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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黑虎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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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邓儒应邀去参加黑虎这小子,哦不对,应该是陈远行这小子的婚礼。

    不过邓儒还是更习惯喊他黑虎。

    能有个这样文艺的名字,看得出来,黑虎确实如他自己在两年前说的那样,读过书。

    家里富贵过。

    虽然不知道为啥就上山落了草,成了匪。

    今天黑虎这小子,穿的倒是人模狗样的。

    一身的大红新郎官服,胸前还戴着朵大红花。

    对着一切来往宾客说着同喜同喜。

    来往宾客不多,大多是黑虎的嫖友,还有一些镇北城新招募的,他的同僚。

    嗯,黑虎在他自己的强烈请求下,在那些义军和土匪重新转编为百姓之后。

    他成了行政系统的人员。

    而李荣则继续的当着一个将军,带领良家子部队。

    偶尔来帮邓儒处理下政务。

    说起来,一年前,把义军和土匪重新转编为百姓的时候,那些义军和土匪们,并没有被狡兔死走狗烹的愤怒。

    相反,他们很高兴。

    如果不是为了讨生活,谁愿意在死人堆里打滚,在刀尖上舔血呢?

    每天看着自己杀死的人死在自己面前。

    真以为杀人很好玩,嗜血很酷么?一般有这种想法的,多半是看小说把脑壳看傻了的中二病。

    很多人以为,杀人,刀一抹,然后就看着对方流血倒下就好了。

    但实际上,杀人要比想象的恶心得多。

    首先,人,除非一刀捅进脑袋或者脖子,不然是很难一刀毙命的,得连续捅好几刀,好几枪。

    其次,人倒下,并不是只会流血,所谓的杀完人还病娇舔舔手上和刀尖上的血大概率是不可能的。

    除非真的是变态。

    人死后还有碎肉,碎肉中黄黄的脂肪粒。

    人死后,身体是彻底失去掌控了的。

    也就代表着,死人是夹不住屎尿屁的。

    在战场上杀死一个人,往往还伴随着屎尿横流等等东西。

    如果杀的那人还是个便秘或者痔疮,那你可有福了。

    在肚子里发酵了四五个星期的答辩都能嘎出来。

    那些味道,可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

    更别说这个时代,是短兵相接的时代。

    你要真杀完人还舔舔血,那你确实会舔到血,但还会舔到脂肪粒和屎尿屁。

    更别说,做这些事情,你还要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战争,远没有一些人所想的那般轻松儿戏。

    而在镇北城当一个百姓,衣食住行都能安稳。

    要比当兵,舒服不少。

    而有对比,自然也能凸显出,良家子部队的战斗力。

    在镇北城这种高福利的政策下,都愿意放弃安稳生活,跑去当兵的两万良家子,其战力,不必多说。

    “你小子,怎么娶了个窑姐当老婆?”

    黑虎第一个跑到邓儒这来敬酒。

    邓儒当场就把他的疑惑问了出来。

    娶什么不好,娶个青楼女子。

    用小阁老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商人玩剩下的艺伎,你都当个宝贝似的娶到家里。

    “咳咳,大当家,这您有所不知了,胡莲她,大啊,以后俺黑虎的孩子肯定饿不着。”

    黑虎做了个夸张的手势。

    好,不用继续听了,邓儒清楚了。

    大,果然,大是一个男人不能拒绝的特点。

    尤其是该大的大,该瘦的瘦那种不怎么符合自然规律的体型。

    他前世看片也不能拒绝大的诱惑。

    找片子首选大,其次演技,最后颜值。

    “那就这样吧,早生贵子啊你小子。”

    邓儒真诚的送上了他的祝福。

    “哈哈哈,多谢大当家,您的嘱咐,俺黑虎收下了,对了大当家的,这都两年多了,您和雁归城求秋小姐的事情”

    黑虎试探着询问道。

    至于说,他为什么要问邓儒的私事。

    他只是一个下属。

    但,上司的婚配,对于下属来说,也是件大事。

    毕竟,这都快两年,这两人都没说要办个婚礼,甚至连面都没见过几次。

    唯一几次见面还都是秋缘那边抽空过来见邓儒的。

    也就是人家秋小姐冰清玉洁,守身如玉,换了别的姑娘,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两年没见,你信不信再见到人家,人家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爹了。

    黑虎甚至都怀疑,邓儒和秋缘已经闹掰了。

    这不怪他如此上心,在古代,在家本位的时代。

    你要是没有子嗣,别人跟着你干,是没有未来的。

    一两年还好。

    十年二十年,你还没生个带把的继承人,除非是特别死忠的,不然基本上都。

    散了吧,散了吧,这个人的承诺只能在他这一代兑现的,散了散了。

    这也是当初邓儒为什么要对秋缘发起攻势的其中一个小原因之一。

    是掺杂了点利益算计的。

    不过哪怕掺杂了一些利益算计,他们在这个时代,也算得上是纯爱了。

    不是什么包办的婚姻。

    很多人对包办婚姻有一层滤镜,觉得门当户对,那必定是知书达理,温尔尔雅,帅气逼人或者美艳动人。

    而实际上,在古代的包办婚姻,就跟给家里猫配种一个,有个崽就行了。

    别的,至于对方怎么样。

    只能说,在古代,哪怕是大户人家,好看的也不多。

    毕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又常年接触不到太多阳光,除了基因好到逆天的,基本上能好看就有鬼了。

    玩过骑砍的都知道,给自己儿子娶妻,还要看一看对方女儿的属性好不好,毕竟是要嫁入自己的家族的,要么带兵,要么管城。

    而给女儿嫁出去,随意了随意了,管他什么歪瓜裂枣,只要是自己阵营那些家族的男子,都行。

    毕竟自己家族,给女儿带兵还要自己花钱,嫁出去了,女儿带兵,就不用自己花钱了。

    早点嫁出去给本国王创造利益去吧你。

    所以说,包办婚姻这个东西,它真没一些人幻想的古代天堂一样美好。

    先辈们革了一辈子命一定要废除的那些东西,它不一定比现在一些东西更坏,但它一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我啊,我打算明天带人去趟雁归城,和她商讨这些事情,目前不清楚,不过,你做好准备,接下来,我们会有很多硬仗要打,你黑虎现在可是我们镇北城的内务大总管了,不要因为娶了娇妻就松懈啊。”

    邓儒说道。

    算是给这些一路跟着他的手下一个回应。

    他们打下来的基业,不会只存在于他们这一代。

    你小子大可放心。

    “大当家您放心的,咱黑虎什么时候因为逛窑子就马虎过!”

    黑虎拍着胸保证道。

    “嗯,那咱就放心了,去忙你的去吧,我去找李荣他们喝几杯。”

    邓儒挥了挥手,让黑虎这个当新郎官的去忙他的去。

    打发走了黑虎。

    邓儒没有如跟黑虎说的那样,去找李荣喝几杯。

    而是随便找个角落,自己吃喝。

    李荣那小子吹牛逼吹得正嗨,就懒得去打搅了。

    黑虎和那青楼头牌儿的婚礼进行着。

    邓儒看到了黑虎娶的那个新娘子。

    嗯,确实大。

    有红盖头在,他看不清脸。

    但透过嫁衣显露出的身材,确实没的说。

    不然也当不成头牌。

    邓儒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黑虎这小子眼光好,还是眼光差。

    他感觉吧,黑虎明显就是被当成老实人接盘了。

    但就冲那个身材,老实说,只要要价不过分,邓儒觉得黑虎这小子应该是不亏的。

    邓儒坐的地方非常的不起眼。

    婚礼还没结束,他就偷偷的离开了。

    这个时代的婚礼是要举行个一天一夜的。

    而邓儒,显然没有那个时间耗个一天一夜。

    黑虎也知道的,他这个城主忙得很,想来他也不会在意他邓儒提前离场的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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