第2344章 敢接李龙主的盘子
按照李骁的计划,傍晚时才会离开李家村的。
毕竟这儿是他长大的地方,闵柔又在这儿;关键是,他也想趁着“偷得浮生半日闲”,好好陪培千帆;也算是,尽点当父亲的责任。
不过龙天骄打来的一个电话,却打乱了李骁的计划。
龙天骄给他电话,是想当面给他提供一份资料。
这份资料和豪门盛宴有关,是龙天骄为了李骁;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搞到的。
资料内,不但概括了所有参会者的名单;而且详细介绍了北城避暑山庄的环境,盛宴的规则等等。
这份资料,对李骁来说很重要。
在很多人看来,李骁根不怎么吊本次的豪门盛宴。
可是事实上,他是相当重视本次盛宴的。
十五年才会举办一次的,豪门盛宴啊!
本次豪门盛宴的参会人员,囊括了整个东土,所有的豪门。
或者干脆说,其中大多数的豪门,就是古代所说的“乡绅”阶层。
何为乡绅阶层?
乡绅阶层对东土,又有怎么样的重要性?
古代的乡绅阶层,是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
这个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
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
乡绅阶层对东土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经济,和文化;关键是把控民心,这三个方面。
历史上的历代君主,要想坐稳天下,必须得受到乡绅阶层的拥戴。
要不然——
逼的崇祯帝上吊煤山,创建大顺朝没几天;就被清军逼走,最终被乡绅给乱棍打死的李自成,就是最好的例子。
李自成之所以能成大事,就是刚开始时,他受到了乡绅阶层的大力拥护。
同样,他失去天下命丧荒野,也是因为失去了乡绅阶层的拥护。
李自成打进明帝国的心脏后,大肆血洗豪门时,也为他埋下了以后惨败身死的伏笔。
现代社会中,除了八百李家,四九沈家这种顶级豪门外;像云海范家之类的,其实就是古代的乡绅阶层。
李骁虽说没有逐鹿中原的雄心——
可毫无疑问,他要想肆无忌惮的在海外打拼;有一个绝对稳定的大后方,是必须的。
四九丁家、以及靠丁家过生活的那些“乡绅”,就是李骁大后方的重要组成部分。
东土,是李骁的根基。
根基如果不稳,他在外闹的再欢,也是无根之萍。
很清楚这个道理的李骁,才会如此重视本次豪门盛宴。
李骁很感激龙天骄。
两年前他拽着龙天骄来李家村时,可没想到这个半吊子;能嫁给孟鸟蛋,成为全力支持他的铁杆。
龙天骄给他打电话,相约西城四海茶馆。
李骁必须立即赶过去。
但无论他有多么的想走,可在陪着闵柔时,也得故作姿态。
闵柔那么聪明,当然知道该怎么做。
“五娘!”
就在闵柔抱着千帆,刚走出草亭,就听到李骁在背后叫道。
闵柔驻足,回头。
李骁走出了草亭:“我能不能,抱着千帆一起去?”
今天是正月二十九,距离二月初三还有三天;李骁希望在这几天内,能对千帆尽点当父亲的责任。
反正这几天内,他本来就打算好好陪陪小浪,和三宝的。
抱着千帆一起去,很正常的。
其实李骁来之前,就有这个打算。
但他又有点顾忌——
毕竟他早就答应苏亲妈,这几天内会丢开所有事,专心陪着小浪的;如果抱着千帆参与进去,会不会有些唐突了?
别忘了苏红叶和李无疆的关系,貌似不怎么好。
但在闵柔抱着千帆走出草坪,说他是个可怜的孩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没吃上几顿饱饭后;李骁内心的愧疚,就潮水般的涌上来了。
他觉得,他对不起李无疆,也对不起千帆。
无疆生下千帆后,孩子就被杨逍抱走。
暂且不说无疆姐是什么感受,单说千帆。
李骁就是刚出生,会被抱离了父母;因此对儿子当前的处境,绝对是深有感触的。
孩子虽然幼小,不会用语言表达内心对父母的眷恋;也绝不会像闵柔所夸张的那样,没吃过几顿饱餐;可就算千帆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也比不上亲生父母的陪伴。
父母亲情——
无可替代!
尤其当前无疆正处在绝望中,最放不下的就是千帆了。
李骁总算“偷得浮生半日闲”了,却因顾忌这,顾忌那的;不但会让无疆姐伤心,更对不起千帆。
闵柔看着李骁,片刻后才轻笑:“我还以为,你是从不顾惜父子亲情的冷血男人。不错,你没让我失望,更没让无疆失望。”
李骁这才知道,闵柔为什么会说那番话。
他用力抿了下嘴角,快步走过来;把死死抓住闵柔的衣领,不松手的千帆,抱在了怀里:“五娘,谢谢您。”
“没什么。”
闵柔把奶瓶递给李骁:“我只希望你永远,都不要让深爱着你的每一个人失望。哪怕,他们不能为你做任何事。”
“多谢五娘赐教,我会牢记在心。”
李骁抱着千帆,给闵柔恭恭敬敬的弯腰:“还请您帮我,对长老们说一句。可能我要带千帆,离开李家村一段时间。”
闵柔眸光一闪,点头:“放心。我会说服长老们,允许他们的村长,在外漂流一段时间的。”
李骁再次道谢后,抱着千帆又对二愣子点头后;转身,快步走到了车前。
他把千帆放在了副驾上,系好了安全带。
按说小孩子是不能独自,坐在副驾上的。
不过李骁对自己的车技很自信,绝不会出任何意外的。
而且刚要哭闹的千帆,被放在副驾上后;立即瞪大眼,打量着花里胡哨的仪表盘;流着口水,嘴里咿咿呀呀的说着什么。
“走了,儿子!老子带你出去,浪!”
李骁启动车子,轻轻打了下喇叭;脚下一给油,车子立即发出了低沉的咆哮声。
铁一般的事实证明——
无论是八十岁的,还是才刚牙牙学语的;只要是男人,都对开车有着极大的兴趣。
尤其李骁打开中控显示器,播放美女跳舞的dj后;千帆大爷更是兴奋的不行,双手双脚乱舞;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那些美女,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
他这样子,让李龙主倍感无颜。
却又自豪:“不愧是李人渣的孙子,我的儿子!”
轰——
超跑咆哮,风驰电掣。
这个下午,很多开车上街的哥们;都看到了一辆价值千万的超跑内,开车的随着dj摇头晃脑;副驾上的小崽子,盯着屏幕上的美女,大流口水的那一幕了。
并感慨无限:“这对烧包,怎么不撞车!?”
四海茶馆。
二楼的靠窗位置,戴着墨镜的龙天骄,不住的往下面张望。
坐在她身边的孟鸟蛋,满脸的孝子贤孙样,在给她剥坚果。
希望自己的“孝心”能打动龙天骄,在她能“躺枪”的日子里;允许他,放弃所谓的保护措施。
整个四九城,都知道李骁把孟鸟蛋当兄弟看;如果他稍微有点上进心,那么孟家在的社会地位,将会大幅度提高。
可孟鸟蛋却始终没有,打着“我是李骁的好兄弟”的旗号;为自己和家族,争夺任何的利益。
他对人说,他就是个没有任何雄心壮志的,小富即安的代言人;对当前所拥有的一切,已经很满足了。
毕竟孟家当前的生意,随着孟鸟蛋在两年前和李骁在云海“重逢”;已经高度和红叶信息,以及李家村的企业接轨;从中获得的利益,是整个孟家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孟鸟蛋不止一次对外说,拥有当前,就是他能驾驭的天花板了。
如果他还不满足,想要更多;那么就会“德不配位”,会招来灾难。
不得不说,以前绝对是个花花公子的孟鸟蛋,是个真正的聪明人。
或者说,只能算是四九三流小家族的孟家的家主,才是真正的智者。
龙天骄嫁到孟家后,虽说总是嫌弃孟鸟蛋没本事;但她却从不逼着丈夫,去做他不愿意做的任何事。
大大咧咧的半吊子女孩,同样有着自己的智慧。
至于事业正处于上升期的龙天骄,实在不想要孩子这件事;那就是人家小两口的事了,别人都不好插手。
咔嚓。
看着窗外的龙天骄,张嘴接住丈夫殷勤递过来的果仁;牙齿咬碎时,抬手推了下大墨镜,低声:“这辆车,应该就是李骁了吧?”
孟鸟蛋抬头看去。
一辆火红色的豪车,徐徐停在了茶馆门前。
在孟鸟蛋的印象内,丁小浪好像有这样一款车子。
但当他看到一辆黑色的豪车,也紧跟着停在那辆车前;车门打开,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下来后;立即摇头:“不是骁哥。是。”
龙天骄接口:“是楚明辉。”
她可是早就认识楚家大少的。
只是因为龙家的体量,也就比孟家稍强一点;龙天骄以前能攀交的顶级豪门子弟,就是苏七七;却从没机会,或者说没有资格和楚明辉相交。
她认识人家,人家不认识她。
不过那是以前——
龙天骄带队前去四零四执行任务时,可是能直接和李骁,段储皇这种大人物说上话的;当时她经过楚明辉身边时,理都懒得理他。
主掌缪斯重工的楚明辉,现在怎么会来到了四九城;手里拿着一份资料的龙天骄,心里很清楚。
四海茶馆,也是西城最高档的茶馆之一;楚明辉来这边,也很正常。
孟鸟蛋伸长脖子:“看来,楚明辉在茶馆内约了人。极有可能是个女人,毕竟车子是红色的嘛。”
他的话音未落,就看到楚明辉快步走到红色豪车面前;微微弯腰,伸手;满脸殷勤的样子,打开了车门。
一只水晶细高跟,款款伸了出来。
孟鸟蛋下意识的说:“好美的腿。”
龙天骄鼻音:“嗯?”
孟鸟蛋神色不变:“但比起我家娇娇来,还是差了点事。”
违心。
违心之言啊!
可龙天骄高兴啊。
有哪个婚后小少妇,不喜欢丈夫昧着良心的夸自己,比别的女人更漂亮呢?
但下一刻——
这对小夫妻却齐刷刷的皱眉,异口同声:“怎么会是她!?”
从红色豪车内,款款走下来的那个女人;赫然是现在已经更名的,贺兰雪景!
孟鸟蛋顿悟:“沃曹!难道楚明辉想泡贺兰雪景?这他嘛的,不是找死吗?”
龙天骄现在已经知道,贺兰雪景已经退出了龙墟铜雀台;当前,她就是个自由人。
就这种最顶级的,风姿绰约的人之妻;即便被男人抛弃,还怕找不到男人?
一般两般的男人,也没勇气敢往她面前凑啊。
楚明辉的身份,倒是够资格。
可是——
龙天骄夫妻就不明白了,是谁给楚明辉的胆子;敢接龙墟之主的盘子!?
就在小夫妻俩为楚明辉的勇气,而感到震惊时;又一辆墨蓝色的豪车,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内。
孟鸟蛋透过车子前挡风玻璃,一眼看到了副驾上,坐着的那个崽子了。
他眉梢一抖:“沃曹!这是李家村的千帆大爷!骁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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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四更!李骁决定带着千帆,去找无疆姐!四更送到,恳请诸位兄弟大力支持!哈哈!昨天礼物很多,好几十块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