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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十二章 真好啊。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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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我到了。”

    我从包里拿出钥匙,喻匀沈站在楼梯边。

    “嗯。有空见面。”

    我不知道作什么反应会比较好,微微点头,没再看他,侧身开门进去。

    门关上那一刻佯装脚步声,原地走了几步,实则站在一边看门外的监控。

    喻匀沈在等电梯。

    前两年不是没有见过不带妆的他,相比现在,那个时候处处都显得不自然,像是刻意训练的条件反射。

    现在松弛了许多,也没有那些自觉或者是不自觉的戾气。

    这样想着,喻匀沈忽然抬头看过来一眼,视线不是对着监控。

    我屏住呼吸,手撑着墙壁,看着他走进去。

    说有空见面,多半没有下次。

    我滑着蹲下去,细数了一下喻匀沈家里已知的产业。

    大多和计算机相关,脱去明星这一层外壳之后,我们行走的路线也很难交汇。

    不过我也没有说一定要碰面然后拥有什么。

    再来一次,也没有什么必然的区别。

    无论如何考量,邬觉里和喻匀沈都是位于不同海平面的人。

    二十几岁的时候是,十几岁的时候也是。

    如果试着从满眼繁华窗明几净的地方走回锈红的铁窗。

    这个道理简单易懂。

    正因为明白,所以更加不能犹豫不决。

    日子一天天过去,八月下旬的时候工作室安排了团建。

    下江南。

    不算特别南方的城市,在版图上应该是中部。

    杜禾诉好说歹说,缠着我将近缠到报名截止那一天。

    “好好好,我去我去。”

    实在是被她折磨得没办法了。

    正好我也有想躲的人。

    刚进圈子里的新人,稚气未脱,说话做事都很学生气。

    不知道是不是杜禾诉言传身教,每天发过来的信息,整合整合能出一个文字偏多的绘本。

    他比我小了几岁,排除一些真的不想回的原因,他给出的话题我也接不上。

    中文混缩写,我看他消息跟解密差不多。

    就算晾着不回,他也照发不误,有时候还会说一些剧组里的特产八卦。

    多半只讲个开头,后半部分停顿不说。我不是什么刚走进社会的小孩,我知道他想要的。

    我不配合。

    可工作室跟他有配合,他的粉丝群体很大,消费能力很强,主要群体都是一些还搞不明白钱的真正意义的过于年轻的小孩。

    人不可能会跟钱过不去,虽说合同已经签订,临时毁约会有高额赔偿金,加上他也并不是为了我才接的剧本。

    只要我偶尔在其中沟通,事情就会很顺畅。

    吴于句问过我这样好不好,我说没问题。

    我们都很清楚钱的重要性,只要不是实质性的损失,或者过于难以承受的心力劳损,我们绝对不会错失这个机会。

    杜禾诉很不解,有那么几次她碰巧看见我的工作机的聊天界面。

    她破口大骂,站在工作室把前面一个桌的小哥吓得挪了八百里。

    杜禾诉指着他发的话,说哪几句是性骚扰。

    其实老实说,她这个反应又过于夸张,就是一些肉麻兮兮抄过来的句子而已。

    这虽然对阅览许多名家名作,并且喜欢看一些,迟迟没有得到大众认可的,仿佛沧海遗珠一般,非常优秀的作家作品的我来说。

    非常酷刑。

    也非常廉价。

    我不喜欢廉价的东西。

    我喜欢豪华别墅,喜欢全世界没有几个人拥有的限量珠宝,豪华跑车。

    喜欢钱。

    所以可以为此忍受。

    所幸这小孩也其实并不认真,发消息发着玩,我挑选回复他也不会有什么反应。

    他试过许多路数,都可以成为很好的素材,用到我下一部剧本里。

    我想想啊,最开始他发消息未果,假意征求我的意见,问我能不能做朋友。

    我那天写剧本写得顺畅,休息的时候正好弹出来这条。

    杜禾诉问我什么东西这么好笑,我全身颤抖到停不下来,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到最后不负责任的泪珠滚落。

    我用纸巾按住。

    如同按住某处伤口。

    别说现在这个时候,假借名义来贴近关系,就是最纯粹的解释我也没有多少。

    朋友。

    人长大之后基本上还有朋友吗?和小时候有区别吗?

    多少都会有一点变化吧。

    拿一种不纯粹作另一种不纯粹的借口。

    好拙劣。

    只能骗骗真的对此有所期待的人。

    “嗷。终于到了。”

    杜禾诉伸懒腰,给了我一拳。

    “对不起对不起。”

    我阻拦她假意关心,实则开始作乱的手。

    不管我的想法是不是有点神经,我总是默认跟人相处,对我而言,总是坏大于好。

    如果是自己待着,离人隔着十万八千里,不会有人过来给我一拳,哪怕确实是无意的。

    我可能真的天生适合独立工作,写书的时候心很静也很暖,跟人待着就无可避免把注意力投到别人身上。

    不是有那种手段吗,逼人主动做出不喜欢的事。

    我的注意力投射估计也是这样,只是比较隐蔽而已。

    我认为只能有这样的可能性,不然没法解释。

    分配给我的是单人间,我拿着房卡走进去,纱帘拉着,窗户开着半扇,风涌进来又退出去。

    这是我喜欢的小说的一个原型城市,我之前在这里待过很短暂的一段时间,在为数不多珍贵的时间里,这里度过的过去占很大一份比重。

    吴于句说随意我入团还是自由活动,这座城市历史悠久,还存有不少年代感建筑。

    工作室的同事已经排好了计划,我看过游览表,都不怎么感兴趣。

    只是既然已经出来玩了,总不能一直待在酒店。

    我在网络上搜索了附近的书店和咖啡店,准备去那些地方摩挲时光。

    之前在网络上看过的摄影师团队,我记得在这里有开一个咖啡店和旅店集成体,很有小资的感觉。

    还有一只曾经流浪的小猫,和主理人一直带着的小狗。

    傍晚的时候可以去看一看。

    没有小狗,看看小猫也会让精神轻松。

    决定了,那就说走就走。

    我背上背包,骑上单车下了山坡,顺着道路一直往前去,沿路花朵香味一阵又一阵飘过来。

    记住一座城市最好的方式是记住与它有关的气味。

    绿植依着山坡而上,披覆整座小山丘。

    真好啊。

    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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