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翠鸟
项前踩着树干过了河,脚刚落地还没站稳,左侧一个白影闪动,带起一股腥风扑来。
躲避不急,项前架起左手,跟对方对了一爪。力气挺大,给项前怼翻了,身体后仰空中两腿前踹,没踹实,这东西好灵活。嘭,项前躺着砸在地上,包袱垫了一下,没受伤,松开包袱,撑地翻身而起,右手抽出绑在背后的弯刀,左手撩开眼罩。看清楚了眼前的生物。
猞猁,魔兽,4岁
体质:24
力量:19
敏捷:28
智力:10
魔能:211
战力综合:32
哦吼,一只大白猫,大脸盘子,大爪子,短尾,耳朵尖上毛长出来一点,身长得有1米5,又漂亮又威武。应该是下雪,山上没找到猎物,饿得一直转到山脚下了。嗯,晚上试试猫肉到底好不好吃。
项前没打算直接靠近落日城,所以没带长手套。项前瞟了一眼自己的左爪,上面已经覆盖了一层冰晶,有点凉之外屁事没有。活动左爪抖掉碎冰项前暗想:抓到其他地方可能就比较麻烦了,得稍微小心点。
看着大白猫盯着自己来回踱步找破绽,暗道还真是个猫性子。项前抬左爪勾勾手指,眼神挑衅。果然这畜生急了,虎扑而来,两支前爪闪着冰蓝色的光芒。猫科动物的正面扑击一般不是一爪子,而是左右两爪子。而且猫科动物反应极快,这两爪子甚至可以抓不同的方向,这只应该更快。
(题外话:犬科动物攻击大多用嘴,猫科动物攻击大多先动爪子。家里有猫猫狗狗的可以试一下,虽然家养宠物不会攻击人,但打闹时是一样的。嗯,有点想念我以前的狗子了。)
不想动用狂化,项前也没有硬刚,早有打算的他垫步后退,右脚落地又使劲前蹬,右手刀下劈。大猫果然快,落地闪身向后,变成右侧对着项前。项前的右手刀根本就没用实劲儿,左脚落地又前蹬,翻身鞭腿。这下大猫没躲开,咚一声,正被踢到右脸上,不但给踢翻了,还有点懵。
项前一向是能一套连死,就绝不等第二次的。落地继续前窜,趁着大猫还懵着,左手掐着猫脖子向下猛地一按,不等大猫挣扎,弯刀前捅,噗呲。左爪按死,大猫一阵扑腾,然后不动了,溅了项前一身泥。战斗,不是打得越长越好,那种打半天不结束的叫切磋。生死都是在一瞬间的。
提着尾巴往包袱那走,让血从伤口里流出来,十来分钟,血不流了。项前背好刀,挎好包袱,眼罩捡起来揣怀里,扛起大猫,继续走。
绕过,落日城北,果然看到了人烟。远远的看见,落日城东,护城河外有个规模不小的镇子。项前卸下身上的乱七八糟,又脱了上衣,戴好长手套、眼罩,重新穿戴整齐,背好弯刀、包袱,扛起大猫走向小镇。
……
沿着小镇旁泥泞的土路向南走,左边是一块块还算整齐的庄稼地、菜地。冬天,地里大都没长东西,光秃秃的。走上正对城门的大路,青石铺就的大路还算宽敞平整。终于进了小镇,风格略显原始的木质建筑,大都有点破旧,门窗很窄,有二层的,也有单层的,里面黑乎乎的,偶尔有昏黄的灯光。
大概是因为冬日农闲,放眼看大多是在干活的女人们,她们穿着粗布的厚裙装,包着头巾,或是在整理东西或是在房檐下浆洗衣物。男人们有的在扎堆闲聊,有的在闷头抽烟。虽然看着都有点脏兮兮的,但脸色看着还健康、平和,看来落日城的生活还可以。
路旁的角落里有零星的乞丐身影,或坐着,或躺着不知死活。
项前没有停步、询问,继续向城门方向走。两旁的建筑渐渐整洁干净了些,偶尔也看得到石质的建筑。所见的人们的穿着更干净。远远的听见前方隐隐传来音乐和人声嘈杂。走近了看到个不小的木头平房,声音就是从门后传来。平房后面好像是个不小的院子,不远处有个院门,院中有3层石头小楼。项前看了看招牌,“翠鸟酒馆”,跺跺脚,推门而进。(仅以酒馆名字向巫师3致敬)
热气扑面,“叮铃铃……”门口的铃铛声响。靠近门口的酒客门悚然一静,感受到冷风和血腥气的酒客们回头看到一个略显消瘦的怪人,一头凌乱黑发、独眼、一身脏兮兮的布满泥污和血迹的兽皮衣裤、背着大大的包袱,肩上还扛着个白色的野兽尸体。
项前环视四周,长条的木桌、木凳布满大厅,不远处的简陋舞台上有人在弹唱,屋子里大都是人族,还有些有明显的兽族特征,都分坐在各桌或高声笑谈或低声私语。
没有理会周遭异样的目光,项前径直走向吧台。吧台后站着的似乎是老板而不是酒保,正在低头摆弄着什么,项前进来他头都不抬一下。
“老板?”项前上前问。
“嗯,喝什么。”老板依旧没抬头,他手上摆弄的是一套卡牌,项前没见过。
“后面有住的地方没?”
“嗯?”老板这才抬起头,看了看项前的一身行头,眼神很快盯上了项前扛着的白色大猫:“看着像魔兽啊。”
“嗯,一阶,猞猁。怎么?你有兴趣?”
“当然有,打算怎么处理?哦,对了,后面有住处。”
“卖掉,晶核不卖。你收?还是帮别人收?”
“1个金币,我收。”
“不卖晶核,另外我要留一个后腿的肉,其他5金币。山上的猞猁本就难抓,何况是入冬的白色皮毛。你不要我就出去找皮匠卖。”商人嘛,上辈子项前就知道这些商人是什么德行了,尤其是收东西的时候。
(备注:本来还想专门整理一下货币体系,但想了想,本文又不是种田文,不同发行方的兑换,金银铜币的兑换,整太细了有点本末倒置,还容易影响读者老爷们的阅读体验,就放弃了。本文中所有的金币=10银币=100铜币,不做太复杂的货币体系。)
“2个,你想多了,没那么多人收魔兽皮毛的,这个价已经很高了。”老板继续讲价。
“单间多少钱?”项前根本就不接茬。
“3个,不能再多了。”
“单间多少钱?”
“好吧好吧,5个金币。单间两个银币一晚。你还要什么?”
“我去房间,你找人来剥皮,另外把晶核取出来。房间我要三楼靠边的。”项前在吧台丢下一个金币,转身就往后走。
酒馆老板咂咂嘴:这小子穿着破破烂烂的以为就是个运气好的猎户,看来不是,还挺懂行。其实项前懂个p行啊,他就是按比例加价。就算这回卖不掉,明天去逛逛一样能卖。再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项前可不会没拿钱就把东西给买家。
老板叫来酒保,让他带着项前去后面的房间。自己收好卡牌,向酒馆外走去……
单间并不大,也就20多平米,石砌的墙壁,窗子冲着前面的院子,一张床、一个木质圆桌、一把椅子,再无他物,有点冷。项前没太在意,以他现在的体质,这个气温没什么影响。插好门,项前先换掉了身上的脏衣裤坐在椅子上想:自己这一身兽皮在部落无所谓,在人族城镇中确实比较另类,因为他表面上就是个人族,得想办法换换衣服。
略做休息,老板带这个穿着皮围裙的中年汉子来敲响房门。项前跟着两人到酒馆南侧的后厨外,剥皮取肉,又得了大猫的晶核。老板打发走了来帮忙的人,递给项前5个金币:“去喝一杯?”
项前略一沉吟:“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