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青蚨回笼
威奇托街101号。
瑞文和金点算着一张张橙色钞票,目光和一双双阿卜杜拉的眼睛交错,在分开时带着丝丝肉疼。
在几度尝试联系邦克不果后,侦探和“临时助手”不得不开始琢磨第二套方案。
“我们得把那些潜藏在暗巷深处的家伙钓出表面。”瑞文开口道:
“当然不能由我们自己来,那样不管几条命都不够花嘿!”
他戳了戳心不在焉的红发老实人,让后者猛然一个哆嗦。
“别担心,我们可以一起解决麦姬的问题。或许当初我处理它的时候就有些欠缺妥当。”
“不!”金反射性地摇了摇头,连忙开脱道:
“我是说,短期内最好别接近她,想想昨天发生的事情。我们不能让她暴露在危险中。”
“好吧。那你拿着这个。”瑞文扔给金一部看起来有些秀逗的摄像机。
“拍个照。”
他在金举起摄像机的时候皱起了眉头。
“不是我,他。”
他指了指墙角的“血人”。那家伙从昨天一直被搁在那里。全身上下,只有脸部能辨认出人样。
“只拍脸,拍完整一点。我们今天得靠它投石问路。”
接下来的五分钟内。他解决了自己的咖啡和面包干,披上外套,把金拽出了门。威奇托街空荡荡的。“梦魇”当道,人们在工作日不得不硬着头皮出门工作,一到周末,就纷纷缩回了居所之内,挣扎于是否应与家人共同面对可能的威胁,是否应将武器带在身边。
火松松针混合着其他落叶铺满了地面,大风一吹,便在街边形成一个个或大或小的金黄旋涡。这是奥贝伦地表最美的时节,也是最为致命的之一。两人倚着树干,扶持着朝街口走去。丝线在风季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一片最小的风刃都能将它们轻松割断。
“瑞文先生呸!”金吐掉不慎吃进嘴里的松针。
“我们这是去干什么?”
“花钱。”
“嗯?”
“全部都花掉。”
“欸??”对方的回答完全出乎了金的意料。
瑞文好笑地瞥了他一眼:
“难道我在你眼中一直是个讨人厌的吝啬鬼?”
“不,只是”
只是,那足足有一万烈洋,金在心中补充道。码头的营收每个月能为他带来将近两倍的利润,但这并没有让他的开销习惯产生任何改变。
“别担心,它们会回来的。”瑞文安慰小伙子:
“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流传着一个故事。通过施展一种神奇的法术,你能让花出去的钱全部回笼。”
“真的吗?”
“你会知道的。”瑞文眯了眯眼睛。
红日市区内的风力相当微弱。正如地下小镇是新德市吸引地底生物的诱饵一般,几片附属街区同样是市区的屏障。层叠楼宇充当了市中心的大型屏风。绝大多数的“广场门徒”们都会选择在安全的遮阳走廊下度过风季。城郊的斯皮克以西酒吧里同样挤满了这些人,那是他们讨得了几个子儿之后的去处。
“金,去把底片给冲两张出来,尽量清晰些,然后把照片拿给那些广场门徒看。如果有人能认出这个家伙,给他两千烈洋报酬。”瑞文指了指不远处的照相馆。
“流浪汉是这座城市里最灵通的情报来源之一,同时也是最容易撬开口的。你不用说什么,他们看见钱就会明白。”见金有些犹豫,他补充道。
冲洗两张照片花了三百烈洋,这并不是一个非常公道的价钱。金拿着照片和钞票,一言不发地在广场的遮阳走廊下走了一圈,小心地越过地上的杂物和被揭下的红衣女郎画报——它们大都破破烂烂的,有些甚至穿了几个窟窿。
两分钟后,溶解圣母像的右侧大拇趾下,有个人朝他比了个“过来”的手势。那是个细腿大肚的男人,有着明显的水肿症状,胸腹部显眼的疤痕表明他曾在某个最窘迫的时候被迫变卖自己体内的遗产,最后侥幸活了下来。
“你见过他?”金没有磨蹭,直接开口问道,将钞票收到了身后。
“一半。”广场门徒摇了摇头。
“什么?”
“预付金,你们侦探都这么叫。你不会不知道规矩吧?”年龄约莫三十来岁的老家伙换了个坐姿,让肚子舒舒服服地垫在圣母的拖地裙摆上。
金将余光投向远处,得到了肯定的回应。他抽出两张五百烈洋,故意握紧拳头,将纸钞揉成一团,松手让它们落到地上。
“这才像话。”广场门徒伸出右腿,用脚趾将纸球一钩,它就这么听话地滚了过去。
“詹金斯。五月三号,我在日降街那家名叫‘黑猪’的酒吧里见过一次。作为过来人,他一看就是丢了工作。那时酒吧里到处都是被解雇的家伙,子弹一千烈洋一颗,附送一大杯烈酒,也就那些伙计不到半个月的工资,就能让他们有尊严地解脱,特别特别划算。”
金耐心地等待了半分钟,在确定对方把该说的话全部说完后,将剩下的钱揉成团,扔给流浪汉,对方立刻令人难堪地揭起肚皮,将钞票塞进了那一大块浮肿的疤痕之下。
“为什么他会记得那么清楚?”回到瑞文身边,金小声询问道。
“因为那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方式。”瑞文解释道:
“能活着待在这的流浪汉多少有点本事。他们会努力记下自己在斯皮克以西酒馆见过的每一个人,因为那里是和暗巷关系最近的地方。倘若走运的话,一个名字能让他们一个月不愁吃喝,也有可能为他们带来永恒的解脱。”
他轻松地从金手里接过照片。
“现在,我们有了名字,是时候让‘青蚨’回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