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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 章 老板,这可是肥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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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小二在老板耳边低语,“老板,这两个人非富即贵,奴才看到了她们的包袱里有白狐毛毯,这可是上等货色,这么大一包,能卖不少钱呢,还有她们带有很多的肉干鱼干等物,这些都是有钱人才吃得起的玩意儿。”

    “老板,这可是肥羊啊,要不要……”店小二目露出凶光,做出抹脖子的动作。

    店老板点头,“她们的马也是上好的,虽不及千里马,也值不少钱呢,今晚行动。”

    要知道一匹普通的马匹都要上百两银子,她们这马说不定值个两三百两银子呢。

    而且听她们说话,家里肯定是有钱的,出门在外,身上应该也带有不少钱。

    他们开这客栈杀过的人不少,再多杀一两个有钱的主,也没有什么不可。

    可惜的是,她们本来想下毒到饭菜里,免费送上的饭菜她们竟然不吃。

    最后几人,只能等夜深人静之时,用迷烟迷晕他们,再将人给杀了。

    夜色深沉,一根迷烟管伸进屋子里。

    越凌风轻步走过去,捏住了出烟口,不久,门外响起咚声。

    又再伸进来一根,又被越凌风给捏住。

    如此来第三次,倒了三个人后,听到门外响起低骂声。

    “狗奴才,这么没用,放个迷烟还能把自己给迷晕了,还得让老子亲自出马。”

    老板娘说,“里面那郎君会武功,当家的,要不算了吧?”

    店老板甩开她的手,“干完这票大的,我们就发了,你懂什么,武功再厉害,那么多迷烟进去了,他还不是给弄晕了。”

    店老板拿刀尖挑开门栓,才刚打开门,迎面就是一脚,力度之大,直接把他踢飞到护栏上,然后护栏四处飞散掉落,最后店老板狠狠的将刀插入木板,才堪堪稳住身子。

    吐了一口血。

    店老板娘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脚,吓得魂飞魄散,跪地求饶。

    “公子饶命,我们再也不敢了。”

    沉睡中的温宁被吓醒,起身穿鞋就跑了出来。

    抓住全身戾气散发,犹如从十八层地狱里出来的魔鬼的越凌风。

    “夫郎,发生什么事了?”

    “夫人别怕,几只贪吃的老鼠夜里出来觅食而已,待我杀了她们,再回去陪你睡觉。”

    越凌风说得云淡风轻,好像他们面前真的只是几只老鼠而已。

    店老板娘全身抖得厉害,她们这是惹上厉害角色了?

    “公子,饶了我们这一回吧,我们不要你住宿的钱了行吗?”

    “不行,就没有人惹了我这冷面杀手还能活着从我手里离开的,除了我夫人之外。”

    越凌风冷声道。

    什么?他是江湖人称活阎王,冷面杀手越凌风?

    店老板知道害怕了,跪地求饶,“大侠饶命,小人知错了。”

    话落,越凌风一脚把他踹下了二楼,这狠劲,直接把店老板娘给吓晕了过去。

    越凌风还要再动手,温宁拉住了他。

    “小越越,留着明天再杀行不行,跟一堆死人睡,我害怕。”

    想到整个客栈血流成河,就他们两个活人,这怎么睡得着。

    越凌风说,“收拾东西,我们换个地方睡觉。”

    说罢,手下一点也不留情,一个活口都不留。

    笑话,人家都要他命了,他当什么菩萨,还留着她们一命。

    他这人从来都不心慈手软。

    除了温宁这个女人之外。

    难缠,话多,花心,敢勾引他,利用他。

    但是他就是犯贱啊,一点都没舍得对她下杀心。

    “哦。”温宁进屋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完了之后,越凌风一手拿着两个大包袱,一手揽着温宁的腰,从窗户跃身而出。

    绑好了东西驾着马离去。

    “小越越,既然还有别的地方住,你为何要带我来这里?”

    “怕你太娇气住不惯茅草屋。”

    他杀人,东南西北的跑,知道这里不远处有个茅草屋,但是多年没人住,温宁肯定住不了。

    所以,他才想着花钱带她住店里去,没有想到却是一家黑店。

    越凌风说的茅草屋还真的是茅草屋。

    黄泥墙,上面盖着稻草,虽门窗没坏,但是蜘蛛网微尘遍布。

    “确实不适合我住,我家的茅房都比它好。”温宁肯定道。

    她家五进院,内里名师设计,珍贵植物摆景,青砖铺地,红墙黛瓦,家具名家所制,字画古玩,官窑出品陶瓷,玉雕摆件,样样上品,就差没用金玉银铺地了。

    哪里住过这般破败的房屋。

    才刚踏进去,就忍不住咳了起来。

    越凌风绑好马,轻笑道,“你在外面等片刻,我去收拾一下,还有两个时辰天才亮,你再睡一下,天亮我们再赶路。”

    温宁拉住他,“别忙活了,直接生个火,铺个毯子就可以了。”

    “行。”越凌风在院子里找来了木头枝条,拿出火折子点燃。

    等着了火后,才给温宁铺白狐毛毯子。

    李慕舟倒是个心细的,知道多买了粗布放在里面。

    越凌风先在地上铺个粗布,才给她铺一层白狐毛毯子,再放上一层白狐毛毯子当遮身的锦被。

    眼见温宁脱鞋子和着衣躺下,越凌风伸手撕下她脸上的面皮。

    “这会儿没有危险了,不必带这皮了。”

    “哦。”温宁枕在越凌风的大腿上,又安心的闭眼睡觉。

    火光的照耀下,那张脸美得让越凌风直勾勾的看着。

    眸中燃起强烈的欲望。

    他的手不自觉的停留在那妖艳的容颜之上,很软,很白净,很有弹性。

    真的很想尝一口。

    越凌风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忍不住滚滚喉结,最终传过脸去。

    待到五更天的时候,在房屋周围寻了一下,没有危险,他才飞身出了院子,在附近找寻野味。

    他回来的时候,温宁刚刚醒。

    就见他提着两只肥兔子回来。

    “小越越,你刚才出去了?怎么没叫醒我呢?”

    她都无法想象,自己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睡了一觉。

    她历来怕黑,怕鬼,胆子有点小。

    越凌风淡声道,“我不过就在院子外而已,用不着叫醒你,饿了吧,昨晚你都没吃什么东西,我烤兔子给你吃。”

    温宁这嘴有点挑,有肉干鱼干红薯干,不合她口味只吃了一点。

    看来真是娇生惯养惯了。

    越凌风可不想她被饿瘦,便想着抓野味回来烤给她吃。

    他常年在外头,身上除了带创伤药,就带细盐跟调料。

    野外生存能力还是挺可以的。

    “小越越,你烤肉的手艺如何?”

    一想到程毅烤的肉,又干又柴除了盐味,什么调料都没有。

    她就难以下咽。

    也不知道越凌风会不会比程毅烤得好吃一点。

    “你叫我一声大越越,给你烤好吃的肉。”

    小吗?一点都不小好不好,温宁什么眼神啊。

    看她玩得确实挺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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