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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玩死这个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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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低垂,天色渐渐暗沉下来,西方天空最后一丝光亮隐没于云层中。殢殩獍晓

    夜都,灯火如繁星;耳畔,欢声兼笑语。

    落云曦坐在最靠里头的一张掉了漆的方桌旁,静默地看着周围说笑的人群。

    他们来自社会的最底层,穿着粗布衣裳,不戴贵重装饰,可他们,呼朋唤友,携妻带儿,谈笑间,眉宇间的幸福感染了她,也刺痛了她。

    有亲人,多好骅!

    而她,从出生起,就是一个人,默默飘荡在陌生的世界,如孤魂野鬼一般。

    她喜欢热闹,不喜欢安静,喜欢别人热闹,而自己却只有安静。

    那样的热闹,不是她能融进去的弪。

    虽然今世她有家,可那是一个令她这样渴望亲情的人都感到厌恶的家庭,还不如没有。

    好在,还有三姨娘。

    想到那个温婉慈和的女子,她的脸色一暖,转头看向中山王。

    中山王坐在那里,双手交握,肘端衬在方桌上,托起秀美的下巴,眸光深沉地注视着四周。他挑的位置正对着灯光,烛火莹莹,在他俊朗的脸上投下片片阴影,以至于模糊了他的面容。

    即便如此,也不是任何人都认识换了便服的中山王,那样高高站在金字塔最上层的人物,其实相当神秘。

    纵然没人认得他,中山王还是十分不自在。

    一有眼光投掷过来,他都会立即低下头。落云曦看着,不觉一笑,问:“九煞不来吗?”

    中山王习惯性地往九煞站着的方位瞧了一眼,说道:“他不吃。”

    老板和老板娘一前一后托了三碗混沌过来,放到桌上,笑道:“客官请慢用。”

    “三碗?”中山王愕然。

    “既然九煞不吃,你就吃两碗吧。”落云曦将两碗混沌推到他面前,笑盈盈道。

    “本王胃口没有那么大!”看着翻滚着热气的两碗汤混沌,他开了口。

    落云曦在桌子下踩了他一脚,低声道:“还本王呢!”

    果然,中山王一句话说完,周围不少好奇的眼光聚拢了来,他皱了皱眉头,不再言语,低头舀起碗里的混沌吃起来。

    混沌小小的,软软的,咬在嘴里,汤汁轻溅,口齿生香。

    对中山王来说,这不是最好吃的混沌,却是一次印象最深的晚膳。

    他优雅地吹着勺内热气,脖颈微探,唇瓣轻轻咬住混沌,动作不急不徐,直到将两碗混沌吃个精光,最后还舀了几勺汤品尝。

    看落云曦时,她细细尝着混沌,吃得比他还慢,目光流连在欢笑浓浓的地方,眼中有着说不出的落寞。

    中山王握着勺子的手怔在碗边,那样凄清冷寂的眼光,与自己何其相似!

    曾多少次,他也这般痴痴望月,惦记着一个不该惦记的人……

    看来,他们都属于那种清冷的人。

    落云曦还没有吃完混沌,达达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传来,蹄掌落地声越来越急,越来越密,风呼啸而至,街道尽头几匹看不清颜色的骏马飞驰而来,冲破夜色,划开烛火,道上行人急急避开,唯恐惹祸上身。

    “谁人这么嚣张?”落云曦讥讽地说了句,看向外面。

    “哗啦啦!”斜对面一家卖汤圆的摊子被马蹄带起的狂风刮翻了,沸热的汤水泼向街道,又白又滑的汤圆四散滚开,卖汤圆的老板心疼地吼了一嗓子。

    领先的那匹马却乍然停住,马背上青年男子手握长鞭,反身一鞭朝那老板身上打去。

    “嚎什么嚎!”

    透着男子磁性的嗓音充斥着不耐烦,顿时就没那么好听了。

    跟在他后头的几匹马冲上前,将一幅画像展开在汤圆老板面前,大声问道:“见过这个人吗?”

    “没,没见过。”汤圆老板捂着肩,哪里还敢反驳?

    又问了几个人,得到的答案也是“没见过”,青年人扬起马鞭,道:“去别处!”甩开马蹄,飞一般朝混沌摊这边奔来。

    卖混沌的老板和老板娘忙不迭地将摊子往道里搬。

    中山王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响起:“是荣斌。”

    落云曦拧了拧眉头,荣斌是谁?姓荣,莫非是——“荣家的人?”

    “你外亲,你不认识?”中山王翻给她一个白眼,“难道你没走过亲戚?”

    落云曦有些着恼:“那又不是我的亲戚!”

    中山王深深看了她一眼,点头:“是啊,我忘了,你不过是个庶女,没什么身份,户部侍郎这门亲戚自然是你攀不上的。”

    “我说了,你别对我说话冷嘲热讽的!”落云曦额头青筋直跳。

    “哪有冷嘲热讽的,你想多了。”中山王不禁笑了起来,“我说的都是实话啊,难道你不是庶女?难道荣斌不是户部侍郎的儿子?难道你去他家走过亲戚?”

    正是因为是实话,被他这么说出来,落云曦很不爽,不爽他的语气!重重一脚踩在他乌黑的官靴上。

    中山王轻抽一口气,骂道:“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

    落云曦哼了一声,转过头,不是说这男人是战场上下来的吗?还怕她这一脚?

    中山王见她得意扬扬地转过头,眼角沁出一缕笑意。

    荣斌骑着快马冲了过来,落云曦右手一勾,抽出宽长的腰带,信手一抛,腰带贴着地面滑向路旁,那匹赤红色的高头大马生得十分漂亮,奔跑起来四肢有力,竟然高高抬起,跨过腰带翻越过去。

    落云曦眼光一亮,好一匹宝马!手上却毫不放松,腕一抬,腰带紧紧缠住赤马的前蹄,往后一拉,赤马收腿不住,高抬前蹄,转了个急弯。

    “啊!”一声惊呼,一身黑衫的荣斌竟然被摔下马背,“啪”地一声倒在地上,痛得唉哟直叫。

    落云曦收回腰带,大跌眼镜,就这么点马技,居然还敢驾驭这匹宝马?刚才见他将马打得飞快,人模人样,没承想只有花架子。

    中山王在旁冷笑一句:“赤电奔霄也是他配骑的?”

    “赤电奔霄?”这匹马落云曦就没见过了。

    “嗯。”中山王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抓着她的手起身,落云曦会意,与他双双退后。

    那锭银子分量极足,可以吃几年的混沌了,平民百姓都不会将这么大的银子随身携带。

    中山王与落云曦这一桌没有旁人共坐,老板和老板娘等人都分外紧张地注意着外面的荣斌等人。离这桌最近的一个年轻人不禁悄悄将手探了过来。

    然而,他的手还没够到这银两的时候,手腕蓦然被一只冰冷的手掌抓住。

    “也不看看是谁的银子,是你能偷的吗?”

    九煞沉冷的声音很响亮,立刻引来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年轻人脸色涨得通红,甩开那男子的手,飞奔了出去。

    老板和老板娘大喜,心中只道遇到贵客了,慌忙将那银子收了起来。

    “抓住他!”荣斌愤怒的声音响起。

    年轻人还没跑几步,很快被抓了回来。

    “你居然敢对本公子使绊马索,你知道我是谁吗?”荣斌气红了双眼,在赤电奔霄马身上左摸摸右揉揉,看看它有没有受伤,对自己的伤倒没有在意。

    “不是我,不是我!”年轻人赶紧叫道,“我只是想偷那人的钱,是他们扔的,我看到那个丫头扔出去一条带子,然后跟那个男人走了,我只是想偷他们的钱而已。”

    这话提醒了大家,禁不住低声说起话来。

    “咦,是啊,他们怎么不在了?”

    “走得好快,也太巧了吧!”

    “我看他们不是普通人,穿的衣服很华贵,吃完混沌也付这么多银子,这老板赚翻了。”

    “是啊,我没看到那男人长得什么样,可感觉挺有气势的,大概是京城中的富家子弟吧!”

    荣斌听着,眉头深深拧起,冷冷问道:“一个丫头扔的带子,不是那个男人?哪个丫头?”

    “是那个丫头,我本来是个偷儿,在琢磨偷他们的东西,正看到,可我不认识他们啊。”年轻人欲哭无泪了。

    他原本不知道那丫头扔带子做什么,也没关心,这一刻才反应过来。

    荣斌不再看他,冷着脸喝道:“搜,给我将那两个人搜出来!”

    身后的几名侍卫立刻分散行动起来。

    老板和老板娘吓得脸色发白。

    突然,一声“咯咯”的娇笑自暗处传出,落云曦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声音瓷糯糯:“表哥,你在找我吗?”

    荣斌一惊,眯眸望向出来的女子。

    身材弱小,十二、三岁年纪,相貌却生得极好,清丽无双,尤其是一双凤眸,纵然是天夜第一美人的大表妹,眼睛也没有她这样的清澈晶莹。

    “就是这丫头!”年轻人嚷起来。

    荣斌盯着她看了半晌,不敢相信地问:“你是落云曦?”

    落云曦敢这么跟他说话?她从前见到他就像老鼠见到猫,生怕他心情不爽,就将她丢进荷池喂鱼玩。

    这事,他可是做过的。

    “是啊,表哥,这赤电奔霄马真是匹宝马,不知道从哪得来的呢?”落云曦灼灼的眼光射向宝马。

    中山王的照夜玉狮子固然好,可她更喜欢色如烈火的红马,够张扬,够出色!

    荣斌脸色立刻变了,喝道:“你这个贱丫头,你怎么跟本公子说话?你居然敢问这匹马从哪来的,我看你在阳城呆三年脑子呆坏了吧?”

    落云曦拧眉,她刚才绊他的马是因为荣斌出手伤人,毫无天理,却没想到他居然这么憎厌自己。

    呵呵,也是,荣家的人哪还会看得起她呢?

    那她就更不用客气了。

    周围人极是惊讶,落云曦?这丫头竟然就是落府那个废物!她的废物之名早已如雷灌耳,只是极少有人见到她的真面目,顿时纷纷打量落云曦起来。

    中山王站在暗处,脸色铁青,不过落云曦不许他出去,他只得站着没动。

    落云曦唇角扬起一抹志在必得的笑,缓缓朝荣斌走去,嘴里说道:“表哥——”

    “我呸!谁是你表哥!没得脏污了我!”荣斌嫌弃地说道,一面揉着摔得发痛的肩膀,一面叫道,“你们都是白痴吗?将这个贱丫头给我抓起来,我要将她从马背上摔个七次八次的!”

    落云曦本来还在往前的脚步在听到这话后一滞,嘴角的笑容诡异起来,瞬间,化为恐惧的表情,直往后退:“不要,不要将我从马背上摔下来,我最怕马了,我不要坐到马背上!”

    中山王额头一阵黑线,如果不是了解落云曦,他一定也被她骗过去了!

    九煞在身后连吐舌头:“爷,落小姐是狐狸变的,不是人吧?她太狡猾了!”

    亲眼看到落云曦那晚驾着爷的马车,这会儿再看她一脸恐惧的模样,他真是长见识了。

    暗处的血鹰不知何时也走了出来,轻笑:“狐狸变的吗?男人的心可最容易被狐狸勾去呢,尤其是已经有主的男人了,最容易被勾走了。”

    中山王听着格外刺耳,眸光中划过冷意,声音冷沉:“血鹰,闭上你的臭嘴,滚远点!”

    血鹰笑着,丝毫不在意,退了下去。

    九煞面色难看道:“爷,血鹰说得不是你,你别这样。”

    中山王沉声喝道:“你也给我滚!”

    九煞莫名其妙地被撵走,血鹰笑道:“我说吧,主子的心都被狐狸精勾去了,我可没说别的什么,苍天明鉴。”

    “血鹰,你别太较真了。”九煞劝道。

    落云曦人是不错的,有勇有谋,前几次,血鹰都没看到过她的本领,若是见识到了,可能不会太针对落云曦了吧!

    再说了,主子多个女人也不是坏事啊。

    男人么,就该三妻四妾的,不是吗?

    血鹰没说什么,淡淡道:“我还有任务没完成,先走了,我让飞羽过来。”说着悄然无声地消失在原地。

    他们的对话声音极低,并没影响到这边。

    荣斌见落云曦吓得脚步连退,大为痛快,人都有这种心理,敌人最怕什么,就越想拿这种东西对付她。一时根本没多想刚才落云曦提起过这匹马的名字。

    当即,他轻喝一声:“将她抬到马背上去!”

    身后几名侍卫狞笑着上前,似乎要看到一场精彩的好戏。

    “不要,我不要坐马背,我不要靠近马!”落云曦惊恐地大叫着。

    身旁这些人都有些看不下去了,太过分了!虽然落家废物名声不好,但这荣斌又是什么好东西?如此欺凌一个女孩子,当真是可恨!

    只是,面对着一群带刀枪的侍卫,谁也没勇气站出来。

    这些侍卫原以为抬落云曦是件极轻松的事,没料到这小丫头倔强得紧,瘦弱的身子还极是滑溜,连捉几次都捉不稳。

    “一群饭桶!”荣斌气得低骂一声,大步上前,“让开,我来!”

    他一只手就夹住落云曦的手臂,将她“拖”到赤电奔霄旁,黑靴在马蹬上踩下,身子先翻上马背,又把落云曦提了上来。

    众侍卫惊叹不已,公子就是公子,一出手无人能敌啊!

    落云曦等得就是他亲自动手,所以才相当配合。一坐上马背,立时神清气爽。她喜马爱马,驯马的技术也是组织内无人能匹的,曾多少次,她纵马驰行在一望无际的草原,引吭高歌,那感觉相当惬意!

    所以,虽然是被荣斌抓上来的,可她却有着该死的主人感。

    反手一拉缰绳,她双腿使上巧劲一夹,夹住马腹最柔软的地方,赤电奔霄长嘶一声,飞奔了出去。

    众侍卫只听到落云曦的尖叫声划破夜空,纷纷大笑起来。

    看来这一回,公子是要玩大的了,还想将这废物带出城玩,既然如此,他们也不急,等主人玩死这个废物再找人不迟。他们走到混沌铺内,叫道:“上几碗混沌!”嘻嘻哈哈地坐了一桌。

    中山王的身形早已不在原地了,黑暗中,一匹雪白的骏马追着赤电奔霄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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