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9章:最好的婚礼
李骁也觉得,他现在的男人魅力,越来越大了。
就连那个笨笨的金牌小弟,有时候都用那种眼神,偷着看她,就是最好的证明。
为此,他很得意。
毕竟,再怎么优秀的男人,也有一定的虚荣心。
可无疆姐说他,越来越招娘们喜欢了的这句话,李骁怎么听着,特别扭!?
感受到李骁内心的窘迫后,李无疆笑的,那叫一个丁小浪。
让李骁心生异样,只想说些让她变成软骨头的话,让她再也笑不出来。
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无疆姐,八百那边,有没有回复?”
李无疆越来越低,却越来越放肆,还掺杂某种味道的笑声,立即刀切般,止住。
无论李无疆有多么的骄傲,内心以为,全世界只有她,才能配得上李骁。
但在得知,陆梓琪给李骁正确到国际特勤总部、安全事务组的大组长一职务,并力荐秦校长给他当秘书,兼代言人坐镇单位后,李无疆对她,还是心生浓浓的钦佩。
陆梓琪这个运作,堪称神来之笔。
李无疆反复分析过后,也感觉除了秦校长之外,就再也没谁,能更适合给李骁当代言人。
可秦校长却患了绝症。
昨天刚接到李骁的电话后,李无疆也叹息,好事多磨,并立即联系了八百那边。
“轩辕先生说,她无能为力。”
李无疆语气低沉:“先生,你该考虑新的代言人人选了。”
对她的回答,李骁并没觉得意外。
他那个魔头妈,医术固然高明,但却不是神仙。
“以后再说吧。”
李骁苦笑:“我有没有告诉你,我要和她举行一场婚礼,娶她为妻?”
这两天,李骁心乱的要命,还真忘记了,当初委托李无疆电联八百那边时,有没有和她说过要和秦校长结婚的事。
李无疆没说话。
李骁有没有告诉她这件事,并不重要。
她只需明白,李骁为什么这样做,就好。
就在李骁刚要结束通话时,李无疆忽然说:“轩辕先生还说,虽然她这个病,非人力能医治。可有个地方的人,所掌握的某种古老,诡异的方式,也许能起到作用。”
李骁立即眼睛一亮:“哪儿的人?什么方式!?”
金塔国。
法老王!
人们提到金塔国,脑海中除了立即闪过高高的金字塔之外,还会想到,被赋予神秘色彩的木乃伊。
四大文明古国中,金塔国的文明,最古老。
早在公元前4000多年,金塔国的文明,就已经开始。
如果公元前332年时,金塔国没有被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她的文明也不会结束。
她的文明,主要体现在水利灌溉、建筑、教育、天文知识和医术等方面。
金塔国古代的医术,并不是传说中的巫术。
而是真正的医术。
这点,金字塔内出土的那些医疗器械,就能证明。
何况,他们在制作木乃伊时,就已经懂得了防腐技术。
十八世纪时,欧洲那边的贵族,还把木乃伊当做长生不老药,磨成粉来冲服。
那种行为,放在现代,当然是不可思议。
但在当时,一般人,远远没有那个资格,和财力,能喝上可口的“木乃伊牌”长生不老粉。
欧洲的贵族们,后来逐渐弃之不用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人得了神经病。
他们以为,这是被法老给诅咒了。
不过到了后来,随着解剖学、高倍显微镜的医疗技术高度发达,某位医学家剖开了某个死贵族的脑袋,找到了它生前变成神经病的原因。
死者脑子里,存在一种可怕的寄生虫。
正是这些寄生虫,让企图长生不老的贵族们,很多都变成了神经病。
但为什么,有些人,也喝了木乃伊牌长生不老粉,却没事呢?
医学家们找到了答案。
一具木乃伊被磨成粉之前,会根据它的肢体,分出价格等级。
下肢最便宜;躯干是中等价位;脑袋最贵。
变成神经病的这些贵族,都是喝了最贵的长生粉。
这就代表着,木乃伊的脑袋里,有玄妙可研究。
然后,医学家们就开始研究木乃伊的脑袋。
果然,他们从中找到了一些东西。
那是黑色的小虫子,有些类似于尸虫,特像《植物大战僵尸》游戏里的僵尸,喜欢吃脑子。
但这些虫子,也很聪明,知道把宿主脑子吃掉后,自个也会死。
它们就只吃,能吃的——
医学家们随后在金字塔内,终于发现了这方面的记载。
原来,古代金塔国的大祭司,因某个法老王总是头疼,特意“研发”出了这种,可以潜入人脑袋里的小虫子,帮忙进去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小虫子,治好了法老王的头痛病。
但脑袋里总装着这玩意,法老王心情不美丽,再次指令大祭司,想个办法,再把它们给弄出来。
弄出来了没?
记载中,明确表示,大祭司把这些小虫子,成功从法老王脑袋里,弄了出来。
怎么弄出来的呢?
对不起,版权因素,是不能广而告之的。
除了法老王和大祭司,谁都不知道,这种能治愈头痛的小虫子,是怎么弄出来的。
可法老王那些心腹,看到他老人家头疼欲裂,结果吃了些小虫子后,就立即活蹦乱跳了,就误以为这是“仙虫”,就开始偷吃。
然后,他们在变成殉葬的木乃伊之前,基本都成了神经病。
但那些小虫子,却在他们的脑子里,生仔,让后代存活数千年,直等欧洲贵族前来拯救!
可惜,当年那些把木乃伊,当做长生不老药卖给欧洲贵族们的药贩子们,并没把副作用告诉他们。
直等这些药贩子的后代,凭此成为医学家,并在金字塔内找到记载,才解开了这个谜团。
欧洲贵族吃木乃伊粉的事,各国网上都能看到。
李骁,也曾经对此很感兴趣。
当然,他是不信那些小虫子们,能治疗头疼的。
就算信——
谁能告诉李骁,吃下那些小虫子后,怎么把它们弄出来!?
他那个魔头妈,让李无疆把这个消息,反馈给他,也就是安慰他罢了。
李骁笑了下,刚要说什么,就听背后,传来吱呀一声轻响。
他回头看去,就看到穿着睡袍的秦校长,双手环抱,俏生生的倚在门上,含情脉脉的看着她。
李骁问:“你醒了。”
秦校长低低嗯了声,看向了他手里的电话。
李骁也没打算隐瞒,抬手晃了晃时,通话结束。
看在秦校长命不久矣的份上,无疆姐大度的选择了,主动回避。
不要和绝症患者,谈论她实在无药可救的话题,是最起码的素质道德这道理,李骁还是很清楚的。
他只说,他和李无疆通话,是因为叶无双。
同样是看在她命不久矣的份上,李骁就当是讲笑话那样,和秦校长简单讲述,叶无双怎么给他打电话,又怎么跳楼,结果却福大命大造化大,竟然没死的事。
最后,他还假惺惺的问秦校长,要不要帮双城集团,渡过难关。
帮!
必须得帮!!
潜意识内,已经把自己,当做李骁老婆的秦校长,立即展现出了她极其出色的大局观。
她精神抖擞,口若悬河,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从各个角度,详细分析了李骁必须帮叶无双的利弊。
绝对是利大于弊。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肯定和无疆姐,得出了最正确的结论。”
秦校长在说“无疆姐”这三个字时,心态特自然。
再次有力证明,她已经把自己,视为了李骁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李骁目光闪烁了下,低头,看着秦校长那只放在他膝盖上的秀足,问:“那,孩子呢?”
秦校长轻启朱唇:“做掉。”
李骁的眉梢,轻挑了下。
别看那会,他主动和李无疆说,要把叶无双的孩子做掉时,特无情,冷血冷酷。
但在秦校长说出这俩字后,心里还是,猛地揪了下。
秦校长敏锐捕捉到了他的变化,站起来,走到酒柜前,拿过了两个杯子,一瓶红酒。
她轻晃着左手的酒杯,把右手里的杯子,递给了李骁:“孩子是无辜的,不假。问题是,现在叶无双所怀的,还算不上真正的孩子。其实,你也该知道,她留着那个孩子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叶无双留着孩子的真正目的,不是要当母亲。
而是,把孩子,当作了要挟李骁的筹码!!
尤其,她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切。
孩子没有出生之前,李骁还能狠下心来。
当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后呢?
忽然间,李骁感到了悲哀,低头看着地板,很久都没动。
眼角余光,好像有红光,闪现了下。
李骁抬头。
秦校长把酒杯举了过来。
李骁刚要和她碰下时,秦校长却躲开,酒杯从他手腕处,绕过。
她要求,喝交杯酒。
李骁这才发现,墙上已经贴上了他剪的红双喜。
案几上,也点燃了他买来的红烛。
“老公。”
当秦校长的手腕,蛇儿般缠过李骁的手腕时,她改变了称呼:“今晚,你要开心。因为,这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
“我们,还没举办婚礼。”
红烛闪烁中,李骁看着秦校长那张比花还要娇的面孔,迅速调整了状态,笑。
“双喜、婚戒、花烛,交杯酒。就是我们,最好的婚礼。”
秦校长慢慢喝完杯中酒,媚眼如丝:“老公,对我,不要太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