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我的眼前只能看到一抹朦胧的白雾,但我的意识却还十分清醒。
我感受到黎晓着急的抱着我,把我送上救护车,他紧紧的握着我的手,祈求着。
阿向,没事的,没事,你要好好的。
我听见了他的祈求,我很想回复他,但我发不出声。
到后面,我的意识逐渐模糊,我看见眼前出现一道白光,我穿过它,看见了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不是在一中外的柏油马路旁,是在青花巷。
那个时候我才刚刚上六年级,我考了一个好成绩,考试奖励了我奖状,我欣喜的拿着它,慌慌忙忙的往家里跑,我想着这次拿了奖状,爸爸开心了是不是就不会打妈妈了呢?
我急着回家,想走近路。但又想到妈妈的交代——不要一个人走小巷子,放学回家要走人多的大马路。
那个时候,青花巷里头有很多高年级的小混混抢小朋友的钱,还有不少人在里头打架,因为五通八达的小巷不容易被发现。
犹豫了片刻,我急着回家的心情取代了妈妈的交代。
但我还只走了一半,就遇到了小混混,我害怕的靠着墙壁,他们叫我把钱给他们,我也照做了,我以为他们拿了钱会放我走。
但是他们嫌少,他们推着我的肩膀威胁着我。
“小朋友,怎么只有这么点钱啊,是不是藏起来,不给哥哥们啊。”
那个时候我是真的没什么钱,比起同龄的小孩子,妈妈只会偶尔给我几块钱零用钱,因为我平时也没什么地方需要用到钱。
我握紧了手中的奖状,低着头看着鞋头,不敢回答他们的话。
他们见我不回答以为我心虚了,就过来扒我的书包。
他们的动作很粗鲁,弄痛了我。
他们把书包抢了过去,打开书包,到里面翻,我的视线也往书包上移去。
这个时候,我看见了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站在细窄的小巷外的路口处,看着我们这里。
小男孩的脸摆着一副老大人的模样,可却配着一张软乎乎的脸,婴儿肥的小脸蛋,亮晶晶的大眼睛,依旧十分好看。
我看见他左手好像拿着电话放在耳边,他朗朗带着点稚嫩的声音,刚刚好传进了我和那些小混混的耳中。
“爸爸,你今天这么早就下班了吗?”
“我就在警局附近。”
“还有其他警察叔叔和阿姨也要和我们一起吃饭吗?”
“好的,我就在这里等你。”
“爸爸,我好像看见你们了。”
小男孩朝着我们看不见的地方挥了挥手,随后他看向了我们这。小混混与他对视了几秒后就跑了。
小混混们也没多想,只是知道警察要来,他们把书包扔了直接就跑了。
后来,我也和小男孩对视了。
他的眼睛真好看,不,他整个人都好看。
但我却永远都不会忘记他那一双眼睛,像阳光下的向日葵闪着金黄色的光亮。
小男孩转过眼,就往前走了。
我连忙蹲下来把书包整理好,跑过小巷子,站在小男孩刚刚站着的地方,看着小男孩转过街角,没有出现他电话里的警察叔叔和阿姨。
小男孩就是小时候的黎晓。
那一天之后,我就知道我喜欢上了他。
那个时候的我不阳光,不开朗,整天阴气沉沉,想的都是为什么爸爸要打妈妈,怎么样爸爸妈妈才会好一点。
可他出现了,他没有踩着七彩祥云,他只是打了一通假电话,可他就是救了我。
然后我变了,我不再消极的去过日子,我变得开朗活泼起来,很多人都喜欢我,这个时候我才明白,只有最真实的我才能吸引别人的喜欢。
我试着去了解爸爸妈妈,我找到了爸爸打妈妈的原因,我尝试着去减少爸爸打妈妈的次数,后来次数越来越少,我们家是真的越来越幸福。
没有人会拒绝去爱上一个救你的人。
书本里面写的也是英雄救美,然后是以身相许。
像很多偶像剧里面的女主角一般,我和她们一样,喜欢上了那个在我们危险时救了我们的男孩。
在那之后,我就四处打听了他。
我知道了他在另一所私立小学上学,他总是一个人,他成绩很好。
我努力学习,想和他考同一所初中,但是后来因为爸爸的工作关系,我的学校也跟着换了,没能和他上同一所初中。
但是我还是打听到了他。
他在全市最好的初中,他交了两个新朋友,一个男孩叫江亦羽,一个女孩叫李荣华,那个女孩好像喜欢他。
我有点害怕他也喜欢上她,因为那个女孩很优秀也很漂亮。
后来,我们上了同一所高中,在同一个班级。
这些事是我早就知道了的,然后高一开学那天,我看见江亦羽的车从我们车旁边开过,我就叫爸爸停在这里,我自己去学校了。
果不其然,走了一会之后,我看见他们在前面说话。
我演了一场美女救英雄的戏,只是想早点接近他,给他留下印象。
之后在教室里,我也是故意坐在他旁边,想让他熟悉。
打听他,接近他,都是故意的,但我爱他是真的。
我花了近四年的时间去了解了他,我明白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所以我不停休的接近他,只要有一丝他喜欢上我的可能,我都要去尝试。
后来,我得到了他独一无二的喜欢,我发誓再也不对他说谎。
那个时候我觉着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得到了我喜欢了很久的人的喜欢,我知道了爸爸打妈妈的原因然后减少了打架的次数。
爸爸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他不能忍受我们有想离开他的打算,尽管我们没有。
但如果我的成绩太好,他会觉着我想考出去离开他,我发现后,我的成绩一直保持了中下等,果然他开心了很多。
但他也要求我上最好的学校,所以中考,我在大家眼里就是超常发挥,考了个好成绩。
我进了全市最好的班,在班里又是中下等的名次,爸爸看到这样的结果果然又开心了。
爸爸是市长,他是从政的,所以不用他说,我也知道我要选择文科,这样他打妈妈的次数又少了一次。
但是我没想到,黎晓也要跟着我选文,因为这个事情我们开始人生中第一次的冷战。
但没过多久我们就和好了。
我们的爱情很顺利,他包容我,我了解他。我偶尔会和他小打小闹,他也会配合着我,他逐渐变得开朗起来,我也越来越开心。
后来也因为我不能离爸爸太远,怕爸爸增加打妈妈的次数,我只能留在市里,黎晓他不去q大了,为了我留在s市。
这一次我被他说服,没有劝他去q大了。
但是我也没有想到,我放弃这一次去劝服他,我们家会迎来这样的结果。
在我意识消失之前,我知道胡莺死了,向清应该被警察抓了。
尽管我们家的结局不太好,但我仍然庆幸,黎晓不再把自己困在自己的世界。
因为我,他学会了主动去与人交流,他多了很多情绪,也知道去表达自己的情绪了。我把他从黑暗里拉出来了。
这样就算没了我,他也能正常生活,正常交友了。
我没能救我们家,但好在我救了他。
我努力挣扎的活着,妄想着能救他因为他曾救过我。
我不后悔爱他,起码这三年我是快乐的。
如果重来一次,我还是会去爱他,因为爱他,我的生活丰富了起来,原本荒诞无味的日子里我想要去追逐他。
我在每一个深夜里,躺在床上,想象过无数次我们的未来,可未来它允许你有无限的想象,却不会按你的想象来出牌,它摸不着,触不到,它勾着我们对它的憧憬,然后再狠狠的打碎它。
然而我知道它的残忍,却总是忍不住的对它产生期待。
让人最痛苦的不就是失去希望吗?我们连对未来都没有希望了,那我们怎么活好当下呢。
我们都是这样的,只要想到有一丝可能,我们就会忘记它的残忍,祈求着它,帮帮我吧!我真的很想很想,实现它。
我的前半生,因为这三年,我忘记了前面十几年的难熬。
当我感慨着,我是多么幸福的一个人啊!上天让我在前面十几年里对未来的幻想都实现了,甚至更加美好了。
可我现在失去自我的躺上了那张病床,我就知道它并没有那么大方,它只是施舍我三年的时间享受快乐,等我习惯了安乐,然后再把我打入更深的地狱。
所以,习惯也是一种罪恶。
晓晓,晓晓,我习惯你。
这也是一种罪恶吗?
再后来我的意识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一片漆黑,最后一刻,我感觉到了我眼角的湿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