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说好一起玩,现在却要结婚
“造谣的人如果有证据就不是谣言了。”我向俞正解释,作为法庭上的原告,有义务对自己的诉讼主张举证。被告当然也有对其主张和发生过的行为负有举证义务,但那毕竟是被告的事。我们是原告,要打赢这场官司,不认真组织一些证据肯定不行,当然,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必须组织那些必要的、能帮助我们在诉讼中取胜的证据。
接下来,我们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讨论了我们原告方自己必须提供的证据。
显然是过于气愤的选择,俞正的态度一直有些别扭,谈话令我感到费力,但我仍不断耐心地启发着她,帮助他回忆起那些真实往事中的一个个片段。
讨论的结果并不令人满意,正像我们平时遇到的一些案件那样,并不是所有的事实都能找到证据加以澄清,且有些能够说清事实的人,由于这样或那样复杂原因,也未必肯出面帮助俞正出庭作证。
在了解事件的基本事实后,我从职业角度对下列问题向俞正作了详细的阐述:
1这是一个什么类型的案件——名誉权纠纷;
2侵权人——腾讯和文章作者;
3诉讼请求应该如何提——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
4原告可能遇到的胜诉障碍;
5官司的耗时和耗资——难以估计,一二审相加至少一年。
“你认为官司能赢吗?”俞正试探性的问我。
“能赢,但会遇到些麻烦。”我如实回答道。
作为律师,高超之处在于帮助当事人寻找一个既不打官司却又能基本解决问题的办法……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午餐时间。
“我们先去吃饭吧!如果你觉得有必要,下午再继续。”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你们女人不是都减肥,可以不用吃的吗?”俞正玩世不恭的看着我说道。
“俞总,你说的都是那些大小姐,我这种干体力活的劳动人民,一顿不吃都会饿得慌,看到走路的人都会以为是猪蹄扑上去的。”我边笑,边收拾东西。
“当初说好,在一起就是炮友,就是玩,现在却要结婚。不同意还到处威胁我,每天发朋友圈诽谤我……唉……”俞正一脸无奈的说道。
“有没有一种可能,开始时是玩,后来真喜欢上了,不舍得了。”我笑着说道。
“可能我技术太好了!好到对方想独占我,独享我。”俞正自嘲道。
我白了俞正一眼,没接他的话。不过他说的话我信。他确实是个很有性吸引力的男人。如果保证安全的,又没有后果,应该很多女人,包括良家妇女也会想和他约上一泡。
“你觉得我这个炮友怎么样?有没有兴趣?”俞正厚颜无耻的问我道。
“嗯,首先我老公很爱我,我也很爱他,不存在欲求不满的问题,不管是精神上还是肉体上。其次,虽然我承认你对我来说很有性吸引力,但是你玩得那么花,不安全,不健康,即使我欲求不满,我也不会考虑你。”我平静而又认真的回答道。
“少来什么老公,你根本就没结婚,我还不知道,而且我的安全工作做得很好的。”俞正继续说道。
“我和老九只是没去领结婚证而已,和夫妻是一样的。”我辩解道,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辩解。
“一样?一样为什么不去领证!?”俞正眼睛直直的盯着我逼问道。
嗯……我居然无言以对,我从未深入地思考这个问题,只是每次老九催我去领证我就很烦。
中午午餐后,我给李芬打了个电话:简单介绍了一下上午的案件情况,让她下午来办公室一趟。我其实是为了避免和俞正独处的尴尬。
我已酝酿好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下午三点,俞正准时来到办公室,看到李芬有一点惊讶,不过是眼神一闪而过,马上恢复原状。
“我和张律一向反对动不动就打官司。你走自己的路嘛!哪一个成功人士周围没有一些小人瞎捣鼓?你要做的事情多得很,你有时间陪他玩吗?”李芬边喝茶,边对俞正说道。
“我觉得你的绯闻女友这么做,是巴不得你去告她,这样她就能在朋友圈和各个群里实时播报事件进展,到时候就不是诽谤而是描述事实了,即使官司输了她也能出名。现在这个时代黑红也是红。就像只要是某丝葱的女朋友,最后红了怎么都能嫁个小少爷。”我向俞正阐述我的观点。
“可我是为了打官司才来找你们的。不起诉,不符合我的性格。”俞正思考片刻后认真的说道。
“打官司只是手段,为达到目的,应该研究和比较如何使用不同手段来更好地实现目的——省时省力省钱解决问题,这是俞总的真实愿望,至于挑讼的事,一个有职业道德的律师是不能干的。俞总好好考虑!”我继续说道。
俞正最终选择了我的方案。
接下来,我们确定由我和李芬,去找这位叫薛尔的姑娘谈一谈。
经过整整三天时间深入且全面地背景调查之后,我与李芬惊讶地发现原来这个名为薛尔之人实际上叫做薛鹅!她来自一个经济条件尚可、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之中,并于平南地区某所三本院校攻读财务相关专业。毕业之际,凭借着校园招聘这一契机成功入职到一家颇具规模的科技企业担任财务职务。工作期间,其展现出卓越的个人才华以及灵活应变之能,但令人惋惜不已之处在于她竟然选择成为该公司老总的情妇,并以此获得的财富开始精心装扮自己,将自身打造成所谓“名媛”及“白富美”形象,进而成功跻身于富豪们娱乐消遣之社交圈。此后更是借助众多男性作为垫脚石不断攀爬向上以求获得更高社会地位。为了完美契合其所营造之虚假人设形象,她甚至付出诸多精力去勤奋学习各类知识技能并努力模仿真正名媛日常行为举止模式,以至于其真实生活状态相较于那些货真价实之名媛而言更为贴近她们应有的模样。
真李逵和假李鬼,真假难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