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罗斯柴尔德(2)
说着,他竖起大拇指。
丁香一阵欢喜,看来坚叔还是很看重自己的,这次拜访八成没有白来,“在您面前,我只是个晚辈,哪敢说是好样的,一切全靠坚叔指点。”
坚叔晃了晃胖手,“你不用客气,我这人有一说一,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这次找我是为了你们公司选举的事吧?”
这老头一个顾盼间,目光凛凛生威,让人骨子里冒出凉气,仿佛一切人的内心世界都能一眼看穿似的。
“坚叔好眼力,没错,我就是为了这事来的。”
坚叔点了点头,很欣赏丁香的直率:“江湖的事,我本来不想过问,可是最近几年,各帮派风水轮流转,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各种魍魉魑魅,跳梁小丑,还有背信弃义的家伙粉墨登场,搞得道上乌烟瘴气,大家只为了一个利字,把道义全都丢了。龙都该有一个有情有义的人站出来主持大局,统一各大帮派,这样才能避免纷争,还太平世界。”
丁香和叶承欢交换下眼色,两人都暗自欣喜。
坚叔喝了口茶,继续说:“小姑娘,你年纪不大,但你有胆量、够仗义,一个女孩子敢担当这么大一份重任,这年月像你这样的奇女子已经凤毛麟角了,就凭这点我就欣赏你。”
丁香本想客气两句,但一想这老爷子不喜欢听客套话,也就默然不做声。
坚叔续道:“相比之下,青红帮就那么仗义了,搞内斗、搞暗杀,什么人都不放过,连同门帮派都要吞掉,我看聂小青就是想把龙都这滩水搅浑,然后好借机上位。天下三百六十行,行行有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混黑也不例外规矩,大家都靠这个混饭吃,守规矩才有饭吃。要是都像青红帮一样,一味只是杀杀杀,别说他们,就连你们整个公司都要受牵连。黑道就是黑道,就算势力再大,兄弟再多,钞票再发达,能敌得过神州上两百万军队么,别忘了我们的头上还有政府。黑白之间要讲个平衡,谁打破了这个平衡,谁就第一个遭殃。”
到了这时,叶承欢才真正对他刮目相看,一番话说的鞭辟入里,让人不能不佩服。
坚叔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老了,废话也多了,倒退三十年,我从不废话,直接按想的办了。”
他对对面的那个瘦老头道:“坤叔,告诉公司那帮老家伙,就说明天这个时候,坚叔请他们过来喝茶。”
“是!”那个叫坤叔的人起身毕恭毕敬的道。
丁香甜甜一笑,露出迷人的笑靥:“谢谢坚叔,如果我能成功上位,一定按照您老人家的教导,还龙都一个太平世界。”
说着,她挽起叶承欢的胳膊,甜腻腻的在他肩上蹭着,露出少女般的娇憨。
坚叔呵呵笑道:“这个小伙子够霸气,我喜欢他,小姑娘可要好好珍惜,千万别让他跑了。”
叶承欢一呲牙:“这还用你说。”
没想到这个篓子居然刚好把坚叔给捅舒服了,要不是他那几句不伦不类的话,事情估计远没想象中这么顺利,看来这位坚叔还真是个老贱骨头。
到了现在,事情已经办的妥妥的了,坚叔打个呵欠,“好了,话都说清楚了,我就不留你们了,这个时间我也该睡了,人老了就是睡觉多。”
两人一笑,说声告辞,转身刚走,叶承欢却忽然停住了。
那一刻,他眼角捕捉到一个不同寻常的细节。
在这个角度,他刚好能看到那个叫坤叔的老人,后腰上鼓鼓的,叶承欢脑子里马上闪过一个字:枪!
身为黑暗风暴的魁首,他对枪就好像对自己的鼻子眼睛嘴一样了解,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瞥,但他有十足的把握,没错,那不是别的,就是枪!
已经年过六旬的老头子,和坚叔打麻将,为什么要带枪?
叶承欢脸上刚有了一丝异色,坤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出了那把枪。
他年纪虽然不小了,可身手却干净利落,拔枪的动作和速度不亚于一个训练有素的军人。
谁也没想到,他把枪口直接对准了坐在对面的坚叔,狠狠扣下扳机。
砰!砰!砰!
连着三枪,一枪击中眉心,一枪穿透喉咙,一枪正中心脏。
坚叔身子颤了几下,一头栽在麻将桌上,手里的小泥壶掉在地上,摔个粉碎,茶水溅了一地。
三枪后,又是三枪,将另外两个老人也当场打死。
一切只是一瞬间的事,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根本没给人想象的余地,丁香完全愣住了。
坤叔转过身来时,已经换好了弹匣。
一秒钟换弹匣,这种事也就枪战片里见过,现实中也只有最精悍的特战队员才能做到,可是那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偏偏就做到了。
枪口已经对准了叶承欢和丁香,丁香还没回神,可在枪响的一瞬,叶承欢已经动了!
据说那种神秘超能叫做“预知”!
在危险来临前一秒钟,便提前做出反应,这就叫预知。
一秒钟,足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叶承欢凭借这项神秘超能,不知道多少次在对手的枪口下死里逃生,否则,他早就死翘翘了。
可是在叶承欢的概念里,只有绝对,没有否则!
砰!砰!砰!砰!砰!
连续六枪快的好似一个声音,他们的距离很近,近到可以看清彼此的眉毛,子弹的速度可以完全忽略掉这十米的距离。
无论从哪个角度判断,叶承欢和丁香都必死无疑。
可是六声枪响过后,他们还好端端的站着,还是刚才的表情,刚才的姿势。
坤叔的狰狞和残忍表情不见了,留下的只有震惊。
叶承欢慢慢扬起右手,忽的一张,五颗黄橙橙的弹壳从手心滑落,掉在地上,发出叮叮的响声。
坤叔没时间震惊,他咬着牙关,再次扣动扳机,这次却是空仓挂机的声响,枪里已经没子弹了。
叶承欢两眼一眯,冷淡的说了声:“你猜我会不会杀了你!”
话音未落,他手指一弹,把最后一颗弹壳弹了出去。
弹壳没有半点旋转,完全忽略了空气动力和地心引力,经过毫无曲度的轨迹后,扑的一声,笔直的没入坤叔的喉咙,就好像打穿了一块豆腐。
本以为可以稳操胜券的坤叔,临死都不明白,自己是被一颗普通的弹壳杀死的。
他更想不通的是,弹壳居然也能杀人。
丁香刚叫了声“老公”,叶承欢一摆手,示意她安静,寒星般的目光在四处快速扫过,忽然抱起丁香的身子,一个跨步到了麻将桌前,用脚尖把桌子倒翻过来。
与此同时,从阴影里冒出几道橘红色的枪火,哒哒哒哒哒,数不清的子弹同时激射而来,打在麻将桌,叮当作响。
幸好桌子里有夹层,像坚叔这样的老江湖,平时都会有所防范的,给麻将桌里装金属夹层,就是防范有人偷袭时可以当做盾牌,暂时抵挡下。
可惜,他千算万算,却没算清跟随自己多年的老朋友会痛下杀手。
对混黑的人来说,错一次的代价很可能就是生命。
因为是拜会前辈,丁香没带任何武器,突然面对突袭,一下子有点失措。
子弹,不停地倾泻过来,打得人根本抬不起头。
想要逃走,根本不可能!
可她目光却专注的看着叶承欢,春眸里泛出泪光,忽然握住他的手:“老公,我有个办法可以让你活着逃走。”
叶承欢表情怪异的看着她,“你想怎么样?”
丁香凄然一笑:“我给你做盾牌,掩护你逃出这条巷子。刀疤他们应该会听到枪声,正往这边赶来,估计会半路遇到你。”
叶承欢眉头一紧,仿佛被一条无形的鞭子狠狠抽在脊背上,让他的每一条神经一下子绷紧了。
这个傻女人居然要给自己做人体盾牌,她没疯也没傻,秀美的脸上挂着祈求的神色,“老公,我求求你,你一定要答应我。”
叶承欢从来没哭过,但此刻忽然觉得眼眶里某种潮湿,他的瞳孔一阵收缩,忽然抬起身一脚把桌子踢了出去!
砰!
哒哒哒哒哒!
一通乱枪全都打在桌面上,溅出无数个光点!
与此同时,叶承欢一个手刀砍在女人脑后,丁香眼里全是不可思议的复杂,渐渐软倒在地。
叶承欢慢慢起身时,一对灰暗的眸子宛若两个深渊,让人感觉他的整个人都是黑色的,没有一丝生命的气息!
他的人不像是一个生命体,而是宇宙原始状态的黑色暗物质,空间状态已经没法解释它的存在。
以他为中心,在方圆两百米的整个空间里,构成一个巨大的无形的高速漩涡,或者说,那更像是一道暴风风眼,或者说,更像是黑洞的中心。
那些枪弹全都被吸进这团风暴里,消失不见。
叶承欢陡然化作一道残影,如弩箭般一个冲刺,便到了一个枪手面前,嘴角轻扬:“我叫你乱射!”
啪!
一巴掌拍碎他的脑袋,扬起一团血雾,血雾还未消散,他的人已经到了另一边,一把把一个枪手从阴影里抓住来,随手一抛,那人飞扬出去,重重的砸在墙上,生生砸成肉饼。
凡是倾泻来的子弹全都被那片气场吸住,静止,随着那道气场一起旋转,然后渐渐消失,仿佛融进了空气里。
叶承欢带着那团无形的气场,无视那些飞射的子弹,脚步前踏中,是一团团凄迷的血雾。
刺鼻的血腥味好似开水都化不开的浓墨,呛得人睁不开眼,张不开嘴。
一切声响归于沉寂,裹挟叶承欢的那团神秘气场也慢慢涣散,他的眼眸又变成灰暗的样子,紧蹙的眉宇间除了余怒,还有一丝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