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圣母VS勇士
【救救我老婆】:“求求你帮帮我老婆吧!我老婆她……”
“事情是这样的……”
“刚才,我和我老婆出去散步。”
“经过在一个偏僻的地方时,她说有点渴了,于是就叫我去买瓶水。”
“结果我前脚刚走,后面就突然冒出来了一个人贩子。”
“人贩子用口袋套住了她的身体,然后试图把她往一辆车拖。”
“我看见之后,二话不说,直接冲过去与人贩子厮打在一起。”
“没想到,此时那辆车里又走出了两名更强壮的人贩子,而且手里还拿着刀。”
“我当时非常害怕,全身都在发抖。”
“但为了保护我的妻子,我奋不顾身与三名人贩子殊死搏斗。”
“在搏斗的过程中,我夺过其中一名人贩子的刀刃,随后奋起反击。”
“不到半分钟时间,三名人贩子全部倒在了我的面前。”
“他们已没了呼吸。”
“王哥,请你跟我说实话!”
“我的这种行为到底构成什么罪?”
一时间,直播间的议论纷纷。
【武则天棒】:“这还用得着问吗?杀人偿命,妥妥的故意杀人罪。”
【诸葛亮仔】:“楼上是法盲吧,这明明是正当防卫。”
“人家都拿刀来砍你了,你难道还不能砍回去吗?”
【吃个桃桃】:“我觉得是防卫过当,毕竟他把对方都砍死了。”
“而且还一次性杀了三个人。”
“为了保护一个人的性命,而去掠夺三个人的性命,大家觉得合适吗?”
“绝对是防卫过当。”
【天苍苍野茫茫】:“这么一对比,好像真的有点不合适。”
【唧唧复唧唧】:“怎么不合适?”
“那三个人贩子明明就是三个畜生,三个畜生的命难道还没有一个正常人的命重要?”
“管他杀几个,只要我还处在危险的环境下,那我就可以一直防卫。”
【巴山楚水凄凉地】:“楼上的,你们太年轻了。”
“现实中,你要是真的杀了三个人,百分百是防卫过当。”
【“……………………”】
王大野咳了两声,“大家先安静安静。”
“先说答案吧,这位兄弟的行为百分百是正当防卫。”
“我知道肯定有些人不认同我的观点。”
“别急,请听我来给大家分析分析。”
“之前有人说,‘为了保护一个人的安全,而且牺牲掉三个人的性命,这样做合适吗’?”
“我的回答是:‘合适得不得了’!”
“不是,你为什么要拿双方的性命做对比呢?”
“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
“只要当事人受到了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那么无论对方的数量有多少,无论防卫人杀死了多少个不法侵害者,也都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直播间有人开始摇头:
【蓝星大善人】:“我不认同你的观点。我还是觉得这位老公太冲动了。”
“你老婆的命是命,难道人家人贩子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两万年的修为】:“对对对!人贩子毕竟也是有爹有娘的人。”
“你把人家赶走就是了,为何还要斩尽杀绝呢?”
“如果双方都能各退一步,也许就海阔天空了。”
【得道高僧】:“我觉得捅死一个人就可以解除危险了,没必要把三个全部捅死。”
“另外,当时那对夫妻处在一个开阔地带,在捅死了一个人之后,他们完全可以调头跑路的,但他们却没跑。”
“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对夫妻根本就没有替别人考虑过,只想多杀几个人从而达到‘泄愤’的目的。”
“说白了其实就是太冲动了。”
“就不能冷静一点吗?”
“我还是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防卫过当。”
“既然你选择了冲动,那就要为你的冲动付出代价。”
王大野看不下去了,当场回怼:
“冷静?”
“当时的情况那么紧急,谁能冷静得下来?”
“那些反对正当防卫的人,我想问你们一句:
如果哪天,你的亲人也被人贩子拐走了,你会怎么做?”
“是给人贩子下跪求饶,还是拼了命地去保护你的亲人?”
【蓝星大善人】:“我当然会保护我的亲人,但我也不会去伤害人贩子的性命。”
“因为双方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按王哥的方式执行,那又怎么去保护人贩子的权益呢?”
【芝士雪豹】:“吗的!他居然处处都在帮人贩子说话?”
“说得好!奖励同款人贩子。”
【芝士测你码】:“兄弟们!扣1晚上人贩子去他家。”
“扣2全世界的人贩子每天都去找他。”
【“111”】
【“11111”】
【“222222”】
【“2222222222”】
【“……”】
王大野哈了口气,“我发现很多人都有一个诟病。”
“那就是,当事情发生时,他们老是在考虑该如何保护施暴者的权益,而不是去考虑如何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就拿这个案子来讲。”
“很多人都在那儿讨论:好人不能怎么怎么做。”
“却很少有人讨论:坏人不能怎么怎么做。”
“处处都在限制好人,处处都在为坏人铺路。”
“别说什么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之类的话。”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违法者为坏人,守法者为好人。”
“那位保护老婆的大哥就是好人,那几个人贩子难道不算是坏人吗?”
“再者,你们说防卫过当,依据是什么?”
“别拿几十年前的案例来做参考。”
“几十年前的案子跟现在不能混为一谈。”
【蓝星大善人】:“不用狡辩,肯定是防卫过当,毕竟把人都打死了。”
王大野面色从容,“你说防卫过当,有依据吗?”
【蓝星大善人】:“呃……依据好像没有,这就是我的直觉。”
王大野:“法律是严肃的,不能讲直觉,要讲依据。”
【蓝星大善人】:“那你又有什么依据可以证明:‘把人打死’不算防卫过当呢?”
王大野微微一笑,“我当然有。”
“依据是《刑法》第20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强尖、抢劫、绑架及各类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注意最后一句话。”
“面对暴力犯罪时,即使造成了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
“这是法条上明文规定的内容。”
“这依据够权威吧?”
【蓝星大善人】:“呃……这个……”
“不管怎么说,杀人就是不对。”
“你明明可以跑,为什么还对人家大开杀戒?”
直播间脑血栓都快气出来了。
海量弹幕不断飘过:
【“吗的!原以为直播间的都是人类,没想到还混进去一个畜生?”】
【“确认过眼神,他根本不是人!”】
【“傻人有傻福,但‘傻必’没有。”】
【“我家的驴整天啥事不干,专踢他的脑袋。”】
【“……………………”】
此刻。
王大野安慰连麦的那位网友:“兄弟!放心吧!”
“依据《刑法》第20条的相关规定,你的手上虽然背负着三条人命,但你无罪!绝对无罪!”
“天王老子来了也是无罪的!”
“你不会坐牢,也不会面对任何赔偿。”
“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81条,因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防卫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反,由于人贩子的行为给你带来了恐慌或者心理阴影,所以你可以向他们索要精神赔偿。”
“总结,你现在不需要有任何的顾虑,只需配合司法人员走完所有的流程就行。”
听了王大野的这番话后,这位丈夫立刻流出了感到的泪水。
【救救我老婆】:“王哥,你刚才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吗?”
“我真的什么责任都不需要承担?”
王大野和善一笑,“一个字都不假!”
“骗你的话,我把我这个‘王’字倒过来写。”
网友们也不停赞叹道:
【粉身碎骨浑不怕】:“兄弟!看似你好像只救了你的女人,实则你可能拯救了成千上万个女人。”
“因为,如果那几个人贩子还活着的话,以后不知道还有多少个妇女儿童要被他们拐走呢。”
【死前手机格式化】:“建议人贩子直接死刑,并反复执行。”
“这样以后就没有敢做人贩子了。”
【要留清白在人间】:“哥们儿!你是英雄!”
“做你的老婆真幸福!”
【不长肉的雯雯】:“姐妹们,这样的男人去哪儿找?”
“我也想要一个!”
“遇到这么有责任感的丈夫,我不要彩礼都行!”
…………………………
“ok!本轮问答结束。”
“让我们来听听下一位观众的来电。”
【梅舒智】:“王哥你好,我叫‘梅舒智’,是一位单亲妈妈。”
“我想问一下,‘毁掉一个人的前途’构成什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