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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养崽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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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好门窗,唐绪走进房间的时候,七月已经睡着了。

    不常见光的小脸带着病态的苍白,干燥粗糙带着一道道细小的皲裂。没有丰腴的血肉支撑,颧骨突出,嘴唇起皮泛白,一看就不是个健康的孩子,但是并不丑。单从骨相上来看,这孩子额头饱满眉骨平直,鼻骨高且灵秀,下颌骨线条流畅,再加上那双笑眼,长大必然比原主记忆里的叶少顷更加好看。

    唐绪轻轻捏着那双小手,细小,脆弱。她轻轻把他的手指捋直,小指高于无名指最上面一条线,这是一双很适合学乐器的手。只是太过瘦削,失去了美感。

    她想起自己曾经看过一个很有意思的说法,小孩子长得可爱是为了生存,是大自然进化的结果。因为他们不能独立觅食,无法自理,所以可爱的相貌能吸引别人的关注和怜爱。

    圆润的脑袋,肉乎乎的脸蛋,圆圆的眼睛,柔软的皮肤,四头身的体型,都长在了人类的萌点上。而且可爱会让人分泌出一种让人身心愉悦的物质多巴胺,从而对孩子产生喜爱和保护欲。

    所以原主虐待孩子获得放松和发泄的行为让人不解,可能她不是人,是残次品。

    唐绪看着熟睡的小七月,想起了自己的小侄子,那真是一个长在她萌点上的孩子,圆头圆脑圆脸蛋,圆眼睛圆鼻头圆嘴巴,小手捏起拳头就像一个小馒头,声音奶呼呼的,可惜长大了太淘气了。也可能是长开了,失去了婴幼儿的那种可爱吧。

    这么看来小七月也不算,太瘦了,若是长些肉肉胖起来,肯定是个漂亮崽。她一定,要把这只崽崽养得白白胖胖!

    可是养崽很费钱!

    现在迫在眉睫的就是要赚钱啊,原主剩下的钱不多了,之后的房租要留出来,七月的医药费,屋里要添置的东西也不少,干点什么来赚钱呢?

    唐绪现代是个刚毕业的美术生,她蓦然想起周氏布庄,或许可以画一些服装设计图,跟布庄合作出售。好歹是信息爆发的时代,见过的衣服也不少了,虽然她并不是服装设计专业,但先赚一笔应该没问题。到时候可以先画一张请周氏布庄定制,若是他们能看上设计图最好不过,若是不好,以原主的常年练武的身材,穿出去也是行走的广告图啊。

    或者,在街头帮人画素描,只需要一根铅笔。没有铅笔,炭笔也可以。再加上一个画架和纸,一幅画收二十文不过分吧?

    “哈哈”七月的笑声打断了她的思绪,侧头看去,小家伙还没醒呢,不知梦到了什么这么高兴。

    一定是自己今天把他照顾得很好!所以晚上做梦笑了!

    唐绪想着,吹掉油灯,拆了绑得死紧的高马尾,松弛的头皮昏暗的环境,让睡意慢慢涌了上来,没一会儿她就陷入了半睡半醒的状态。

    要睡着了,恍惚间想到,七月盖好被子了吗?她迷迷糊糊伸出手,却摸到一手湿意,困倦的大脑反应还有些迟钝,哪儿来的水?挣扎了好一会儿,她才醒过神。

    点亮油灯一看,旁边的七月小脸用力皱着,大颗的眼泪从紧闭的眼角滑落,小嘴张着却没有发出声音,这样的神态让唐绪心里一揪。她一边用手从七月的额头抚到后脖颈,一边柔声道:“小七月,没事了,没事了,不怕不怕”

    许是温柔的声音加动作安抚到了他,七月的小脸慢慢舒展了表情,重新进入了梦乡。

    唐绪打了个哈欠,将小家伙拢进怀里,形成一个半包裹的状态,据说这样会让人更有安全感。手臂在被子上轻轻拍抚,最后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睡着的了。

    早上刚睁开眼睛,就对上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据说小孩子的眼睛更黑更亮是因为他们眼睛里比成年人少一层保护膜。

    不过刚对视上,七月就用力闭上了眼睛,用力之大,眼皮都皱得快陷入眼眶了。

    倒也不必这么害怕?

    “早上好啊小七月!”唐绪用欢快的声音打着招呼,然后迅速爬起床叉腰站在床边,“起床咯,太阳要晒到屁屁啦!”

    叶七月慢慢睁开眼,翻个面趴在床上,撅着屁股弓起腿,细细的胳膊撑起上身,然后再翻个面,坐起来了。

    啧,这笨手笨脚,又复杂的坐起动作,全世界小孩统一吗?

    “起飞咯!~”唐绪横抱起叶七月,一手托胸一手圈腿,快速的冲到了厨房。

    低头一看小孩子表情,不是她想象中的兴奋和雀跃。反而是一种恐惧,微微睁大的眼睛紧缩的瞳孔,显然是吓到了。

    “不怕不怕,不是要扔你。”唐绪连忙抱着他,拍着背安抚。都是原主造的孽!都不能愉快的玩孩子了!

    这不知朝代的平行时空,虽然没有牙膏,但是有牙粉和粗陋的牙刷,就是有点费牙龈。

    唐绪一边歪着脑袋编头发一边想,早上吃点啥呢,煮个粥,配点小咸菜得了。她瞥到瘦巴巴的七月,炒个鸡蛋给孩子吃吧。

    头发太长了也不好啊,手好酸。为什么不扎马尾呢?因为她扎不紧,举得两手发酸也没扎好。

    昨日看街上那些姑娘夫人的发髻一个个漂亮得不行,一丝头发都不会散落下来。大家都长着同样的一双手,差异还这么大啊,哎。

    吃过早饭,溜达着到医馆换药。老大夫见她准时来,脸色比昨日好多了,看样子是信了她的鬼话。

    不对,不是鬼话是实话!本来也不是她干的!

    换过药七月又疼出一身汗,唐绪心里不忍,问道:“既然会黏住,不能不包上吗?”

    白哲摇摇头,“不行的,若是沾上了别的东西会变得更严重。”

    其实唐绪也懂,包住伤口是为了保持伤口的干净,可是这反复愈合撕开的过程太痛了,只是看着就疼。

    “幼童伤口好得快,顶多再有两三天就会结痂。”大概是她的表情太过心疼,白哲又解释了一句。

    “好的,谢谢您。”唐绪抱起眼睛湿漉漉的七月,“我们去买肉肉吃吧,吃了肉快快好。”

    白老大夫在后面听到这句话,开始相信这孩子不是她打的了。

    但是出了医馆,唐绪没有去买肉,而是走向了一家书肆。

    书肆很安静,只有零星几个穿着长袍的书生捧着书在看。

    唐绪看了一圈,走向柜台,“有硬笔吗?”

    “有的。”掌柜的点点头,从柜子下面拿出一个盒子,里面是各种各样的硬笔。“刀笔,竹管笔,苇管笔,双瓣合尖竹管笔,铅堑……”

    唐绪眼睛一亮,“等等,这个铅堑,我可以试试吗?”

    掌柜点点头,把笔递给她,“自然可以。”

    唐绪拿着笔在掌柜给的纸上画了两下,这不就是铅笔吗?本以为古代没有这个呢,其他的硬笔全部都需要沾墨书写,这个却可以直接写。“这个多少钱?”

    “一支三十文。”掌柜见她满意,伸出三根手指头。

    唐绪哽了哽,好贵!但是不能不买,“来两支,纸呢?”

    掌柜收了笔,捧出一叠纸卷,“看你要哪种了,五十文一刀,一百五十文,五百文,一两的,这些平日里卖的比较多的,若还需更好的,也有。”

    唐绪上手摸了摸,又展开看了看,大概是a3大小,五十的边缘不齐,还有些毛躁,用来上厕所算了。一百五的好一点,边角是平整的,但也算不得光滑。五百文的更好,但是太贵了。

    便道:“五十和一百五十,各来一刀。有幼儿启蒙的书么?”

    看衣着本以为不会买太多,没想到竟还能赚些银子。钱多来态度更热络了些,“有的。”

    买了两刀纸,两支铅笔,一支毛笔,墨条砚台,幼儿启蒙的三百千。花了近四两银子,其中书最贵,五十两的银票都已经破开了。

    可是穷什么都不能穷教育,七月的启蒙不能省,这个是必须要的东西,她也需要看看这个时代的字长什么样子。

    总之,还是要开源。

    又去了木匠店定了个画架,好在这个便宜。

    本来说好要买肉,唐绪抠抠搜搜买了几根骨头,半斤猪板油,半斤瘦肉,又挑着最便宜的菜买了两样,才回了家。

    全程抱着七月,她的手都开始抖了,明天起来手估计要废了。

    “哎,等等,别关门。”王晓芳看着这一大一小回来,紧跟着后面就过来了。这几日店里不忙,想着孩子光溜溜的脚,昨天夜里她和当家的一起赶了一双拖鞋出来,赶紧就送了来。

    唐绪关门的动作一顿,看到来人讶异道:“布庄老板娘?衣服这么快做好了?”

    王晓芳将手里的鞋子递过去,“没呢没呢,这不是昨天看孩子光着脚,就紧赶了一双鞋,你看看怎么样?哪里不好我再给改改。”

    这是一双软布拖鞋,鞋底很厚实,不过因为用的是粗布,摸起来不那么柔软。她拿着正要给七月试试,又被叫住了。

    “这,还有袜子,孩子衣服的缝片已经剪出来了,有多的我就给缝了几双袜子。”

    这属实在意料之外了,唐绪完全没想起来袜子。说是照顾过侄子,但她毕竟不是亲妈,平日里多是逗着玩,没有母亲面面俱到的细心。但这些都被一个陌生人想到了,她不禁有些感动,真心实意感激道:“太谢谢您了,头一回带孩子,一不小心就漏了这个忘了那个。”

    王晓芳老脸一红,觉得自己没做什么。当即笑着摆手,“没事,你这么年轻对孩子有这般细心已是不错了。”

    唐绪笑了笑,没再说话。

    古代的袜子都是直筒筒的,口子上有一条系带。但这种宽松的样式刚好适合七月受伤的脚,拖鞋穿上,她扶着七月起来走了两步,“七月,怎么样?脚趾头有没有压到?会不会痛?”

    叶七月抿着唇摇了摇头,眼里露出一点欢喜。新鞋子虽然怪怪的,但是很舒服。

    “没什么要改的,劳烦您了,不知您怎么称呼?我叫唐绪。”唐绪转过头说道。

    “唐姑娘你太客气了,你要不介意,就叫我一声王大娘。都是街坊邻居的,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来问我。”王晓芳觉得这姑娘知礼,也不介意帮一帮手。只是有些好奇这孩子的来历有点奇怪,说是头一回带孩子,这姑娘看着也不像成了家的,难道是亲戚的孩子?

    “好,别嫌我烦就成。”唐绪笑着开了个玩笑。

    王晓芳笑着道:“那肯定不能,那我先走了,有什么事去店里找我就成。”

    “好,您慢走,祝您客似云来。”唐绪说了句吉祥话。

    做生意的谁不喜欢客似云来?这姑娘看着就是个知书什么理的人,说话都比别人好听。王晓芳高兴的来高兴的走,回家还跟当家的念叨这唐姑娘知礼感恩,说话好听,说不定是哪家的大小姐。

    有了鞋子,不仅七月高兴,唐绪也高兴。毕竟穿上鞋就能走路了,不用抱来抱去,她感觉自己肱二头肌都要练出来了。

    时间还早,唐绪哼着歌把猪油熬了盛在小罐子里。又把骨头汤炖上了等会儿放根白萝卜,好喝又营养的萝卜大骨汤!再炒个土豆肉丝,完美!

    她往猪油渣里撒了点盐,端出去搁在竹席上,对七月道:“吃猪油渣咯,香喷喷,嘎吱脆。”

    叶七月放下小风车捏起一个,又是没吃过的东西,闻起来真香啊。他转着小手看了又看才放进嘴里,一咬满口肉香,真好吃!他怯怯的看了唐绪一眼,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吃一个。

    “吃啊,吃完,看谁手快吃得多!”唐绪说着,一手拿一个,全塞进了嘴里。

    叶七月顿时急了,也学着一手一个,把嘴里塞得鼓鼓的。

    唐绪越看他越觉得可爱,神色一软。

    半碗猪油渣大多进了七月的肚子,唐绪只象征性的抢了几个。

    中午的骨头汤七月喝了两碗,还吃了半碗米饭和菜,也不知他那小小的身体怎么装得下那么多东西。

    吃过饭哄着七月睡午觉,唐绪把纸拿出来,这些用来作画有些大了,裁开两半正合适。一边裁,一边琢磨着画个什么衣服。现代穿汉服的人不在少数,她们学校就有不少女孩子天天穿着改良的汉服上课。

    她现在所处的朝代,衣服偏向明制。原主穿的衣服多是圆领箭袖短上衣,另搭配马面裙百褶裙。

    她拿笔抵着下巴回想街上妇人的着装,慢慢下笔画出一件短衫,琵琶袖,绣纹选了玉兔衔桂。

    桂花秋日开放,正合这个季节,单桂花未免单调,加上几只灵动可爱的兔子刚好。

    涂涂改改,好不容易将衣服画好,才想起来该叫小七月起床了。白天不能睡太多,万一晚上睡不着就头痛了。

    她放下笔,风风火火冲进房间。就见小家伙趴在床边,玩着他的新鞋子。小指头在鞋面上划来划去,摸摸鞋面摸摸鞋底,像是第一次见到鞋子。

    唐绪仔细翻了翻记忆,却发现原主也不记得多久没给孩子买过新鞋子了,她甚至不记得七月穿没穿鞋。逃命的时候随手将人夹在腋下,或绑在后背。衣服实在烂了就随手买一件扔给他自己穿。大小合不合适是不管的,更别提给孩子洗澡,甚至没空多看一眼。

    想起来就扔个馒头留点剩饭,没想起七月就饿着。反正半死不活的吊着,她并非没想过将七月扔掉,可每次扔完就想起叶少顷临终前绝望恳求的眼神。她便会重新捡回来,可一旦情绪上头,她又会再次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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