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村姑进城
在农村日子也不好过,所幸官晚晚长的美艳无双,有的是人献殷勤,母女俩才没饿死。不过母女俩一个被骂狐狸精,一个被骂小狐狸精,名声不好听,日子自然也不好过。
原主养成了脆弱,敏感,自卑又缺爱的性格。跟妈妈关系也不好,痛恨给她带来一切痛苦的妈妈。
如果原主是普通姑娘也就算了,可偏偏原主继承了妈妈的美貌,有过之而无不及。过分的美貌配上自卑脆弱的性格,反而是坏事,是原罪。
原主18岁这年,俩人终于回到了城里,官晚晚也靠着关系回到曾经的单位。
——市歌舞团。
原主这个拖油瓶也靠着妈妈的关系进歌舞团当临时工,一切的不幸都是从歌舞团开始。
被欺负,被人算计,被折磨……这些原主都默默的忍受了。
一直到她认识了话剧团的梅秋生,她以为是生命中的救赎,人生的一道光,当她满心欢喜的嫁给梅秋生,最后才发现那不是救赎,而是恶魔。
远超她想象的苦难,短短五年就香消玉殒。
官霁白现在正坐在回城的火车上,很快就要进入那个让原主一生痛恨的市歌舞团。
“小白到站了,下车。”对面的官晚晚起身,曼妙的身姿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今年三十七岁的官晚晚在这个落后却又淳朴的年代,活的像个异类。她穿着荷叶边的粉色衬衫,棕色的百褶裙,格子的小外套。正是这个年代城里人才会穿的时髦打扮。
和周围大多数农村妇女格格不入。
乌黑靓丽的秀发可以看的出她当知青时,没出过苦力。做的都是最轻松的活,靠着别人照顾,舒舒服服的在镇广播站当广播员。
风吹不着,雨打不着,体面又轻松。如果不是三天两头被彪悍的农村妇女打上门,薅头发,辱骂抓脸的话就更好了。
原主痛恨官晚晚的一切,但官霁白却反而很欣赏她。
一个女人,不聪明点,不懂得运用自己的优势,早饿死了。更别说把女儿抚养长大,甚至供她上学读书。
原主高中毕业,虽没考上大学,但在这个年代也算是有文化了。
官霁白很想跟官晚晚说一句,“让我们一起当渣女”不过她才重生过来一个星期,还要谨慎的保持原主人设才行。
“小白别发呆了,拿着东西下车。”
官晚晚催促一声,对这个女儿她根本无法沟通,也无法得到谅解。
官霁白保持原主人设不倒,低着头跟官晚晚从挤挤攘攘的过车上挤了下来。
出了火车站,外面全是人,有举着牌子接亲戚的,还有各个招待所迎接来京市出差公务的。
九月的天里,早晚的气候已经凉飕飕的,大多数人穿着藏蓝色的薄外套,宽松的裤子,黄球鞋。有穿着黑色中山装,黑皮鞋,胸前口袋里别着一支钢笔,戴着眼镜的知识分子。
他们抬头挺胸,倍有精神。
一些年轻人穿着白衬衫,留着中分的发型,推着一辆带大杠的自行车。还有穿着时髦裙子的靓丽女士和西装革履的男人,真不愧是首都,就是和偏远落后的农村不同。
在这里官霁白已经能看到国际化大都市的雏形。
她满是惊奇的打量着一切,妥妥的小村姑头一次进城,没见过世面的稀罕模样。
毕竟前面一个星期,不是在偏远农村,就是在火车上。
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八十年代的京市,满眼望去就像被重新上色的老照片,从沧桑的黑白色变得色彩缤纷起来。
官霁白在打量周围,而周围的人也在打量她们。
母女俩一出现看,就吸引了周围人的视线。说母女俩其实不像,从外表看,更像姐妹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