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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失猫招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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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寻突然坐正了,道:“你这样一直拖着,有没有想过穿帮的后果?”

    凌氏一族作为旧制的贵族延续至今,已打拼下滔天的权势和富贵足够庇佑族人,不用因为生计奔波忙碌,不用因为与寻常人不同而奔走躲藏。

    身边的仆从世代服务于凌氏家族,这些人打从出生起,就要签订最严格的契约。

    他们是普通民众眼里的上人,也是许多故事中的传奇——但通晓天意,和神明对话什么的就有点扯了,都是瞎杜撰的。

    以一贯的规矩来讲,他们会离的普通人远远的。

    而例如凌朝这样,自己出走在外,被当成流浪猫收养,简直是离了大谱——也幸亏凌朝没跟父母亲族住在近处,否则早就闹的天翻地覆不得安宁。

    至于凌寻,一向是游走在靠谱与不靠谱的边缘地带,又被美食收买,理所应当的站错了队伍。

    凌寻摸着下巴:“余幸会不会招人来捉妖啊,猫妖嘶!”

    话还没说完,就被凌朝在手上狠狠的挠了一爪子。

    “开个玩笑,凶什么”

    “喵!”

    说些废话,还不是贪吃不舍得走。

    凌寻脸皮很厚:“两个人的饭也是做,三个人的饭也是吃,差这一双筷子么?”

    “不过我的话你也考虑一下,要么就让老秦叔出面,借口离开个把月。”

    “早晚都要有这一遭的,就算千辛万苦熬了过去,你要怎么解释一下子长个儿?虽然余幸看上去不算精明,但也没那么好糊弄。”

    “作为人拉近一下感情,不是更好吗?”

    “为什么非要这样执拗?”

    “喵。”

    为什么要这样执拗?

    还不是因为有天深夜,余幸带着一身寒意归来,心满意足的蹭着猫脑袋,感慨的道——

    ‘每天回家就有猫可以抱,真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啊。’

    大花火锅店今晚有点忙。

    附近那个书院似乎是刚刚大考结束,所以学生们组团放松来了,这些人手里并没有许多钱,但凑一凑的话,一顿热闹的火锅还是吃的起的。

    他们人多,坐了八个桌子,占据了大厅里的一半座位,两侧的衣架和衣篓也挂满了棉服,兴致上来还要吟诗作对,高谈阔论十分热闹。

    人手不够用,余幸就撸起袖子跟着干,传菜清桌,样样都熟练上手。

    她是做这个起家的,如今就算赚到一些钱也没有能做甩手掌柜的地步,有些事还是得亲力亲为。

    等忙活完,已经是深夜。

    照例是一些清洁工作做完,余幸和斯柳结伴一起往回走。

    “我明天要去趟西市场,你有什么东西要带吗?”

    西市场是凤凰街上一个比较大的贩售中心,里面售卖各种各样的货物,从吃穿住行到各种礼品应有尽有,当然也需要购买者的好眼光。

    “之前就想着要买些东西给凌老板兄弟两个做谢礼,一直也没有时间,再拖下去就不大好了,正好店里也需要添置一些新桌布,一起定了吧。”

    斯柳摇头:“我没有需要的。”

    余幸却不由分说道:“——给你买双棉靴,最近都挺流行的款式,底子厚又保暖,你个子高,穿上准好看。”

    “好。”

    于是第二天早上,余幸坐了最早的马车,晃晃悠悠去了西市场。

    前天晚上下的雪压实在路面上还没化,速度便不怎么能提的起来,许多乘客在车厢里被摇的昏昏欲睡,又怕睡着了冻醒感冒,于是频频打着哈欠。

    余幸被感染了,也觉得有点瞌睡,只能强行打起精神。

    路上大概走了有一个多小时,下车的时候也太阳刚刚升起来,余幸踩着积雪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进了市场,开启了淘货之旅。

    虽然时间还早,但市场上已经是热闹非凡。

    余幸扫视着两边的摊位,寻摸着自己想要找的货物,又试图从别人的讨价还价中看看行情。

    钱不是大风吹来的,还是得节省的用。

    西市场很大,东西南北各个方向又承担着各自的职能,比如这片区域是主要经营家纺生意,而相对着的那片区域则是做瓷器生意。

    清晨的太阳还不足以提供足够的热度,没走几步就觉得脚冷脖子冷,便在路边一个小店里坐下来,要了个馅饼和一碗热汤,一共花了五个铜币。

    这种小店生意是不错的,迎来送往,不断有人进来出去,余幸慢慢的喝着自己的汤,对面已经换了两拨人。

    吃过东西,胃里攒了些热乎劲儿了,这才去逛的买东西。

    桌布并不难挑,定好了花样等做出来会直接送到店里,然后给斯柳的棉靴也很顺利的买到了,但最难挑的礼物仍然是迟迟没有头绪。

    挑礼品是个技术活儿,尤其是送礼的对象身份还不太一般,就更考验人的眼光。

    茶酒是不用考虑了,凌老板本身也是做酒水生意出身的,班门弄斧没什么意思,她也买不起太好的。

    笔墨纸砚倒有风骨,可那兄弟两个,怎么看也不像文墨气息的人,也不合适。

    余幸从上午逛到下午,最终选定了两个中等大小的木雕摆件,雕工说的过去,料子也可圈可点。

    一共花了六十银币。

    此时已经是半下午了,余幸没再乱逛,而是直接去了西市场外面的大街,找到发车的地方,提前等候着。

    这里是终点站,只在固定的时段发车,要再等二十来分钟。

    余幸坐在台阶,又摸出杯子喝口水,杯子双层的外面还套了绒布保暖套,水还是温的。

    一起等车的还有一家三口,夫妻两个带着个小男孩儿,脚边放着一个大的包裹,里面鼓鼓囊囊的塞满了东西。

    小孩儿大概三四岁的模样,穿的很厚实还戴着虎头帽,童言童语十分活泼,听了也让人觉得可爱。

    正等着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喧闹声,紧接着大街上的人都小跑的避让,一队闪闪发光的马车哒哒哒的跑过去,带起一阵香风。

    这措辞一点没夸张,那马车不知是如何装饰的,用了什么金贵奢侈的布料还是贴了晶钻宝石之类,被阳光一照,能闪瞎人的眼睛。

    余幸咬了一口米糕——那会儿在市场上买的,三个铜币一小份,上面还抹了糖稀。

    “真漂亮的马车啊,发光。”

    边上照看着小男孩的年轻媳妇笑着道:“妹子不是住附近的吧?这景象每天都有,最盛的时候,满街都是香粉味,一整天都闻得到。”

    余幸咋舌:“好富贵的人家香粉可不便宜。”

    这地方调料都是又少又贵,香料是,香粉也是,一般人家都舍不得用。

    年轻媳妇压低声音:“马车里的是阮家的大小姐,最不缺的就是富贵据说他们还跟贵族有攀亲。”

    余幸恍然:“贵族,上人?”

    年轻媳妇摇头:“这个不敢乱说的不过有工匠说,这马车上装点的,都是货真价实的金子。”

    余幸:“那可真了不得!”

    马车上都要贴金子,桾都果然是个遍地富贵的地方。

    等她坐着马车摇摇晃晃回到大花快餐店的时候,天都已经擦黑了,店里灯盏都点起来,正准备要迎接客人了。

    斯柳道:“老板,有人要见你。”

    余幸:“咦?”

    斯柳:“他在楼上的座位,说是你的老熟人。”

    “这样哦。”

    余幸点头:“我去看看吧。”

    她迈着台阶走上去,二楼只有一桌客人,是个穿了黑色制服的老人,做管家模样的打扮,头发有些微微的花白。

    对方听到动静,转头看过来,起身笑笑。

    “余小姐,又见面了。”

    余幸惊讶道:“是您!”

    这人正是先前在下城区见过一面的,大花的原主人,一位非常慷慨的老先生。

    她连忙走几步去到对面,让请老先生坐下,歉意的道:“对不住,当初太仓促了,也没仔细过问,您怎么称呼?”

    老先生和气道:“是我没说清楚,不是余小姐的错,我姓秦,要是不嫌弃,可以叫一声秦叔。”

    余幸笑着道:“哪里的话。”

    她招一招手,原本等在楼梯口的小娟就过来了,余幸低声跟她交代了几样菜,小娟点头,然后蹬蹬蹬的跑下楼梯去了。

    秦叔道:“其实我这次来,是有个不情之请。”

    他大致叙述了缘由,妻子最近身体不太好,有点想猫了,能不能抱回去一段时间。

    “我妻子是老毛病了,每到初冬的时候腿就疼,人不方便走动,就容易胡思乱想。”

    “看的出来,余小姐把猫照顾的很好,我也愿意尊重它的意见,只是实在没有办法,才来厚着脸皮请求。”

    “只是接去住一段时间,最多一个月,一定把大花送回来。”

    余幸很慎重的思考,然后决定吃过饭后带着老先生回去一趟,如果大花愿意和他亲近,就答应下来。

    还能顺道收拾一些小衣服和玩具,给一并带着。

    大花本就是老先生家的猫,没道理说自己喂了就占为己有,能保持双方的友好关系当然是最好,而且她本身对于这位老先生也十分尊重。

    于是在陪着老先生吃完一顿火锅之后,她带着秦叔回到了小院,两只猫正躺在厅堂的软椅啥,睡的四脚朝天。

    秦叔似乎是愣了一下,然后叹息一般的道:“余小姐果然养的很好,还有玩伴啊。”

    余幸讪讪的:“也不是这奶牛猫是捡到的。”

    “失猫招领贴出去了,它主人肯定也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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