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白寂风做的一切事情,都是早有谋划,甚至包括现在,他跟灵犀许诺,会迎娶她的这事儿,也是如此。[新笔下文学bxwxcc]
纳兰雪已经跟江越成亲,而江越…虽明面儿上还没有对他表现出什么敌意,但,对纳兰雪的紧张和仔细,他却是看得懂的…他不想给纳兰雪招惹麻烦,不想让她跟江越之间生出嫌隙,影响感情…他唯一能想出来的法子,便是…寻人成亲!让江越相信,他已经不喜欢纳兰雪了,而只是,把她当成是朋友!
毫无疑问,能让所有人都相信,他是已经死了心的方式,便是让零月,以“告小状儿”的方式,把他瞧上了一个风尘女子事儿,去禀报给江越知道,虽然,这极有可能让纳兰雪也误会了他,是个见异思迁的人…为了她能幸福,他,也顾不得那许多了!
“常言道,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幸福一下子来得太快,让灵犀有些稍稍不适应,滞愣了一会儿之后,才毫不犹豫的,冲着白寂风,点头答应了下来,“但,灵犀却是觉得,能伺候在公子的身边儿,日日见着公子,就足足够了!公子喜不喜欢灵犀,对不对灵犀好,都不要紧,灵犀…”
“回去告诉雨声楼的掌事,待我从风国回返,就来给你赎身,娶你过门。”
白寂风没有给灵犀机会把话说完,反正,他需要的,只是一个用来当作挡箭牌的“妻子”。她怎么想的,并没什么要紧,“我需要些时间,让自己能坦然面对一些事情,我希望,你能想开一些,待将来,我带了你去见她的时候,能跟她成为朋友。”
“灵犀会的。”
原本,灵犀只是盼着。自己有希望成为白寂风养在雨城里的外室。这会儿,却是突然就听他说,要让自己当正房,还许诺了自己。不会再娶侧室。而代价。也不算高,只是让自己能宽容一些,将来跟他喜欢的那个女子见了。能交好起来…这不难!或者说,简直是太容易了!
“那就这么定了。”
白寂风轻轻的点了点头,便站起了身来,又瞧了灵犀一眼,扭头,跟景麒“吩咐”了一句,“我有些倦了,你送她回去罢。”
白寂风跟灵犀说的话,外边儿的人,自然是听不到的,但,白寂风写得那首让灵犀唱的词,却是顷刻间,就在整个雨城里流传了起来!
不知是什么人,传出了这么一个谣言,说是灵犀穿了那件白狐狸皮斗篷,为白寂风献舞的风姿,顷刻间,眯了他的眼,许给了她,数月之后,自风国回返之日,就迎娶她,做正房嫡妻!
一个风尘女子,能有幸从良,给人当个妾,就已是极好的归宿了,有几个敢想,能嫁给了白寂风这么一个样样儿出众的男子为妻的?!
仿佛只是一夜之间,整个雨城里,就兴起了让自家姑娘学习歌舞的风头,许多寻常里,压根儿就无人问津的歌舞教习,就都成了忙人!
还有,灵犀从白寂风那里得来的白狐狸皮斗篷,更是成了雨城所有女子最最想要的宝贝,许多家境殷实的商贾,更是在第二天就遣了下人,快马加鞭的赶往昭阳城,为自家宝贝女儿,找寻同款的新衣!
在所有人想来,一个像灵犀那样儿的风尘女子,都是能得白寂风青眼的,自家干干净净的姑娘,打点一番,还能连灵犀都比不上?
就算,不能抢个正妻的位置,讨个侧室,也是好的嘛!
大不了以后,费点儿工夫,把那个没什么身份背景的灵犀给结果了,再让自家姑娘被扶正,也就是了!
能跟白寂风这样的大商家有姻亲关系,可比跟他做对手,要好的多了!
在千叶居里睡了一觉,白寂风起身的时候,已是晌午。
他伸了个懒腰,下了榻,缓步走到了窗前,打开一丝小缝儿,往外边儿看去。
果然,一如他所料的,千叶居的外边儿,各种角落里,挤满了各家商贾前来望风儿的小厮和丫鬟。
他的谋划,成了!
“景麒,你去门口贴个告示,就说,咱们手里有一批从昭阳城运来的草药,想要以市价出手,有兴趣的人,可以联系零月,安排同我面谈。”
关了窗户的小缝儿,白寂风拧身走到了门口,跟尽职的站在门口的景麒,说了一声儿之后,就下了楼去,往存放那些皮料衣裳的屋子里走去,“让零月过来一趟,我有事儿跟他交代。”
景麒领命而去,在千叶居的门口张贴了告示之后,就去了零月的房间,把还在做梦的他拎了起来,径直带到了白寂风所在的那间装皮料衣裳的屋子里面。
“祖宗,你又是要闹哪样啊?!这回,你是打算把衣裳送谁?”
将白寂风又站在镜子前面,往自己身上比衣裳了,零月顿时就忍不住了,这家伙,真的是那个用几个月工夫,就在昭阳城里创造了商业神话的人么?该不会是被人调了包的骗子罢?!
昨儿一进城,歇都不歇一下儿,就开始大把的花银子,给风尘女子送东西,这…这要是给江越把名声儿都败光了,等回去之后,自己会不会被江越剥皮生煎了啊!
“之前,在路上的时候,你好像是有告诉过我,在雨城里,咱们有一间没有用过的铺子,一直闲置着,没人知晓的。”
见零月一脸的遭心,白寂风笑得勾起了唇角,把拿在自己手里的另一件白狐狸皮斗篷放在了一旁的小榻上,抬头,跟他问道,“这间铺子,借我用用,怎么样?”
“王妃说了,一切皆听你安排!”
零月心里一万个想要拒绝,但,有纳兰雪之前的吩咐在,又是敢怒不敢言,只能点头应承,心里已是打定了主意,等回去了,一定要把他在这边儿的恶性,悉数告状给江越知道,让江越明白,自己可比他靠谱的多了!
“让人去那间铺子,把门儿开了,搭上几张桌子,把这些皮料衣裳都摆放上去,门口儿贴上张告示,就道是,从昭阳城里新到了一批最新款的皮料衣裳,有灵犀姑娘所穿的那件白狐狸皮斗篷同款的出售。”
说完这句,白寂风稍稍停顿了一下儿,扭头,看向不知合适走进门儿来的瑞麟,冲着她,客气的笑了笑,“瑞麟,还要麻烦你去当个托儿,把标价五千两一件儿的衣裳,说成是六千两银子一件儿买的,若是能跟人竞价起来,就是更好了。”
“这还不容易!”
瑞麟已经看明白了白寂风的“阴谋”,钦佩的冲着他点了点头,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交给我了好了!”
昨儿晚上,他听莫济跟她学了白寂风的所作所为之后,便是忍不住对他赞叹出了声儿来,这个男人,实在是太会把握女子攀比的心理了!看似大方的送出一件儿“金贵”斗篷去,白费了不少银子,实际上,却是用极少的耗费,就给这两大车皮料衣裳,打出去了名声儿!
试问,哪个有钱人家的闺秀,会甘心比个风尘女子穿得差呢?!
至不济,也得是让自家爹爹兄长给买一件儿,跟那件儿一样的罢?
两大车皮料衣裳,被分批运去了零月说的铺面,到晌午时候,那间没用过的铺子,就被打扫了干净,开门迎客。
虽然没有牌匾,但,一张贴在门口的告示,却是瞬时间就引来了若干人的围观,一些丫鬟小厮模样的人,蜂拥而至,在亲见了那告知之后,又风风火火的朝着各家的宅子,疯跑而去。
铺子的伙计,显然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好生意给吓了一条,满脸讶异的看着一群花枝招展的富家小姐,带了家中下人冲进了铺子里来,扑向了摆放在柜面上的各式皮料衣裳,从开始的挑选,逐渐演变成了争抢!
“这白狐狸皮斗篷多少钱?”
瑞麟这“托儿”当得很是称职,高高的举起抢到了手里的白狐狸皮斗篷,跟正应接不暇的伙计问了一句。
“五千两。”
伙计早得了白寂风吩咐,熟记了每一件儿皮料衣裳的价钱,听瑞麟跟自己问起,这件白狐狸皮斗篷的价钱,毫不犹豫的,就开口回了一句。
“在这里,竟是比主子在昭阳城里托了人买,还要便宜!我要!”
瑞麟翘了翘唇角,装得一脸撒娇模样儿的,跟站在她旁边的莫济,轻轻的跺了跺脚,“你买给我!”
“主子在昭阳城里托了人买,多少钱?”
莫济很是受用瑞麟的这般撒娇,巴不得这演戏,一直都持续下去才好,心下里,对白寂风,也是更加“感激”了起来。
“六千多两呢!你给我买嘛!买嘛!”
瑞麟的演戏工夫,可是半点儿都不比白寂风差,双手一抱莫济的手臂,就拖着长音儿,跟他讨好了起来,“我可是听主子说了的,那做这皮料衣裳的人,是个怪人来得,所有出自他手亲做的衣裳,任何一种样式,都不会超过五件儿,而且,是旁人仿都仿不出来的!主子都已经送人一件儿了,这世上,可就只剩下四件儿了,你再不卖给我,可就该卖没了!我才不要穿那些拙劣裁缝仿制的烂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