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无痛当妈
初秋的阳光带着融融的暖意洒进房间内,挂着白色纱帐的床边,一位纤瘦的女子躺在地上。
这是一张很英气的脸,眉色浓黑,眉尾高挑,挺直的鼻梁,丰满的唇,脸部线条流畅清晰。
许是阳光耀眼,她的眼皮颤动,缓缓睁开了眼睛。细长的丹凤眼还带着一丝懵然,看见周围的环境,那双眼睛蓦然瞪大。
“这什么地方?”唐绪微微蹙眉,完全陌生的房间让她无所适从。她揉揉胀痛的额角,爬到床上靠坐着。
她刚才在干什么?
对了,她心脏病发,上了手术台。
这是哪里?她抬起手,身上的衣服像是汉服。
还没想出个头绪,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在脑海里炸开。
唐绪,唐家堡第二十五代弟子。
出任务时受伤,被叶少顷所救。叶少顷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而从小被当做杀手培养的唐绪,日日睁开眼睛便是训练。哪里被人这般温柔体贴的对待过,朝夕相处之下,动心似乎无可厚非。
本以为两情相悦,谁知叶少顷发现她的心意之后,坦言有未婚妻,不日便要完婚。对她的照顾不过是医者本心,希望她不要误会。
唐绪浑浑噩噩回到唐家堡后,虽然任务完成,但她未能及时返回,回去之后便是惩罚。
被关在水牢一个月,每日睁开眼便是二十鞭。她浑不在意,这种惩罚对于她们这种人,已经是家常便饭。
惩罚过后,她被安排了新的任务,踩点蹲守的时候,她再次看见了叶少顷。强烈的不甘心淹没了她,扔下同行的搭档,她追着叶少顷而去。
叶少顷是来见心上人的,那是一位温婉秀美的姑娘。说话轻声慢语,就连气恼都是我见犹怜的模样。
唐绪抚上发髻,那里藏着几根毒针。她能保证不被任何人察觉将它送入那姑娘的身体,她会死得悄无声息,甚至不会被发现是毒死的。
或者杀了叶少顷,可她迟疑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人的生命于她而言只有难杀和不难杀的区别。可现在她觉得自己很奇怪,她不想杀人,亦不想离去。整日跟在叶少顷夫妇周围,看着他们琴瑟和鸣。
她很羡慕,却不明白自己在羡慕什么。只是这么看着,她却觉得内心宁静。
这一日,她发现自己被跟踪了。唐门的人终于还是找了来,叛逃的弟子从来没有什么好下场。她一路吊着那两个刑堂的弟子,将他们远远引到隔壁府城,才杀了。
等她再次回到叶少顷家,只有一地的尸体。门房,管家,小厮,丫鬟,奶娘,全府五十三口人,一个不少。两夫妻死在孩子的房间里,唐绪只感觉整颗心像被一只手紧紧捏住,她伸出手想要碰一碰叶少顷。
他却睁开了眼睛,那双眼睛依旧温润,像是带着笑意。哪怕此刻他面色发青,命不久矣,“唐,姑娘,我知道,你一直在,帮帮我,我的孩子,救救他,求,求,你”
唐绪咬着牙点头,见叶少顷垂着眼,看向床底。她将夫妻俩挪到床上,小孩子被包得很严实,此刻睡得正香,他父母滴落的鲜血没有沾上他半点。
唐绪走到客厅,客厅十分宽阔。红色实木八仙桌稳稳立在客厅中间,几只圆凳围绕在四周。她走过去,蹲下身。看到一个孩子,脖子上拴着一条麻绳。他叫叶七月,四岁多。
小男孩靠着桌腿坐在地上,双手抱着膝盖,身上的衣服灰扑扑的。乱糟糟的头发不知多久没有洗,整张小脸只露出一只呆愣愣的眼睛,见到她瞳孔紧缩。微不可察的往后挤了挤,可他身后有一根无法撼动的桌腿。
唐绪简直很难想象这孩子是怎么长到四岁的,原主并不会养孩子,想起来就给口饭吃。想不起来就饿着,除了逃命时会背着他逃跑,其余时间基本不管。原主除了躲避追杀,还要调查叶家灭门的凶手。
刚开始还好,可时间久了,原主好像出了问题。她越来越暴躁,东躲西藏还带着个累赘,叶家之事也迟迟找不到线索。她开始用孩子发泄,但是叶七月挨了打也只是抱着她的腿哭着喊娘,她后悔了,给他买了一只烧鸡吃。
可发泄过一次似乎上瘾,一次又一次,她后悔的次数也少了,下手开始没轻没重。
几次之后,叶七月不再抱着她哭了。每次原主暴怒发疯,他便蜷缩成一团,紧紧抱住自己,清澈无辜的眼睛似乎染上了阴翳,恐惧都看不见了,只有麻木和死气。
这孩子也是命大,活到了四岁。但个头很小很瘦,眼神呆滞,面无表情。
唐绪心疼又心酸的走过去蹲下,解开绳子。伸手抱住瑟瑟发抖的小孩子,将他脸上的头发抚到脑后。“别怕,以后再也没人打你了。”
这孩子轻极了,抱在怀里像抱了一副骨架。身上还有一股臭味,像是积攒了好久的垃圾桶里散发的味道。
叶七月被抱起来颤了一下,小手虚握了两下,捏紧了自己胸口的衣服。娘今天很不一样,抱起他的双手好温柔。他想抬头看看她,可想起之前像是要吃了他的样子,还是很害怕。
太臭了,唐绪闻了两下,感觉有点喘不上来气。还是先给洗个澡吧,她想到。
厨房在院子里,但原主并不怎么开火,“你先坐这儿。”
柴房里还有半捆柴火,院子里有井。将锅洗干净,装满水。灶台上有一根小棍棍,这就是传说中古代的打火机——火折子。
唐绪吹了吹亮起一点火星,点起火。又忙忙碌碌翻出个大木盆洗干净,太阳不错,在院子里洗澡应该不会太冷,吧?
只是翻遍了家里也没找到孩子的衣服,这房子是两月前刚租的。两人一直在逃命,原主的衣服也没多少。她在身上找了找,摸出一个钱袋,这钱还是路上偷得。里面还有一些碎银子和铜板,还有一张五十两的银票,够过一段日子了。
“七月,我出去买点东西,你”她将小家伙抱回客厅,“别去厨房动火啊。”
叶七月乖乖坐在凳子上,他很不习惯这样,他想把自己藏起来。他想如果有一个地方黑黑的,谁也看不见他就好了,他很喜欢装衣服的那个箱子,藏在里面觉得很安全。他抬头看了看,娘已经走了,他悄悄的爬下了凳子,躲进了桌子底下,有东西包围在四周的感觉让他安心。
出了门,是一条巷子,有几个孩子在玩一个藤球。这里多是家境普通做些小生意的人家,原主租的院子在巷子最里面。唐绪有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恍惚感,穿越重生,她还没得及感慨,就多了个孩子要照顾。
来不及多想,屋里还烧着水呢。她随手拦住一个孩子,“小孩儿,问你啊,这附近哪里有卖衣服的?”
方子俊抱着球后退两步,看到是一个漂亮的姐姐,当即不害怕了,“走出去,右边有!”
“谢谢你啊。”唐绪摸摸他的头,看他仰着头的可爱模样,嘴一秃噜,“等会儿给你带糖吃。”
方子俊眼睛一亮,当即把球扔给同伴,“真的吗?我带你去吧!我知道糖在哪儿!”
旁边的小姑娘走上前,揪住方子俊的衣角,“俊哥!不能跟陌生人走!”
“不是陌生人!”方子俊一脸不赞同,这么漂亮的姐姐,还给糖吃,怎么会是坏人,“我认识她,就住那家!”
“不能去的!我要去告诉你娘了!”赵芸娘板着小脸威胁道。
方子俊挣扎了一下,也没甩开芸娘的手,顿时有些恼了,“你好烦人!布庄的王婶婶我认识!又不走远!”
“好了好了,别吵了。”唐绪怕这两孩子打起来,连忙道:“我买了东西就回来,很快,你在这等我。”说完急忙忙走了,后面还传来几个孩子的争辩声,她好笑的摇摇头。
巷子口右拐,斜对面就是周氏布庄。此时店里没什么人,一位妇人正在柜台后面拿着绣绷子绣花。见到客人进来,王晓芳笑眯眯招呼:“午安,想要些什么?”
“你好,有没有孩子的衣服?”唐绪看了看,这外面摆放的都是各色布料,成衣没看见。
“成衣吗?孩子多高?男孩女孩?”王晓芳从柜台里走出来,问道。
唐绪皱着眉想了想,刚才没仔细看,大概是到自己大腿?她抬手比了比。“这么高,男孩。”
“有的,你等等啊。”王晓芳去后面抱出两套衣服,“买成衣的不多,店里只有这两套,你要是不急,可以给尺寸,我们现做两三日就好了。”
“那先来一套,这个青色吧。”唐绪选出一套,想着之后再带孩子来定做,做好的也不知合不合身。
“好的,这衣服是棉布的,里外都有,也不要你贵,一百五十文。”王晓芳将衣服拆开来展示了一下。
唐绪伸手摸了摸,其实她也摸不出什么,但是手感绵软不扎手。“好的,装起来吧。”
王晓芳接过钱,这么爽快的客人实在少见,她眉开眼笑的答应,“好好好。”装好又提了一句,“若是哪里不合身,直接带孩子过来,我给你改改。”
没想到还有售后,唐绪也很满意,笑着点头,“好的,谢谢您。”
“慢走啊。”王晓芳笑眯眯将人送出来。
“对了,附近有卖糖葫芦的吗?”唐绪想到刚才答应的事,问道。
还是个疼孩子的,王晓芳想着,给她指路,“有啊,你看那个包子铺,左拐过去的路口,有个卖糖葫芦的。”
“多谢。”唐绪顺着路过去,果然看到买糖葫芦的,两文一串,本来想着买两串,七月吃一串,指路那孩子一串。但巷子里有五个孩子,只有一个孩子吃似乎有点可怜,干脆买了六串。
看看太阳已升到了头顶,家里没菜,现买没时间了,干脆买了四个大包子,凑合当午饭。
走到巷子口,五个小孩子手托着脸排排蹲着。一见到她,方子俊站起来蹦了一下,率先冲了过来,“姐姐!我就知道你不会骗我的!”
唐绪好笑的道:“你怎么知道我不会骗你?”
“你这么漂亮,肯定不会骗人!”方子俊踮着脚看着她手上的糖葫芦,嘴里疯狂分泌口水。
“拿着,跟你这群”唐绪看着一张张期待的小脸,想到刚才的场景,取笑道:“小青蛙分一分,一人一串,别打架啊。”
“谢谢姐姐!”方子俊见到糖葫芦,兴高采烈地接过去,先给了赵芸娘,嘴里还嘀咕:“你看我没说错吧,漂亮姐姐怎么会是坏人骗子呢。”
赵芸娘被糖葫芦堵了嘴,只轻轻哼了一声。
回到家里,七月又钻进了桌子底下。似乎那桌子能给他安全感,他背靠着桌腿抱着膝盖,见到唐绪,缩着脖子往后挤了挤。
唐绪心下一软,招招手,“七月来,吃包子。”
七月往前拱了一下,半晌才犹豫着爬了出来。
太瘦了。
唐绪从没见过这么瘦的小孩子,现代的小孩子个个都是肉乎乎的,就算不胖也带着婴儿肥,小手握起来就是个小馒头,“哎呀,有点脏哦,我们去洗洗手手吧。”
说着,走进了厨房,锅内传来咕嘟咕嘟水沸腾的声音。她把东西放下,舀了水把小家伙的手搓洗干净,然后给他塞了个包子让他坐着吃。
她则找了个桶,将热水舀出来倒进外面的大木盆里。冷水先不兑了,等吃完包子再加,以免冷了。而厨房锅里继续加水烧,这孩子太脏了,一次估计洗不干净。
忙完回头一看,七月早就吃完了包子,此刻看着自己的手指头发呆。
“还有呢。”她说着又给他一个,本以为这么大孩子两个应该够了,她自己也就能吃俩。没想到她一个还没吃完,七月狼吞虎咽就吃完了一个,那凶狠的样子像路边抢食的小狗。
唐绪愣了愣,把最后一个包子放在他手里。“慢点啊,别噎着。”
吃过包子,唐绪将七月扒了干净。乌黑是新伤,紫里泛红是愈合期,发绿是快好了她从来不知道,一个人身上能有这么多的伤痕,而且还是在一个四岁的孩子身上。
她咬牙颤抖着手将人放进调好水温的木盆里,温热的阳光照在身上有些许燥意,她心里却在发冷。
如果她没来,这孩子还能活多久?就算勉强长大了,他会长成什么样子?怯弱自卑任人欺凌的软脚虾?亦或是阴郁病态的疯子?
她来到这里,是为了拯救这个孩子吗?可是她也没养过孩子。她不确定自己会养成什么样。
“疼”细弱的呼痛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她才发现这孩子小脚趾的指甲盖摇摇欲坠,只剩下一丝皮肉粘着,底下是红肿溃烂看不出原样的脚趾。伤口怕热怕水,泡在温水里疼得七月腿都在发抖。
唐绪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做,眼泪一下涌了出来,只是看着就好疼啊!
她反应了一会儿才想起来伤口不能沾水,连忙将那只脚捞了出来。这得看大夫,这指甲要拔掉,那这烂肉是不是要刮掉?只是想一想,唐绪就打了个颤。
她缓缓神,决定还是先洗澡,这都洗一半了。洗了三遍,才将七月洗出个人形。换上了干净衣服,看着是个漂亮崽。她想起叶少顷夫妇的样子,七月那双笑眼虽然无神,但是跟他爸爸一模一样。鼻子嘴巴更像妈妈,精致漂亮。
只是那漂亮的嘴唇上面有两个不太显眼红点,那是原主嫌他吵,想把他嘴缝起来,唐绪闭了闭眼,不忍看那些回忆。原主缝第一针时七月哭得嗓子都发不出声音,第二针下去直接晕了过去,这把原主吓到了,才停止了这丧心病狂的做法。
头发擦干之后怎么也梳不开,唐绪找了一把剪刀,给他剪了个齐耳短发,像千与千寻里的小白龙。
真好啊,不用经历怀胎十月,生育之痛,多个漂亮儿子。
这要是搁现代,不得把那帮子朋友羡慕疯。
她乐观的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