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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6章 14岁和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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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承欢笑了,“级别不低啊,那好吧,为了表示对他的重视,到时候我就多派些人去他家后花园玩玩。”

    喀秋莎一阵无语,到现在为止她都搞不清楚叶承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说他是疯子吧有时候他比任何人都聪明百倍,说他精明吧常常做出一些让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说到这儿,一闪目间看到从外面进来一个女人,她没有看任何地方,径直在一个角落里静静坐下。

    叶承欢一眼认出,那人正是一直阴魂不散跟着自己的叶知秋。

    他脸上一僵,立刻潇洒不出来了。

    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出现,也不知道她平时呆在什么地方,会不会像别的女孩子一样玩玩微信、在她们杀手的朋友圈里传传自拍照或是好吃的,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牌子的内衣,是那种黑色蕾丝的经典爆款,还是粉色系小可爱的卖萌样式,关于她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个迷,一个解不开、猜不透的迷!

    往往几天看不到她还以为她消失了,可往往这种时候她都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冒出来,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

    对这样一个女人,打又打不得,杀又杀不得,问她什么都不说,简直就是叶承欢的标准克星。

    有时候叶承欢气急了真想把她按在地上狠狠强暴一通,可对于一个浑身杀器的超级女杀手,他又实在害怕自己被血滴子之类的东西废掉。

    叶承欢勾勾手指叫来一名侍者:“照我的标准给那位小姐一份同样的晚餐,算在我账上。”

    侍者答应一声去到叶知秋跟前,恭恭敬敬的说了几句,然后往叶承欢这边一指。叶知秋没有看过来,相反的拒绝了叶承欢的好意,只要了一杯白水。

    “你认识她?”喀秋莎问道。

    叶承欢苦笑一声:“算是认识吧。”

    “她是你的朋友?”

    “不是。”

    “不是朋友总不会是敌人吧?”

    “不是。”

    “那是什么?”

    “债主,她是我的债主。”叶承欢无奈道。

    喀秋莎会心的一笑:“你一定欠了人家的风流债。”

    “要是风流债就好了。”

    “那是什么债?随便给她写张支票不就好了?”

    “关键不是钱的事,根本就是一笔糊涂债。”

    “堂堂的北风之神还会欠别人糊涂债。”

    “因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哪辈子欠她的债,欠了她什么债,让她会像被我强奸了似的一直跟着我。”

    “这还不简单,我马上找人替你干掉她。”

    “你找再多人也杀不了她。”

    “为什么?”

    “她是一个杀手。”

    喀秋莎吃惊的眨了眨眼,忙把目光收回来,“一个杀手为什么会一直跟着你?”

    “我也想知道,要不怎么说是笔糊涂账呢。”

    喀秋莎捂嘴笑了起来:“堂堂的北风之神居然被杀手跟踪,居然还不知道她为什么跟踪,嘻嘻……”

    叶承欢翻了翻眼睛:“很奇怪么,少见多怪。”

    “那现在怎么办?”

    “别管她,她愿意跟着就跟着吧,好在她没有什么恶意。”

    喀秋莎眼波流转:“一个女杀手既然肯跟着你,只有两个原因。”

    “哪两个原因?”

    “不是想杀你就是喜欢上你了。”

    叶承欢后脖颈子冒起一股冷风,“喀秋莎,我想我们还是换个话题吧。”

    “要不要换个地方?”

    “再好不过。”

    叶承欢撇下默默坐在角落里喝水的叶知秋不管,跟着喀秋莎来到了酒店的一间总统套房。

    “要不要再喝一杯?”

    “当然。”

    喀秋莎来到转角吧台前倒了两杯酒,交给叶承欢一杯,然后跟他碰了碰杯:“cheers!”

    此时,夜幕已经悄然降临,窗外满世界的繁华,这里满屋子的奢华,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香味。

    美女和美酒加在一起,很容易就让人脑袋变得昏昏沉沉起来。

    叶承欢并没有醉,起码他还保持着应有的清醒:“现在可以接着之前的话题聊聊了吧?”

    他没有醉并不表示对方也没醉,喀秋莎本就是个标准的美人坯子,全世界都知道俄罗斯除了盛产伏特加之外就是美女了。

    此时此刻,这个美貌的俄罗斯大妞在灯下皮肤好似透明一般,红晕的脸颊笑靥如花,她轻轻扯着叶承欢的衣领把他拉到面前,口中绽放出玫瑰花蕾和酒精的醉人味道:“我们之间除了生意之外就不能谈点儿别的吗?”

    叶承欢撇了撇嘴:“咱们之间除了生意貌似没什么好谈的。”

    “为什么?”

    “我承认我喜欢美女,也喜欢跟美女谈情说爱,但我从不和有利益瓜葛的女人谈情说爱。”

    “为什么?”

    “和生意是完全对立的两个东西,掺在一起什么都没有了。”

    “这就是你一直躲避我的理由?”

    “不是理由,是原则。”

    喀秋莎神色一黯,慢慢松开了男人,只是默默的喝着自己的酒。

    为了避免尴尬的气氛,叶承欢将话题转到双方更感兴趣的方向,“亚历山大家族的生意最近应该不错吧?”

    喀秋莎玩弄着酒杯,看着杯子里调皮的酒液,低沉的声音道:“你虽然表面上和我的家族是朋友,但你心里一定很厌恶我这样的女人,因为我是军火贩子的女儿。”

    这一次,叶承欢竟然没有否认。

    “是的,我不光是军火商的女儿,其实我本身已经接管了家族的大部分生意,我并不觉得我比别的女孩子无耻和罪恶。目前,全球走私军火的交易额急剧膨胀,走私的军火无所不包,小到手榴弹,大到飞机、坦克甚至核弹头。全世界的轻武器总数超过5亿件,而其中有4至6成是走私品。在一些非洲国家,一支ak的售价只有6美元,也就是说牵只羊就能换到一支标准的杀人武器。”

    “核材料与核武器部件走私也屡见不鲜,俄罗斯一个武器工厂的人员曾偷了18公斤的核原料,这几乎足够制造一枚核弹;南高加索地区的反恐警察在一家旅馆里搜出了一个大玻璃瓶,里面装着1.7公斤高浓度铀。事实上,这些铀是一个海军上尉和3个失业者从核潜艇里偷出来的,打算以每公斤8万美元的价格卖出去。我不是军火的生产者,我所做的只是把它们送到需要它们的地方。全世界一共有5000万支军火,那就是说每12个人就有1支枪,唯一的问题是,我们如何让其他11个人也有枪。你以为我只是卖枪的军火商对吧?其实我也是有原则的。”

    “事实上,如今正打得不可开交的叙国战争中,你分别把军火卖给了自由军和政府军,那么你的原则是什么?”

    “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我想让两边都输,其实不管他们两方谁输谁赢,真正的赢家永远是军火商,用枪杆子换个政府,比用选票更有效。没有我,那个国家根本打不了一场像样的战争。当然,在当初的俄格战争中,我们还把军火运到格鲁吉亚,尽管他们在和我祖国交战。但是我从来没卖过给中东的恐怖分子,不是因为道德问题,而是那时他们的支票总是不能及时兑现。我的父亲曾经告诉我,他的一生都想远离暴力,但其实后来他才发现更该接近它才对,因为这是人类的天性,最早的人类就是靠暴力和战争才生存下来的。我们每年卖出数不清的武器,但我们并不负责输送暴力,我没有杀过一个人,也从来没有伤害过谁,事实上我每年都会拿出大笔钱给那些被战乱伤害的人们提供面包和水。”

    “从14岁孩子的枪里射出的子弹和从40岁男人的枪里射出的子弹一样致命。”

    “枪是不会杀人的,只有人才会杀人。ak47是俄国出口量最大的商品,其次才是伏特加、鱼子酱和美女。米国的枪店比麦当劳还多。开车会遭遇车祸,抽烟会得肺癌,每年这两样商品比军火害死的人更多。”

    “我不是道德审判者,其实咱俩也差不多,你不用给自己做那么多辩护。”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也许我没你想的那么糟,走上这条路是家族命运。”

    “为什么给我说这么多?”

    “我不在乎任何人对我的看法,我只在乎你的。”

    “所以呢?”

    “所以即便我将要远离这样的生意,但我并不觉得自己以前有多么罪恶。”

    这是叶承欢之前万万没想到的,“你可是你父亲唯一的孩子,也是亚历山大家族的唯一继承人,这是你的决定还是你父亲的决定?”

    “是我的决定,也代表了我父亲的决定,实际上你的老朋友已经得了绝症,医生诊断只有不到两个月的生命,家族的所有生意都由我一个人负责。”

    “亚历山大得了绝症,你怎么不早说。”

    喀秋莎凄然一笑:“他很想念您,一直以拥有您这样的朋友为他一生的骄傲,但他说过在临终之前不想再见到任何人,他想要一个人体面的去见上帝,我觉得他一定可以见到上帝。”

    即便那个北极熊是个臭名昭著的军火商,但谁说军火商就不能有朋友,起码他对朋友是真诚的、率真的,叶承欢就是他的朋友。

    “没错,他一定可以见到上帝。”

    “那三个大军火商都是亚历山大家族最强大、最可靠的合作伙伴,我把他们介绍给你,也就等于把家族的军火生意转交给你。”

    叶承欢眉头紧了紧:“为什么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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