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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我早就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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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屋内,就看见了桌上放着的一大束红色的花,她疑惑道:“这是?”

    玉佛姑姑回头顺着她的视线,笑道:“林公子刚刚送来的,说是偶然看见,听钰霜小姐说你喜欢花,便摘了一些回来。”

    “刚好之前钰霜小姐送的花也焉了。”

    南善宜忽然问道:“林公子刚刚有逗猫吗?”

    玉佛姑姑摇头:“玉狮不在院子里。”

    南善宜点头,看了一眼桌上的花,随意道:“插起来吧。”

    说完她走回榻边,拿起那本没看完的书继续看。

    长安,贤宣王府。

    沈柳章和周怀谦坐在院中,沉默不语。

    自从那日御书房一事之后,他的面上总是笼罩着些许怅然。

    院外快速走来一个侍卫,朝二人行礼之后,回禀道:“已经离开了长安。”

    闻言,沈柳章缓缓闭上了眼睛,掩盖住了其中的无能为力,这一次,他终究还是舍弃了小夭,再次亏欠了锦衣。

    周怀谦侧目看了他一眼,平静道:“相爷可是悔了?”

    沈柳章睁开眼睛,起身理了理衣袍:“我早就后悔了,可是有什么用呢。”

    “一切都回不来了。”

    “若是悔了,你余下的岁月都会过的很痛苦。”周怀谦看着他,淡淡道

    若一直坚信自己没错,便会少一些痛苦,若觉得自己错了,一旦回头望这走来的路,便会坠入深渊。

    沈柳章侧目看向一脸从容的他。

    想到什么,他道:“王爷今年三十有九了,还不打算成家吗?”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周怀谦明显一愣。

    沈柳章继续道:“臣长王爷十余岁。”

    “王爷若要成亲了,定要好好斟酌,莫像臣一般,难以两全。”

    “若是这样,倒不如从一开始就孑然一身。”

    说完他不再久留,转身离开。

    先帝驾崩时,贤宣王不过二十又六,临危受命,做了摄政王,辅佐少帝。

    沈柳章一直都很清楚,这个看起来如同闲云野鹤般的少年有着和他表现在外的慈悲完全不相符的冷漠凉薄。

    他只是对江山对皇位无意,却难得对先帝忠诚,所以才甘愿因先帝遗愿,在这长安画地为牢。

    他也很好奇,像周怀谦这样凉薄的人,若有朝一日困于情之一字时又是何等模样。

    沈柳章暗自摇头一笑,他不是一个磊落的人,所以他心中也乐于见他周怀谦尝一尝他经历过的痛苦。

    沈柳章走后,周怀谦站在院中看着满院盛开的鲜花和青葱绿色,他伸出手将肥厚的花瓣捏在指尖,捻了捻,鲜红的汁水被挤压出染红了他的指腹。

    王府管家候在一旁,见他看着满院的花,感叹道:“苏小姐这才走了没几天,这院里的花草都蔫了不少。”

    “老奴活到这把年纪,还没有见过比苏小姐会养花的呢。”

    周怀谦没有接他的话,管家不再说什么。

    过了好一会,他却忽然听见自家王爷开口道:“她那定了亲的夫婿是什么人?”

    管家明显错愕,一时没反应过来接话。

    这是王爷第一次问起苏小姐的未婚夫婿。

    反应过来后,他忙回道:“听说是两家长辈订下的娃娃亲,也算是青梅竹马。”

    “名叫魏河川,是今年准备参加会试的考生。”

    没察觉到自家王爷微暗的眸色,管家继续道:“若是能谋个一官半职,苏小姐也能有个依靠。”

    “毕竟苏家被灭门,独留她一人无依无靠。”

    说完抬头偷偷瞧了瞧自家主子的神色,暗想不知道王爷有没有听懂自己话里的意思。

    苏小姐好歹在王府养了这么久的花,又招人喜欢,王爷若是能帮帮忙,她那未婚夫婿定是能官路通达的。

    这样苏小姐的日子也能好过些。

    可惜周怀谦却完全没有听出管家话里的暗示,嘴角一扯,取了帕子擦了擦指腹上的花汁,睨了一眼院中的花,平静道:“让府里的花匠仔细着些,这些花若是和往常一样都死了。”

    “他们也就可以收拾东西滚蛋了,王府不养废物。”

    不知道自家王爷为何忽然生气,管家连忙低头回道:“是。”

    周怀谦将帕子随手扔在一旁的桌上,转身离开了院子。

    管家在原地弯腰低头,鬓角被冷汗打湿。

    走出去好远,周怀谦才停下脚步,沉默了片刻,他缓缓开口道:“去查一查那魏河川是个几斤几两的人物。”

    青石板路旁的青枝微微晃动,有人声响起:“是。”

    手负在身后,周怀谦眸中滑过不屑,他倒是好奇,她心心念念的未婚郎婿是个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

    浮屠城。

    南善宜跟在外公和舅舅身边走在南荣军的军营里。

    所过之处,操练着的士兵们都停下动作行礼问候。

    她曾经很少这样大摇大摆的在北境的街市,军营走动。

    如今,长安那人已经知晓了她的存在,她便没什么好藏的了。

    他回了长安,没有追过来,便说明她赌对了,他心中对南家有愧,如此就够了。

    此刻,她身穿月华云丝长裙,薄雾银丝烟纱的外衫,满头青丝半绾,发间插着兰花簪子和碎玉步摇,细嫩的双手交叠于腹部,在南荣军的注视下行走在军营里。

    轻如晨雾的衣摆在边塞的风沙里被扬起,单薄瘦弱,烈日当空,灼烧着她白嫩似雪的皮肤。

    无论是和她身边的侯爷,将军,还是和这苍凉辽阔的边塞她明明是那样的格格不入,却又意外和谐。

    因为她站在那里,周围的千军万马是在守护她,他们的压迫感是对外的,不是对着她的。

    这是南家的小小姐,是整个南荣军的掌上明珠。

    碎玉的步摇在阳光下耀眼明媚。

    南善宜跟着外公走上高台,俯瞰南荣大军。

    无论多少次看见,他们都能让她那颗安宁的心热血沸腾。

    看着外公整顿军队,她嘴角微微上扬,不由自主的伸手握住了她颈间那块莫约一寸大小的圆形玉佩。

    颜色是浓重的墨青,挂在她纤细的颈间显得笨拙厚重,怎么瞧都不像是闺阁女子喜欢的样式。

    可偏偏对南善宜而言,它重于泰山,是比她的性命还要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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