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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吻别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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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现场。

    全场寂静,落针可闻。

    高圆摒着呼吸,大眼睛一直盯着双目紧闭,双手捧着话筒,站在舞台正中的陆尘。

    歌词在现场的所有人都看过了,歌词浅显易懂又好记,带着些许诗意,如果曲子也动听的话,这样的歌便会郎朗上口,红遍大街小巷。

    一首好的流行歌曲,是跟诗词一样的。

    想要流传开来,文字必须自然流畅,浅显易懂又直指人心,念一遍便可以朗朗上口,那些辞藻华丽晦涩难懂的东西,是很难被大众所接受的。

    趁着还没开始,高圆再次看了一眼歌词,猜测着旋律。

    这时,舞台灯光突然闪动。

    大气,深情,动听的旋律响起。

    高圆忍不住鼓掌。

    照着这个旋律下去,这首歌差不到哪里去。

    陆尘现在已经名声在外了,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现在的陆尘有很多双眼睛盯着,只要他稍微出一点纰漏,必定会遭到来自各方的攻击。

    所以,他现在只能做对,不能做错。

    就拿歌曲来说,往后的歌曲只要有一首写差了,便肯定有人群起攻之。

    等到陆尘将英文歌唱了一遍之后,高圆彻底的松了口气,这首歌,必定能够火起来。

    可以放心了。

    心中一口大石落下,高原心情瞬间愉悦起来。

    她找寻着节拍,跟着陆尘和现场的观众一起唱了起来。

    把我带进你的心扉把我带进你的灵魂给我你的手,在我将要苍老之前告诉我什么是爱,不要这么冷漠告诉我奇迹是可以实现的他们说没有什么是能够永恒的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有把握今天而已爱就是勿失良机  带我去远方吧…”

    高圆跟着节拍,越唱越进入状况,到了副歌的时候,她竟然站了起来,跟着节拍,轻轻舞动着。

    她今天着淡妆,身穿一件淡蓝色牛仔坎肩内搭白色长裙,长至肩膀的发丝任意披着,整个人显得干净漂亮,素雅大方。

    随着她的动作,白色裙摆微微摆动,舞台上梦幻灯光下,她整个人如同站在白莲花中的仙子,美艳不可方物。

    朴德爽看得眼睛都直了。

    高圆可比他们思密达那边的女人漂亮太多!

    最关键,是原装啊,天然美女。

    呆愣了半晌,朴德爽看着台上的陆尘,恨意丛生。

    如果没有陆尘的话,这个本是属于她的女人啊。

    结果,他连手都没有牵到,便被陆尘给夺了去。

    最让他气愤的是,高圆好像一脸幸福的模样。

    女人的心不在自己这里,这比陆尘骂他,还要伤人。

    该死的陆尘。

    该死的《takemeto诱rheart》!

    高圆现在明显是深陷其中,看她望着陆尘的那种眼神…

    朴德爽几yu抓狂!

    好不容易被经纪人调理好的心情,再次被陆尘破坏殆尽。

    “我们走。”朴德爽冲一边坐着的经纪人道,“你、我、吴英雄,三个人坐在这里,你不觉得很傻吗?”

    “现在不能走,一会儿还有华夏的几个天王要唱歌,你和陆尘斗归斗,那几位天王的面子你不能不给。”

    “难道就让我一直坐在这里丢脸?”朴德爽脸色一黑,道。

    “事已至此,你得时刻保持微笑,保持住你的风度,咱们韩国的明星,就是靠着高大全才能让一些少女死心塌地的封咱们为偶像的,你得坚持住,以前没成名时,那么苦的ri子,你还不是坚持过来了?

    难道跟陆尘所说的一样,你当年是个跑龙套的,所以觉得辛苦理所当然,如今当了主角,就认为不用努力了?

    这种想法可要不得!”

    “不要提陆尘,我讨厌他,我憎恨他!”朴德爽咬牙切齿。

    “不要把自己摆在主角的位置上,你就会豁然开朗了,记得保持微笑,保持风度。”

    “啊…我觉得我自己就要快被逼疯了。”朴德爽双手紧握成拳。

    杨冰觉得陆尘真的是太牛了。

    《takemeto诱rheart》这首歌旋律郎朗上口,英文也简单,甚至可以用来作为英文初学者的教材来用。

    如今已经有人倡导听歌学英文了。

    可是很多人认为这么做真的很困难。

    因为如今的英文歌大多都拗口难读,听歌学英文,反而加大了学习的负担。

    又要听歌,又要学英文…

    要同时做两件事,真的很难啊。

    《takemeto诱rheart》就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想到自己的闺蜜最近正努力充电想学习英文,这首歌正合适啊。

    杨冰一边跟着唱,一边记着歌词。

    “妈,思密达国走的是文化输出路线,咱们也可以走这个路线啊,文化,意味着思想,能够左右他们的思想,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才是高招啊。

    我觉得完全可以把陆尘给包装一下,推出国门,这首《takemeto诱rheart》实在太棒了,我刚听了一遍就完全记住了,陆尘在流行音乐方面的造诣,实在是登峰造极了,我估计过些天,这首歌就会传到大洋彼岸,肯定会有很多老外成为他的粉丝。”

    蒲剑宇信誓旦旦的说道。

    一边的女人皱眉,微微点头,这个提议,并非是没有上过会,可是华夏可供选择的人实在是不好找,年轻的,不够号召力,够号召力的,年纪又太大,而且中西文化存在差异,华夏这边认为好的,人家那边或许并不接受。

    沉思了一会儿,女人道:“可以作为后备人选,不过他的性子太过锋芒毕露,还是得收一收。”

    “收什么呀,他这种性格我是最喜欢的,对自己人好得很,对敌人狠得要死。

    爱恨分明,这类人是最好打交道的,你敬他一尺,他敬你一丈,多好的人啊。”蒲剑宇辩解道。

    “但是这种性格容易吃亏。”女人道。

    “可是架不住他天才啊,而且,都是人家来惹得他好不好,他不过是还回去而已,反正类似我这样的年轻人是最喜欢有个这样的偶像的,不过你们公家的事,我就不多搀和,我就是跟你说好玩的,陆尘真的太厉害了,要是后面有人拉他一把,那肯定就蹿上去了。”

    “唉,他这个性格啊,不好控制…”女人看着电视中唱着歌的陆尘,目光有些复杂。

    学员等候室。

    “陆尘这首歌没话说了,肯定火得一塌糊涂。”

    “唉,要是我能写出这么好的歌就好了。你说他怎么就这么聪明呢。”

    “聪明?哼,他以前不过是个废物。”

    “人家那么废物现在都写了那么多首歌来了,你曹凯有什么本事啊,不就靠老妈么,没你老妈罩着你,你算什么东西?”俞王明切了一声道。

    “你为什么处处针对我?”

    “那你为什么针对陆尘啊,他是我们组的,不服气的话,到时候你跟他单挑呗,我支持你第三关的时候,找他单挑,你要是赢了,我叫你凯哥,输了,你就是凯子了。”俞王明道。

    “哼,懒得和你废话!”

    俞王明鄙视道:“没种的东西,不敢就别在人家背后说人坏话,你那个靠山piáo得爽都被陆尘给骂成二愣子了,没看到他的表情么,现在都还在笑,你上去,估计渣都不剩了。”

    “你会后悔的!”曹凯勃然大怒,俞王明欺人太甚。

    “我后悔不敢一屁股坐死你!”俞王明抖着腿,身上的肥肉颤巍巍晃悠悠的,让曹凯一阵心悸。

    “还是那句话,有本事找人单挑,到时候有这个机会,别背后损人,不够男人。”

    曹凯:“你…”

    把我带进你的心扉把我带进你的灵魂把你的手给我,握着我的手告诉我什么是爱的真谛,做我生命中的启明星  而这一切都很简单,把我带进你的心扉…”

    舞台上,灯光绚丽夺目。

    陆尘站在舞台中间,身子有些消瘦,却是全场的焦点。

    几乎是全场,都在跟着他一起大声合唱,这让他感觉很幸福。

    这首歌是地球上华夏的歌神张学友经典歌曲《吻别》的英文版,当年火得一塌糊涂,街知巷闻,火到了随时出门都能听到这首歌的地步。

    这首歌相对于《吻别》来说,少了一些哀怨,多了一些温情,歌词也截然相反,而且,英文也简单,可以用来听歌学英文。

    不得不说,听歌学英文对于英语歌的传播是很厉害的一个招数,这可是能够打着学习的旗号,拿着买学习用品的资金来干的事情,一点也不用担心被妈妈知道,就跟学生初学上网,都是以练习打字为借口一样…

    因为华夏的应试教育,只要和学习有关的,家长们便会疯狂的支持。

    一传十,十传百。

    很多歌词简单,发音简单的英文歌,就是这么火起来的。

    《takemeto诱rheart》便是其中的一个实例。

    其实求爱的英文歌很多,但是老外们都很直白,一点都不含蓄。

    稍微含蓄一些,富含一些诗意,不那么赤裸裸的歌曲并不多,所以,这首《takemeto诱rheart》便成了陆尘的首选。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首歌可以先行预热,给《吻别》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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