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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第章第一世江衿风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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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家的教育是腐败的,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条法则被江家祖祖辈辈贯彻到底,官情纸薄在豪门世家体现的淋漓尽致,血脉里的冷漠,千秋万代。

    江衿风被放逐到b市已经一个星期,狼狈的像是落水狗,没有归处,没有期许,是溺水的鱼,荒诞,可笑却无可奈何。

    他有意颓废,车水马龙,灯火千千万,像是在耻笑他的落魄。

    他厌恶这座城,仄旧,拥挤,不繁华,像是遗世独立的弃地,专门用于藏污纳垢,渊薮他这样的废物。

    江衿风茫漠地游走在昏暗的宅巷里,暴雨如注,风涌不停,暗巷在灯火阑珊的城市里是突兀的,这里堆满垃圾,野猫野狗抢食的声音撕扯出黑暗。

    江衿风站在雨中,全身被浇灌到底,他不知道这么定定的站了多久,身后开始溢出哄哄笑声,接着就是铁罐砸在后背的痛感。

    “哎,看啊,我是不是说过这里有个流浪汉,每天都在这里捡垃圾。”

    “哈哈哈,还真是,喂,里面那个,我这边有包子你吃不吃。”

    “真缺德啊,包子都馊了吧,你拿给他吃。”

    “流浪汉不吃馊的吃什么。”

    “哈哈哈。”

    哄笑声惊扰不了江衿风,他依旧岿然不动,八风不倒。

    后面的不良少年们见他没反应,兴致没有得到预想的满足,大模大样地钻巷子里。

    “喂,流浪汉,别装聋啊,我们给你送吃的了,还不快点感谢我们。”

    江衿风蓦地转身,揪住离他最近的一个少年往墙上砸,意料之外的快感,多日以来,脸上第一次浮现出满足。

    见他突然发疯,几个少年仗着人多也不怕他,手边有什么就捞起什么往他身上砸。

    可是这个疯子太过变态,他们那么多人竟然打不过他一个,甚至和他过不了几招就被按在地上吃了一嘴雨水混合物,望而生畏,吃了哑巴亏他们只能灰溜溜的逃走。

    今天一战,江衿风找到了发泄点,往后的日子他像个恶霸,扫荡了附近不少挑衅他的人,他经此臭名远扬,道上不少混混来找过他麻烦,皆惨败。

    一个雨夜,又是一场混合战结束,江衿风脸上擦破了皮,再也没有大家公子的风范,随意地坐在地上,任由风吹雨打,茫然空洞,像被抽走灵魂的空壳。

    不知道这样淋了多久雨,身边倏然多一个人,他抬头,白光刺眼晃得他看不清对面的长相。

    只知道到来人在帮他撑伞,是个穿着雨衣的女孩。

    仅是对视一眼她竟被吓地瑟缩,双方僵持不久她便离开了。

    本以为就此结束,没曾想她又折返回来,蹲下帮他贴了创可贴,将伞送给他,还让他早点回家。

    回家,他没有家啊。

    女孩走后江衿风捡起她落在地上的橡皮筋,心里某个地方好像被什么东西触动,久久不能平息,鬼使神差,他把皮筋放入口袋。

    往后一个星期,他在路口找寻过很多次她的身影,从白天等到冥霭,冥霭到城市灯火散尽,再也没有见过她。

    初见即是分袂。

    一个星期后陆与风和周荡来了,江昱的暗箱操作不攻自破,他有了住所,在b市一所学校上初中,日子归于无趣。

    偶然一天,在楼下看见那个女孩,这一次是真真正正地看清了她的相貌,肤白如雪,杏眼秋瞳,乖巧俏丽。

    那之后他便不可自控,刻意关注她的举动。

    她叫沈眠。

    沈眠不喜欢课间操,体育课跑步总是跑后面,在食堂打饭总是排在最后,个子小小的一进食堂就没入人堆很难找到,喜欢坐在靠墙的位置,人很活泼,笑起来眼睛很亮。

    江衿风想过要去认识她,想想还是算了,就这样吧,不要打扰她,远远看着便足够了。

    在初三的某一天,江衿风站在走廊上,看见沈眠从教室旁边的小黑屋里哭着跑出来,黑屋里走出一个肥头大耳的死胖子,笑得像老鼠,盯着她的背影在提裤子。

    周围的哄笑声,他在三楼清晰可闻。

    那一刻理智被她滚烫的泪灼烧断了线,他不顾一切冲下去把胖子揪在地上狂揍,他恨不得杀了他。

    胖子一身虚肉,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他手里攥着一把跳刀,痛得没有思考能力,按着跳刀朝江衿风肚子捅过去。

    江衿风反应迅速,单手抓住了刀片,在他脸上甩了一拳抢过刀,对着他身上捅过去。

    后面发生了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很多人在拉他,胖子浑身是血,有警车声,救护车声,胖子被抬走,警察过来把他架住。

    陆屿风和周荡身上也沾染了些血,异口同声问他怎么回事。

    他不想回答。

    这件事被传到a市,老爷子勃然大怒,本想着要把他接回去的心彻底封死,花钱把这事摆平之后,江衿风成了江家弃子。

    江衿风休学一年重返学校,捅人事件被传的变了味道,他成了校内闻风丧胆,避之不及的存在。

    不知道沈眠会不会怕他,他不敢出现在她面前,怕看到她险恶鄙弃的表情。

    他默默关注着他,打听到了她的喜好。

    她喜欢听r&b,喜欢画画、喜欢喝黄桃味的酸奶、喜欢猫、最喜欢的花是向日葵、理想型是会骑机车的酷boy,觉得纹身很酷一直想去纹,最讨厌我这样的不良少年。

    他照着她的喜好尝试一切,好像和她喜欢的东西相关,与她便能有联系。

    可能是疯了吧,只是雨巷匆匆一别他竟然要做到这个程度,可是,黑暗里为自己而来的光,虽是片刻,却是真正的照亮过他,这叫他怎么忘记。

    在知道沈眠要考四中后,江衿风毅然决然收敛心绪,不再疯玩,安心学习了一个学期和她考上同一所学校。

    可惜不在一个班。

    等到高二文理分班,他不假思索选文,还是没遇到她。

    赌错了,可能没缘分吧。

    军训时沈眠的班在他们方队前面,她个子太小站在人堆里被班上的男生围地密不透风。

    看不见她江衿风果断逃了军训,每天和陆屿风周荡站在操场树下,无所事事,目光始终追寻着那道身影,就这么看到了军训结束。

    偶然一天和她擦肩而过,听到她在和旁边的女生抱怨军训晒黑了。

    江衿风特意看了她一眼,心里想着没有黑,还是很漂亮。

    后面的观察中江衿风发现沈眠好像越来越不开心,每天出教室的时间很少,体育课上总是一个人坐在绿漆水泥台上,身边常围着的几个女生似乎渐行渐远。

    你这么好,怎么就变的形单影只了呢。

    江衿风心里难受却没有办法,不敢上前,又不想她忧伤。

    高三临走前,无意间撞见沈眠坐在教室里哭,那是江衿风第一次心慌错乱,想了一系列笨办法在网上搜寻不少哄女孩的法子,最终只是胆怯地在她课桌上放下一罐糖。

    沈眠,别哭啊。

    走时,江衿风听说沈眠谈恋爱了,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又酸又涨,无力感爬满全身,不甘心还是要祝她幸福,他希望她幸福。

    被召回a市前,江衿风特意去看过沈眠,班上没找到人,这次一别可能再也见不到了,惊鸿一瞥早已根深蒂固,挥之不去。

    原本嫌弃的小城,现在竟然有些不舍。

    江衿风回a市后在老爷子层层磨练下开始接管公司。

    老爷子惨无人道的精神折磨中,江衿风逐渐有了江家人身上的影子,他变得薄情寡义,官场前利益为重,不顾情意,市侩气息慢慢将他吞噬。

    饶是这样成功每天还是要接受老爷子的摧残。

    “江衿风你就是个废物,这点小事你都办不好,你的能力仅限于此吗,你这样还不如去死!”

    “我说过,要想成功就不能优柔寡断,有什么人阻拦你,你不但要把他铲平,甚至要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你那几个兄弟算个什么,利益面前你们是对手,不要心慈手软,所有人都是敌人,都要铲除!”

    “你没有自由,你这样的人不配有自由,你世世代代都是江家人,要以江家为主,哪怕是魂归故里,也不能改变!”

    江衿风不知道是什么强撑着他不倒,一天夜里参加完酒局准备回公司,在路上看见了那道日思夜想令他魂牵梦绕的身影。

    时间颠末,并未消弭少年时的笃爱,反而在心里扎了根,混着血肉盘根交错,再次的相遇便是春雨注入血液,爱意生生不息。

    她坐在路灯下抽噎,刻意压抑着哭声,单薄的背影抽动不停,就连路灯下的影子都蜷缩作一团,慢慢破碎。

    江衿风不敢上前,找路人给她送去纸巾,就站在她身后无声地陪着她,直至她离开。

    回公司后,江衿风拿出封尘已久的信,这是他在14岁时便开始写的情书,一直涂涂改改,11年来断断续续,始终没有画上句号。

    今日见到她,思绪万千,段落越写越多,思念如滔滔江水滚滚不绝,覆水难收,一但落笔好像再也停不住了。

    写完一张又一张信纸最终都被捏作一团丢进垃圾桶。

    -

    老爷子的摧残还在继续,江衿风不顾阻拦架空了江昱的权利,江昱被他激得癫狂,破罐子破摔,冲进他的办公室时意外发现了垃圾桶边的情书废纸。

    江昱抓到他的命门,找到江衿风在他伤口上蹦哒,“你这样的人也配喜欢别人,江衿风你这种荒无人道,目无尊长,道德败坏的烂种,不会有人喜欢你!”

    “你一辈子都只能活在这个地方发烂发臭,你喜欢的这个女人要是知道被你这样的人喜欢,不知道会不会觉得恶寒,恶心!”

    江衿风不为所动,把江昱放逐到江家管辖的岛屿上,好像他的咒骂妨害不了他一丝一毫。

    老爷子得知此事,又是一通雷霆动怒,对于谩骂和戒尺鞭打,江衿风永远是那般平静,毫无波澜,眸黑如浓墨,早在多年以前,便照不进一丝光了。

    心早已萎谢为荒野,徒留一地废土。

    在四月初江衿风突然拾起那封情书,仔仔细细地写了一页密密麻麻的纸,好像怎么写都道不尽心中的话,写到后面已经握不住笔了。

    他就此停笔,把信封包装好,放入黑的盒子中,一丝不苟地贴上封条,做完一切,他突然有些累了,从来没有的疲惫侵袭全身。

    落地窗前在下雨,下面是a市最辽阔的湖,在灯光的照耀下黑青如一块爬满褶皱的幕布,大雨落下,溅起无数涟漪。

    遽然,重物落地,巨大的水花盖过平缓的涟漪,屋内窗户大敞,灰色的窗帘被风卷的“啪啪”响,地上的安眠药瓶被风吹的滚了几圈。

    次日清晨,风绝止,雨季暂时落幕,风声再也不会这般猛烈。

    那个黑色的盒子被陆与风特快送走,他想,江衿风应该是想让她看见这个东西的。

    茶几上残留着一只剪剩的向日葵,花瓣慢慢变皱,根一点点腐烂,直到糜烂殆尽都不曾有人拾掇。

    向日葵。

    ——沉默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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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完结很久了,我有在看大家的评论(没错我偷感很重),发现好像还有很多没有交代,就补了这章番外,以江衿风的视角写的(其实是新书大纲卡住了π_π,有感而发写了这篇)。

    江衿风到死都没有想过要把这个东西寄给沈眠,他怕自己的心意会给沈眠造成困扰,他写完这些就彻底没有留念了,快递是陆与收到江衿风死讯看到后由他寄过去的,从始至终重生的只有沈眠一个人。

    信是沈眠重生的导索,世界之大,总是需要一些不能解释的巧遇出现,这封信就是巧遇。

    信为什么会出现在第二世呢,信在时空洪流里漂泊多年,跟着沈眠一起到了第二世,只是到的要比沈眠晚一些,如果信不出现,江衿风永远不会告诉沈眠自己喜欢了她11年,沈眠不会这么彻底果决的确定自己的心意。

    好了,没有啦,大家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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