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是谁击鼓鸣冤
悠闲的日子,是一天又一天。
这天早上,逸歌睡醒后在衙门厨房里找东西填肚子。
忽听到有人击鼓鸣冤,便随便扒拉几口饭赶紧跑了。
他是一个心善之人,听不得“杀威棒”下的惨叫声。人家被欺负了,来衙门寻求做主,还没开始讲话,先被打得皮开肉绽。真可怜!
那哀嚎声,听见都觉得痛。
但没办法,县衙里也就几十人在办公,要管理整个县几万人口,屁大点的事就来报案,那理得了吗?
来报案者,不管是否有冤情,先打上二十棍再说,如此就能减少九成五的案子。盗窃、强奸、抢劫及杀人放火者,规定不在此列。
但达官贵人得罪不起,有背景有关系的人得罪不起,他们也要报案,那怎么办?
县衙据此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凡年交税银五百两以上者,可走绿色通道递呈诉状,免受二十棍的杀威棒。
说到底,这杀威棒是针对老百姓的。
前几日,刘员外报案走的便是绿色通道。
负责杀威棒的,是赖布三和赖布四两父子。
郝光虽然是贪官,但确实也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如击鼓鸣冤者为女性或老人,则为年纪六十多的赖布三操棍,其余为年富力强的赖布四操棍。
打呢,虽然都是按朝廷规定的棍数打,但出多少力,还不是由操棍的衙役说了算?
红包给得大就省点力,红包给得小就用力,不给红包就全力。
这是全国不约而同的潜规则。
这打人的工作,也不是谁都能做的,首先要心狠。像逸哥,一听到别人哀嚎就难受的人,肯定做不了。
除了心狠,便是心善了。
来报案的,大多都是被欺压得走投无路的老百姓,本身就穷得叮当响,砸铁卖锅都攒不了几个钱,能给杀威棒的衙役多少钱?
打是一定要打的,没钱就不能轻打,必须重打,重重地打,让他们痛,剧痛,却不伤及筋骨,这便是心善了。
如果打完伤及内脏,便是心恶。
心恶之人,不可从事此职。要心狠兼心善,看似矛盾,却要求二者完美统一,整个县衙,也就赖布三和赖布四符合。
一般案子,只要不出人命,县衙都是站在富商这边的,如此才有利益可得,如此才不会惹火上身。
真正决定某个官员官位稳不稳的,从来都不是老百姓,而是上级官员,是本地富商背后的人脉和关系。
他们背后关系的一句话,就可让你脱掉官服去种田。
郝光作为县令,不为民作主,有时他也挺无奈。只能想尽办法从涉案的富商身上多搞点钱,让他们大出血,也算是功德无量的一件事。
搞得的钱,用来多帮助几个“彤乐香居”的姑娘,在温香软玉中沉沉睡去,在梦中重现少年时“执剑走天涯”的正气与洒脱。
男人呐,年轻时总是充满理想,上了岁数,就只有钱和女人,没办法,这两样东西让人太爽。
逸歌离开衙门,就到街上闲逛。他并不关心,究竟是何人,所报何案,关心了,又能怎样?
无非是增加自己的痛苦罢了。
我自己都已经够苦了,难道要苦上加苦?
所幸平时也没怎么出来办过案,街上也没人认得逸歌,他便图个自由自在。
到处走走,到处看看。
其实街上也没啥好看。人群熙熙攘攘,皆为利来,皆为利往。
你看街道两旁的商铺、摊贩,卖东西的人盯着行人看,卖力地吆喝,不就为了挣几个钱?
出来逛街的人,不是为了买穿的,就是为了买用的,或者买吃的,总是为了买自己所需要的,而这全部都需要钱。
逸歌想起这么多年来打工的经历,作为一个武林高手,都遭受了很多委屈,可见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过得有多么凄惨。
很多人辛辛苦苦打工,白忙了好几个月,好几年,工钱领不到一文钱,终于壮起胆子去要钱,反而遭到老板暴打,落下残疾,严重的甚至丢了性命。
那些黑心老板,宁愿把钱用来贿赂官府,也不愿把钱还给辛辛苦苦为他干活的工人。
几百个要不到工钱的人,或许会有一个去报官,可是长期营养不良,身体羸弱,二十棍杀威棒下来,案子还没审理,先抬回家躺上几个月,可能就一命呜呼了。
官府审理了,也就一个拖字诀,拖着拖着,就不了了之了。或者某个时刻动了恻隐之心,判了工人胜。老板依旧不拿钱出来,又成了另一个案子。
百姓难啊,无权无势的百姓太难了。
可自己竟活成了,曾经最讨厌的人,也穿上了这套衣服。
罢了罢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没钱时,睡过破庙,睡过山洞,也睡过别人的屋檐下。
墓地倒没睡过,怕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