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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二章 骑军成,血神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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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前大叫‘顶住、顶住’的是吐血中的吴伯牛,现在大叫‘顶住、顶住’的就是晋军校尉了。可是,军势已败,那里是几声大喊大叫就能真正夯住的?

    相反,如不是军士百分百全身心的效力,将官这样的大叫,还会是大大损伤自己这边的士气,让本就败坏的局势更加崩坏。

    “这是怎么回事?”张边军傻眼一样望着东面的战场,脖子伸的老长,姿势都死死的僵着不动了。刚才还大好形势,怎么转眼间一切就都变样了呢?

    “将军,将军……”一旁亲兵却没那个闲心发呆,他们直接感受到了战败的恐惧和死亡的威胁。“沈将军被刺,彼军必然大乱,将军要力挽狂澜啊!”不然,今夜就全完了。亲兵急的满头都是大汗!

    “告诉郑都督,要他在五里外列阵以待。我军兵分两路,夹攻宋军左右二翼,救出沈将军部!”

    但是,当两翼杀到的六七千晋军骑兵面对一千五百连弩兵的时候,一切都是灰灰。<

    在盾墙枪林的掩护下,连弩兵似危实安,根本无需一点来考虑自身的安稳。只需想着挂弦、装箭、shè击就可以了。

    躲过了排枪shè击一样的连弩后,还有劲弩以至成阵列的步弓,祝彪偃月阵出击的时候,留心的就是左右两边。张边军意料之中的进攻,只能说正顶在了刀尖上。为了防他这一步,祝彪都没让连弩兵这种大杀器出现在偃月的月心!

    晋军在两翼外围的进攻土崩瓦解,六七千军被shè杀了近三分之一,余部四散奔逃。因为谁也不想再去送死了,那人马倒毙的速度太快了,张边军在军中虽然颇有威望,可这个时候也肯本约束不住手下。眼前时刻可还是黑夜中呢!

    “顶住!给我顶住——”

    吴伯牛重伤,但手下的军司马还有人在,比如说胡济。在丁德胜战死后,他就是军司马中排名最高的一人。这时候当仁不让的就接过了吴伯牛手中的指挥权。而且喊得还是一句相同的话!

    吴伯牛躺在一块毡毯上,这是他手下亲兵从旁边的军帐里搜出来的,伤口血迹并没有彻底止住,但此刻的嘴角上笑的却是那般的甜蜜。

    一样的话不一样的意思啊!

    他叫这句话时,是情形危急;而胡济现在叫这句话,是情形大好。偃月阵就是一个半锅,一下子将沈万山部都装进了锅里,而现在营中的宋军,吴伯牛的残部,就是这口锅的锅盖,只有牢牢摁住锅盖,锅里的鸭子才会慢慢给煮成熟透的鸭子,不然到嘴的肥肉也是会飞的。

    月落西天,黎明时节的黑暗,资阳城外依旧是火光耀天,支支火把把数里之遥都照的亮如白昼。

    “七千将士齐解甲,无有一人是男儿!”志得意满的祝彪立在资阳城头哈哈大笑。

    七千人,整整七千人在死字面前选择了卑微的投降。他们可都是骑兵啊,实在令祝彪感到蔑视的同时,心中也无限的欢乐。因为他的骑兵部队立刻就可以扩大了。

    拜先前弓弩之利,又有近战肉搏,是以人马血糜,鲜少有完好的战马保留下。如果此战至最后,那么祝彪就是杀敌万多,也难缴获百一的可用战马。

    现在,却是白白将七千匹战马送到祝彪手上,连同沈万山部携带的替换战马,虽然后者被逃兵锊走了许多,却也还剩三两千匹,如此一战祝彪明儿就能组织起万骑来了。

    张边军剩存的那点骑兵算什么?沈万山部最后逃去的那点骑兵又算什么?只要有一万骑在手,祝彪敢直接横扫。

    投降的晋军是给他解决了进入中原以来最最棘手的一个问题。此刻祝彪的心就别提有多畅快了。

    真真是瞌睡了送来一个枕头。

    “祝帅,已经点过俘虏,军职最高的是几个军侯,在之上的还都没有。”

    “意料之中的事。”祝彪微微点头。骑兵部队嘛,军侯之上的军司马只要决心逃命,有亲兵护卫着,如何杀不出去?吴伯牛营的那个锅盖可露了不少的气!“照以前的规矩办,队率以上军官全部挑出来,单独编队。”

    “诺!”

    “赶快打扫战场,收押好俘虏,回去睡觉休息……”祝彪知道自己军中会骑马的人不在少数,宋王的骑兵很少,不是因为他不想来发展,而是因为开州适合养马的地方不多,他自己能照料的地方又偏偏只有一个开州,唐王离他万里之遥中间还隔一个晋王呢。

    但这是说的战马、军马,驽马、健骡在开州还是相当普遍的,民间会骑马的人不少,军中的比例就更高了。所以祝彪不担忧自己有了战马还拉不起骑兵队伍。所以,他就不担心前途了。

    他会把今个一天时间都放到资阳城里休整,大军明个再出发不迟。反正邓忠的大部队是步兵,他的骑兵超过一半的数量已经丢在资阳了。而宋军是车马化的队伍,有了骑兵护卫,祝彪就再也不用担忧被晋军骑兵偷袭了,所以他完全可以拉拽着晋军兜圈子,绕出包围圈跳回开州,信心十足。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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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国都城。

    驿馆早已被清空,因为唐王现在住进了这里,那当然是无人可敢与大周藩王并列。

    唐王此行意在彻底料理北隅百万大军的后事,因为中原即将真正的兵戈四起了。开州只是一碟开胃小菜,是一场名义上的博弈。

    新皇登基,戗兄戮弟,横力削藩,与新皇登基,藩王背桲,天子举兵戈净天下,可完完全全是两码事啊。

    此刻,姬发的注意力应该全投在塞外正在进行的一场两军愈百万人的一场大战上。但实际上,他却早就认可了手下文臣谋士的分析,认准了他们推演的结果——平局,嫌这俩字不好听的话,那就是平分秋sè!

    所以,姬发的眼神依旧还是留在开州的最多……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惜,可惜啊……”

    “大王多虑了。正是开州局势危急,才更显得祝将军的手段了得。旬月中即发光彩,声势震耳,如奇峰突出,此时已然名响中原,位列天下名将中也!”

    姬发沉默了少许,微笑:“此话倒也是。”做过了结论,关于祝彪的话题就将告一段落。姬发突然又似想到了有趣的事,“祝彪那小妹怎么样啦?”

    ……

    ……

    中山国都昔阳城,太子府中。

    “你说的是真的?”左鼎面上即是震惊又是嘲笑、讽刺,外加幸灾乐祸,这么多的表情同一时间集中在一张脸上,不亲眼看到的话真的很难相信。

    但左鼎多面的中年人相信,因为在得知消息的那一刻他自己的脸上显露的也是这副表情。“属下安敢欺骗太子爷。在北汉,祝家大小姐逃婚一事,已经传遍整个上层了……”

    “哈哈哈,哈哈哈。姬昀小儿,姬昀小儿,如此大辱,奇耻难忍,孤就看你敢不敢动祝家的分毫!?”

    “无父无君,得利忘义之辈!”

    左鼎很清楚姬昀上台继位的前后因果,太子之位巩固,与中山王关系极好的他,极其的鄙视姬昀。竟然为了王位连父亲都不要了,无耻!

    且内心里始终为将中山变为‘北隅第一大国’而奋斗的左鼎,也从根本上仇视北汉王室,内外因相加,左鼎完全的藐视姬昀,发自内心的藐视。

    甚至他都认为,若不是上次大战,北汉国突然冒出了一个惊才绝艳的祝彪,现在的中山国早已经并下北汉了。“不要紧,我还可以继续等。早晚,北隅是中山的北隅!”

    “来人,给孤更衣,孤要进宫拜见父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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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州南境,通往平州方向的官道上,一名年约十八、九岁,身着淡黄sè劲装,腰上系着一个蝴蝶结。简单的发髻插着一支梅花小簪,长长的头发犹如黑sè的瀑布一直垂到腰间,披着夹层青绸斗篷,足蹬白sè的皮制银扣软底快靴,显得英姿焕发的小姑娘,高居在一匹通体雪白如云的骏马背上,和一旁几名江湖客侃侃而谈,双方似乎在商量着什么。

    路人的眼光,都被这个黄衣姑娘不凡的打扮和气质所吸引,不由得好奇地多看她一眼。这个少女不是空灵绝美,但是瓜子型又带着点zi you放达无拘无束的野xing的脸庞上,一对灵活黠慧的明亮黑眸,像一个可爱又jing灵俏皮的邻家女孩,十分自然的给人一种融融之感。特别是当少女定定地看着人说话时,通身气质中充满了坦诚和单纯,实在令人不由自主的就对她亲近了几分。不过少女人虽看起来jing灵古怪,活泼灵巧,但目光里偶尔露出的闪光,却又令明眼人一看即知在她开朗活泼的个xing中还带着三分固执和坚决。

    这是一个让人看了不说颜sè,而更感受她所散发的那一种自然的气质的少女,仿佛能觉察到一份不属于条条框框所特有的活泼、清新。

    “小丫头,不老实。你也是内行人,该知道你的马可是万里挑一的名骏,我们骑得凡马跟你飙速度,那根本就是有输没赢!大叔又不呆,怎么会干?”

    说话的是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人,青sè洗的有些发毛的布衫,略有些大咧的敞着怀,腰间束着一条款款的亮铜腰带,右胯带着一个皮夹,上面尽是露着头的三寸钢镖。声音洪亮透着一股豪爽,摇头哈哈笑着。

    黄衣姑娘眨眼俏皮道:“大叔,你怎么能给自己的马泄气呢!我大哥说江湖上有的是奇异手段,给马输送进内力,普通的驽马都能比战马跑的快!手段好的,还不会伤到马匹。”

    “给马输送内力?!”中年人又是哈哈的大小,周边的几个同路之人都在马背上乐不可支起来。“那可不是大叔这种人物能做到的。能给马匹输送内力,最后还不伤到马匹,咱们北汉数遍全国,你也寻不出两双手的人来啊。”这小姑娘果然是初出茅庐的江湖菜鸟,一点江湖竟然都没有,给马输送内力?也不知道她家里长辈是怎么放她出江湖的?

    几个江湖汉子吃吃笑着,纷纷忍俊不住。

    黄衣姑娘不管他们善意的谑笑,只娇笑问道:“怎么样?!大叔,赌不赌啊?难道你们一伙人连区区二十两银子都没勇气赌吗?”

    中年人怎么可能真的在乎二十两银子?人在北边混,再多的银子可能第二天就没命了。他们一伙人还是趁着北边的战事有了缓和,才决定回家看一看,过个月把安稳ri子呢。二十两银子?权当陪这小姑娘一乐呵了。

    “二十两银子也够整一桌上好的席面了。不过输人不输阵,大叔一个大老爷们怎么能给你个小丫头退避三舍?赌就赌。但是你待让我们两个马身的距离,而且由我们先出发,我们就和你飚上一趟!

    不然,这二十两银子,你直接拿去!”

    其他几人自然纷纷附和这个提议。不让两个马身,他们屁股底下的马实在是没的跟白马比。

    黄衣姑娘自然同意,很明显她也是在找乐子玩呢。“快就位,快就位,赛马了。”

    少女眉宇间神采飞扬,像是寻到了一个多么有趣的玩具一样。惹得这伙儿江湖客又是一阵呵呵轻笑。他们都巳将眼前这个小丫头当做自己家的晚辈一般了,对她有着无限亲切和说不出的好感,就算和她飙马,也好象和自己亲友家的女娃儿赛马一般,是七分的好玩,三分的输赢。少女十岁的年纪,真的也就跟这伙儿江湖客儿女的年纪一般大呢。

    众人说定飙马的终点为官道的下一个驿站口,众人也大致的判定了中间距离,也就是两里地差不多。

    为首的中年人吆喝一声,他们一伙儿的另外五个人纷纷准备就绪,就等着再来体会一番放马狂奔的场景了。说真的,这场景他们每一个人都不陌生,在那北线的战场上,他们都不止一次的这般打马逃命过。

    黄衣姑娘带着白马退后了两个马身远的距离,高扬着声音问道:“可以了吗?”

    中年人脸上带着亲昵地笑容,回头领首笑道:“你准备着了,我们起跑可是不和你打招的哟!”

    姑娘笑眯眯地点着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中年人话音落下就立刻朝身旁同伴打了个暗号,他们几人间的默契是不用说的,众人狂啸一声,胯下坐骑俱如脱缰之箭般,直shè而出,官道上登时扬起漫天黄尘。

    黄衣姑娘看着绝尘而去的众骑,拍拍骑着的白马马颈。“云朵儿,要快跑知道吗?”白马立刻会意似的嘶哮一声,浑身的肌肉倏然绷紧,昂首长嘶,蓦然蹄蹬狂奔!

    黄衣姑娘和她的坐骑之间似乎有一丝灵犀相通的感情,当白马突然加速激shè而出时,少女毫不意外,只是自然地伏低了身子,以利白马更加的快速。

    跟雪一样白的白马,真的就是平地里飘起了一朵白云,飞也似的急然奔行。它仰头看视着前方的同类,鬃须俱扬,在四蹄鼓动收缩之问,逐渐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一丈丈……一尺尺…..:

    不过须臾时刻,白马就已经轻易追过其它马匹,直逼第一位的黄骠马,也就是那中年人骑得马。

    蹄声“得啦”、“得啦”传出老远,官道上的行人和车队纷纷让道走避,待他们看清楚竞驰的双方之中,竟有一个少女时代,有的不禁放声替姑娘加油助威,有的则大骂伤风败俗。

    更有一些原本乘骑慢行的江湖人,被这气氛所感染,一时兴起来,索xing一带马缰,也催喝坐骑加入了这场狂飙赛马之中!

    登时,官道之上蹄音声更加响亮了,黄尘滚滚,有若滚滚的雷声。原先只有七匹马的竞争,惭惭增加为十数骑互较快慢,然后又增加为二十余骑争道狂飘。这样的场面在战场上只是斥候一级的存在,但在官道上却相当的壮观了。

    而此刻领先群马的,正是云朵儿如风飞掠的雪白身影!

    蹄声澎湃……

    众马狂飙……

    眼见着即将接近目的地时,忽然官道边儿上突兀地插着一支亮灿灿的银杆红旗,血红的旗帜在风的拂弄下,远看去犹似一团火一样。隐约还可见旗面绣有一个交叉的刀剑滴血的标记。

    黄衣姑娘勒住了马匹,紧追在云朵儿之后的中年人见多识广,乍见拦路银杆红旗,瞬时脸sè大变,急急奔到少女跟前。

    “丫头,别自找麻烦!那是沥血门做事时的一种记号,通知过往此路的行人过客,他们正在办事,闲人回避,否则格杀勿论!”

    黄衣姑娘眼睛里闪过了无比的好奇,但明显的也对沥血门这种‘标记’的霸道很是看不惯和不以为然。好奇的嘲笑道:“大叔,他们办的是哪门子事啊?这么个神气法!就是官府的人也没这么霸道的?”

    “傻丫头,别问那么多了,赶快走!血旗里有刀剑标记,这还是沥血门的血神卫,这是大事了!”(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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