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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持凶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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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闪闪将包厢四周的帘子都放下来了,又加了两个菜,一个人大口大口的吃着,好像只有这样,刚刚被戳漏气的地方才会被填满。

    她吃累了就喝了一口汤,熟练的将嘴里的排骨骨肉分离,然后将完整干净的骨头吐在骨碟上。

    于闯那边的菜还没上齐,他根本不饿,叫服务员打包好,准备带回家喂小花,裕禾上下还不知道他们今天被幕后老板视察了。

    小花是一只退役军犬,身形高大威猛,一天能吃十斤肉。

    于闯将打包的饭菜放进后备箱,然后靠在车门上抽烟。

    南城的天气越来越热,今天室外温度已经三十三度了,一丝风都没有,空气闷闷的,好像有大暴雨。

    林闪闪捂着吃撑的肚子出来,就看见他了,脚步一顿,心好像被什么东西紧紧攥着,都有些透不过气。

    于闯是特意等她的,见她出来猛吸了一口,然后将烟掐灭后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

    “你去哪儿,我送你。”

    林闪闪差点就点头答应了,最后还是克制住了,人家刚刚相亲完,自己这么巴巴的凑上去算什么呢。

    “不用,我走几步就到了。”

    这不是林闪闪的托词,这一趟出来本就是给林爸买礼物的,百货商场就在这附近,走路几分钟就到了。

    于闯却不理会她的话,打开副驾驶的门,轻轻抬头看了一眼天上。

    “天气预报说有雨,要是不想被淋成落汤鸡的话就上车。”

    远处的乌云像是在印证于闯的话一样,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滚来。

    而且她就在外面站了一会儿就出汗了,衣服就跟身体粘在一起了,十分难受。

    她不是一个委屈自己的人,犹豫了一下就钻上车了。

    客气道:“谢谢。”

    于闯将车门关好,熟练度打着方向盘,车子汇入主路。

    车内太安静了,林闪闪其实很想问他怎么没跟程烟一起,但她还没想好要不要告诉他自己喜欢他,只好靠着车窗闭目养神,差点就睡着了。

    等红绿灯的时候,于闯偏头看了她一眼,将车上的空调风速降低。

    “醒醒,先别睡,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去哪儿。”

    林闪闪闭着眼睛道:“恒隆百货大楼。”

    “”

    这下于闯知道为什么她说不用送了。

    从裕禾餐厅到恒隆百货只需要过个天桥,七分钟就到了,开车却要二十分钟。

    确实走几步就到了。

    这个季节的南城一旦下雨,就很难停下来,雨打在防弹玻璃上噼啪作响。

    林闪闪看着豆大的雨滴,暗自庆幸自己上车了,这要是淋了雨,一热一冷回去肯定感冒。

    于闯将车开到了恒隆的后门,从这里上去不会淋雨。

    车子停下来,林闪闪醒了,短短几分钟好像睡了好几个小时。

    迷迷瞪瞪的问:“到了吗?”

    “嗯。”

    于闯盯着手机,一边打字一边回答着林闪闪的问题。

    休假之前他制定了一套方案留给谭笑,现在这小子嫌手段太温和了,他不在,有些镇不住各部队选出来的精英。

    谭笑:“队长,这回各连队送来的这些人都tm的刺头,要压不住了怎么办?”

    于闯:“自己看着办,要是被他们干倒你就不用留在蛟龙队了。”

    谭笑:“”

    看着手机里的绿色框框,谭笑磨了磨后槽牙,站在泥坑边用喇叭喊:“快点儿,没吃饭呢?今天要是完不成,都tm的别吃了。”

    泥坑里的刺头都包浆了,除了能看到一双眼睛外,其余都是一个色儿。

    他们抱着原木已经泡了一下午了,旁边还有高压水枪的袭击,从昨天夜里到现在一口水没喝,更别提吃饭了,有的实在扛不住了,主动要求退出。

    谭笑让人将坚持不了拉上来,又对剩下还在泥坑里坚持的刺头喊道:“还有要退出的吗?”

    “没有!”

    整齐划一的声音响彻训练场,站在岸边的人满脸惭愧,但他们是真的坚持不下去了,身体适应不了这么高强度的训练。

    谭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转身接着道:“行了,今天训练到此结束,剩下的人顺利进入下一轮测试。”

    话音刚落,那些退出的人中有些心有不甘。

    “什么意思,你这是故意针对,为什么我们一退出,他们就不用练了?”

    谭笑也不惯着他,举着喇叭道:“今天的训练项目就考验你们耐力,因为你怂,因为他们坚持下来了,就这么简单!”

    此话一出,岸上的人都没脸再说什么,大家都是凭实力说话,技不如人就趁早退出。

    雨越下越大,林闪闪跳下车小跑几步避雨,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回头,发现是于闯。

    “这把伞你拿着,我等会儿要去市里开会,你自己打车回去注意安全。”

    林闪闪看着手里的雨伞,感觉于闯这话的语气像是把她当妹妹照顾。

    只能说真相了,毕竟于可萌昨天还拜托自己照顾她,结果今天就让人小姑娘淋雨回去,于闯怕于可萌知道了不会放过他。

    恒隆百货的奢侈品珠宝首饰都在六楼,电梯此时停在了地下室负一层,林闪闪看了一眼远处的扶梯,决定坐电梯,比较方便。

    电梯门打开,里面只有一个人,一米七左右,看着斯斯文文的带着一副金丝眼镜,一只手贴在背后,林闪闪没有过多注意,进去后直接按了六楼。

    长这么大,林闪闪还是第一次逛奢侈品店。

    那些顶级奢侈品手表店她连进都没敢进,趴在橱窗看了一眼价钱。

    三开头,后面一串零。

    “三百万!”林闪闪向后退了一步,心想把她卖了她都买不起。

    于是头也不回的去了朗格,选了一款一万八出头的机械表。

    这是工作以来,她给家人买的最贵的一样东西了,当然礼物自然也不能少了林妈。

    林闪闪直奔黄金首饰店,林妈最喜欢金灿灿的东西,选黄金首饰准没错。

    就在她准备付钱的时候,商场突然响起了尖叫和哭喊声,林闪闪往外一看,发现大家都一脸慌乱的往楼下跑,远处还有好事的人举着手机拍照。

    二十一世纪,国泰民安她居然看到有人光天化日之下持凶伤人。

    而且那人她还有印象,就是刚刚跟她一起上电梯的眼镜男。

    林闪闪脊背发凉,一脸后怕。

    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他已经连伤了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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