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榕树王
六月的时光匆匆而过,短短半个月内,春云历经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焚天教的七品高手突袭、东南战区试炼选拔以及与五品强者浴血奋战。即使拥有两世为人的春云,面对如此密集而紧张的遭遇,亦感到身心俱疲。
他匆匆洗漱一番,试图洗净身上沾染的斑斑血迹。看着破损不堪、满是窟窿的衣物,春云无奈地摇了摇头,随手扔进垃圾袋里,打算明天出门时顺便扔掉。接着,他小心翼翼地擦拭着那件珍贵的金丝背心,并整齐地放在床边。若不是这两件新购置的法器助力,恐怕春云难以与敌人周旋那么久。
收拾完衣物后,春云又挑选出明日所需穿着的服饰,放置在床头。其余的则被他细心收入储物袋中。紧接着,他在家中四处奔走忙碌,把笔记本、文件夹、毛巾、牙膏、牙刷、沐浴液等生活用品一一收拢进储物袋。待到一切就绪,她往袋子里塞进几只衣架,便转身返回房间。
一踏进房门,春云如释重负般扑倒在自己那张柔软舒适的大床上,闭上双眼,调整呼吸,准备进入甜美的梦乡。
“不知道这一世的学院生活会遇到什么样的同学。”
“一定要好好修炼。”
在胡思乱想中春云睡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房间里,春云早早地起了床。他动作迅速地将床单、枕头和被子整齐地叠好,然后放入了随身携带的储物袋中。接着,他提起放在门边的垃圾袋,准备出门扔掉。
就在他即将踏出家门的时候,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他停下脚步,转身回到书桌前,拿起笔和纸,思考片刻后开始写下一行字:“妈妈,我去上大学了,有事请给我打电话。”写完后,春云把纸条认真地折叠起来,放在了电脑机箱上,确保母亲能够看到它。
做完这些,春云再次检查了一遍门锁是否已经关好,然后放心地走出门去,并顺手将门锁反锁了两圈。他迈着轻快的步伐下了楼,心中充满了对六院的期待,毕竟修炼世界的学院生活可是每个小说迷的向往。
春云居住的地方与阳城森林公园相距不远,如果从小区侧门出来坐上五站公交就能抵达目的地。只见他手提垃圾袋来到垃圾桶旁,像打篮球似地来了个漂亮的三分投篮动作,垃圾袋稳稳当当地落入桶内。接着,他转身朝着小门信步而去。
没过多久,一辆开往森林公园方向的 87 路公交车缓缓驶来。待车停靠本站后,春云迅速投下一枚一元硬币后登上车子。
车上的人并不多,春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他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色,不禁想到小时候春游都去森林公园的事情。
没过多久,公交车到达了森林公园站。春云下车后,径直走进了公园。
阳城森林公园是一座五a级国家森林公园,里面绿树成荫,花草繁盛。春云漫步在林间小道上,感受着清新的空气,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要说路上的景物与记忆中有什么不同,那么便是大了亿点点吧。走着走着,他来到了记忆中的榕树王所在。只见一棵遮天蔽日的大树在他面前。
记忆中,榕树王的树围便有10米,高50来米。其冠幅更是惊人的达到1000多平米。而眼前的榕树王更是夸张,高度不亚于他所见过的夫差楼,树围仿佛一栋大楼一般,在其树冠下是一点天空都看不到。
春云为之震惊,随即平复了心情。毕竟人能修炼,树变异下也很正常吧。
随即春云拿出手机拨打了昨天那个电话。
“噢你到了拿出你们第一研究院的令牌就可以了。”
春云闻言一惊,他给放家里了。
“要不试试邢光给的令牌”春云心想。
于是春云拿出邢光给的上面刻有“剑”字的红色令牌。
就在这个时候,那棵巨大无比、宛如一座小山般巍峨耸立着的榕树王内部,突然传来一阵轻微响动声。紧接着,只见一个身材高大健壮、拥有棕色长头发和棕色皮肤男人缓缓地从由树干自然形成且造型奇特椅子上站立起身来。他动作优雅从容,仿佛身上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王者气息;而其眼神深邃锐利如鹰隼一般,让人仅仅只是看一眼便忍不住心生敬畏之情。
此时这个男子自言自语道:“这小子不应该是沁园春或者第一研究院的菜么,怎么被“剑气近”招揽了。”
“算了,与我无关。”言罢,他一招手,还在榕树王外头的春云便到了这里。
春云手机的信号中断,转瞬间来到了棕发男子面前。
春云一惊,自己怎么突然来到了这里,这是哪,眼前的男子又是谁
“你好小子,我是榕树王。”棕发男子说道。
春云惊讶地看着榕树王,虽然从外貌上隐隐有些感觉,但是想到从小看到大的大榕树变成了人,心底还是十分震惊,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榕树王笑了笑,说道:“没错,就是你想的那个。别紧张,我是负责送你去六院的接引者,跟我来吧。”说完,他转身走向榕树中的一个甬道。
春云紧跟其后,心中充满了疑惑和好奇。他不知道榕树王要带他去哪里,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榕树王带领春云穿过一条长长的通道,来到了一个大厅。大厅中没有多余的物体,只有木头的纹路修饰着墙面。
大厅中央有一个奇异的法阵,法阵上方闪烁着神秘的光芒。榕树王指着机器说道:“这是通往六院的传送阵,你站上去吧。”春云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了传送阵。
光芒连闪,春云的身影消失在了传送阵中。
而春云,仿佛经历了时光机一般,有一些失去了时间和空间的感知。伴随着大量的失重感,春云摔倒在了地上,再将眼睛睁开时,已是在一个山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