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何为证据
【“索赔500万?就算杀了你也赔不了这么多的钱吧?更何况人家只是强尖了你。”】
【比武则天还牛碧的女人】:“五百万对普通人来讲可能很多,但对他来说仅仅只是一笔小数目。”
“别忘了,人家平时都是开着兰博基尼出门的。”
“至少也是个千万富翁,说不定资产上亿也说不清呢。”
“如果他真的愿意赔我500万的话,那这事就算过去了,我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
“可如果他不愿赔我,哼!我就绝对要让他去蹲大牢。”
王大野:“小姐,我友情提醒你一句,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侵犯了你吗?”
【比武则天还牛碧的女人】:“这个简单,我的身体上有他的指纹。”
“这足以证明他碰过我。”
王大野:“不对哦,这种证据最多只能证明你俩亲密接触过,但不能证明你是被强迫的。”
【比武则天还牛碧的女人】:“靠!这都不能证明?”
王大野解释道:“如果这都叫强尖的话,那天底下的男人可就危险了。”
“每一个男人都有被诬陷的风险。”
“举个例子,小明和小红是夫妻,小红的身上有小明的指纹,而且她的体内也有小明的dna,那是不是可以说明‘小红被小明强尖了呢’?”
“当然不能。”
“因为这两人本来就是夫妻。”
“既然是夫妻,那么小红的体内有小明的dna是很正常的。”
“还是那句话,dna只能证明这两人亲密接触过,但不能证明小红是被强迫的。”
【比武则天还牛碧的女人】:“我真的服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矩啊?”
“如此说来,那要怎样才能证明我是被强迫的呢?”
王大野:“我前面说过,可以从现场的痕迹入手。”
“比如说,在反抗的过程中,现场肯定会留下些什么证据。”
“你的衣服有没有被对方撕扯过,对方在强迫的过程中,有没有打你、推你、咬你、拉你?”
“只要有其中任意一项,都会留下痕迹。”
“小姐,你的身上有这些痕迹吗?”
【比武则天还牛碧的女人】:“呃…………好像都没有。”
“没有这些痕迹怎么办?”
王大野:“小姐,你先别急,如果你真的被强尖了,那么警方肯定会站在你这边的。”
【比武则天还牛碧的女人】:“瞧你这话说的。”
“我肯定是真的被强尖了呀,难不成我还诬陷对方吗?”
“诬陷他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什么好处都没有,而且这还会影响我的名誉。”
“你说是不是?”
“女孩子是不会拿自己的清白来开玩笑的。”
王大野:“我相信你是清白的,可我总觉得这件事情疑点太多。”
“你为什么要把一个不信任的男子带到自己的家中呢?”
【比武则天还牛碧的女人】:“我之前不是说了吗?因为他是我男朋友。”
“而且他长得很帅,很有钱,我早就看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