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逆仙 > 第四十三章 诗文大会,楚歌背诗

第四十三章 诗文大会,楚歌背诗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就在各路文人骚客准备出来博美人一笑时,突然一个粗犷的声音传来:

    “台上那丫头,你想听荷花是吧?巧了!俺老张家就在大明湖门口,俺给你写一首大明湖荷花的诗!”

    众人顺着声音一看,一个身高把持开外,满脸络腮胡子,体重起码两百多斤的壮汉站了起来。

    “我说老张,你没事儿就踏踏实实杀你的猪去呗,诗文大会你来捣什么乱啊!”一位长相清秀的青年对着那壮汉调侃了起来。

    “哎?小唐,你来俺家赊猪肉时候可没这么多话啊!少废话,再废话下次不赊给你了!”

    虽然壮汉佯装生气,但人们都知道,这俩人关系很好,这是在开玩笑。

    但玩笑归玩笑,这杀猪的老张,真会作诗吗?据说小时候倒是上过几天私塾,但因为过于愚笨,让先生给开除回家了,这才继承了他爹的猪肉铺。

    老张撇了撇嘴:“你们还别看不起俺,前两天我还真写了一首,这时候不就用上了!”

    听着老张的话,王婵强忍着没笑出声来。好家伙,一张口就俺俺的,而且看这模样……真能写诗?

    但既然站出来了,肯定要让他说一说:“这位老……啊这位张公子,那您说一说您写的?”

    “那俺老张就不客气了!”老张撇着大嘴站在那,似乎想学那些文人骚客们一步三摇的劲儿。但在人们看来,老张这几步走怎么看怎么像喝多了的土匪。

    “大明湖,明湖大,

    大明湖上有荷花。

    荷花上面有蛤蟆,

    一戳一蹦跶!”

    “怎么样,俺老张这诗不错吧?”老张满足地站在那里,但很不幸,全场传来一阵嘘声……

    老张也不知怎么想的,憋了好几天,憋出一首诗,可瞬间他的文人梦就破碎了。正当他尴尬到不知道如何收场时,提前藏在人群中的楚歌出来给他解了围:

    “这位张兄,您这诗当真是好诗啊!风趣幽默,描绘形象,及其富有动态感。虽然格律辙韵并不严谨,但朗朗上口,老妪能读,不失为一首趣作!”

    楚歌一番话,老张都听傻了,心说我写的这东西能有这么好?这小子别再是忽悠我吧?

    紧接着,看了看身边那些同样一脸懵逼的人们,老张明白了,这小子给自己解围呢!老张赶紧抱拳拱手:

    “这位兄弟,好眼光啊!啥也不说,今天你在这腾云阁的消费都算我的。小二,给记着啊,这位公子的消费找我结账!”

    在场众人哈哈一笑,一场小意外,就在楚歌的玩笑声中化解开,而现场的气氛也变得更加热闹了起来,甚至连那些不苟言笑的老修士们都露出了笑容。

    这是个极好的开头,有了这个开头,人们也纷纷出来吟诵起了自己的诗。

    “孟夏园林草木长,

    楼台倒影入池塘。

    夜深忽闻蛙声起,

    明湖荷花带粉装。”

    “好诗好诗,张公子这诗果真是志存高远啊!”

    “湛湛青天不可欺,

    大明湖啊真的大。

    虽然不是好买卖,

    有个小狗掉湖里。”

    “什么乱七八糟的,赶紧下去,别丢人啦!让你爹知道打死你!”

    “朝霞映晨曦,芙蓉带露滴。

    螣江千船渡,明湖百鸟啼。

    异乡三千客,登州七尺躯。

    胸怀家国志,话与谁人知?”

    “好诗啊!刘公子这首诗不仅对仗工整,在写景同时还一抒家国之志,在下敬一杯!”

    类似的场景,在这诗文大会中不断上演,有好有坏,但也足够热闹。

    楚歌感觉差不多了,到了他收场的时候了:“诸位,我这也有一首《芙蓉赋》,给大家乐呵乐呵。”

    为了能够足够惊艳众人,楚歌提前好几天就在努力写,而方仁在灯灵界中提及此事,赤菟教了他几首绝妙的诗词歌赋。

    方仁作为修行者,记忆力还是很好的,很快便记下了这几首,留着备用。回去之后,他便把这几首教给了楚歌。当然,他没提灯灵界,只说是自己父亲以前所作。

    楚歌听了方仁那几首,毅然决然地撕了自己写的那些东西。虽然自己写的不错,但比起这几首,差飞了。

    而下面这一首《芙蓉赋》,便是从方仁那学来的之一:

    “览百卉之英茂,无斯华之独灵。

    结修根于重壤,泛清流而擢茎。

    竦芳柯以从风,奋纤枝之璀璨。

    其始荣也,皦若夜光寻扶桑。

    其扬辉也,晃若九阳出旸谷。

    芙蓉蹇产,菡萏星属。

    丝条垂珠,丹荣吐绿。

    焜焜韡韡,烂若龙烛。

    观者终朝,情犹未足。

    于是狡童嫒女,相与同游,

    擢素手于罗袖,接红葩于中流。”

    一首《芙蓉赋》念完,全场一片寂静,那些自以为“文豪”的文人骚客们,心里不禁暗叫好家伙。

    这他娘的是人能写出来的东西?神仙也写不出来这么猛的诗吧?

    方仁看着在场人们的表情,不禁暗暗得意。心说这诗可是另一个世界里,一位名为曹植的大文豪所作,足以流传千古的好作品,谁听了能不迷糊?

    就在二楼一个包厢里,一位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的绝美女子,身边坐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那女子听到此诗,本来没有表情的脸色逐渐浮出一丝微笑,轻声呢喃到:

    “这小子,好文采!怕是在白玉京都没有如此惊艳绝伦之辈吧?”

    显然,这一轮不用比了,自从楚歌背完了曹植的这首《芙蓉赋》,在场没有人敢再往下接了。

    王婵见此场景,不禁掩面一笑:“看来这第一局是我楚歌师弟赢了呢!”

    在场那些文人骚客们见王婵一笑竟然那么美,不禁心思活动了起来。

    突然,角落里传出一个声音:“你说那是你师弟,想必是你们提前都准备好的。以有心对无心,我们输得不服。”

    听闻此言,众人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看,一个面容阴狠的男子坐在那里,色眯眯地看着王婵。

    见此眼色,王婵瞬间不悦:“那好,你说啥,该怎么办?”

    那人不屑地一笑:“所谓文人骚客,不过是一些空谈风月的酒囊饭袋罢了!”

    此言一出,在场一阵骂声。

    那人依旧是不屑一顾:“倘若敢,那敢不敢写一写军旅?我父早年间与楚云飞将军并肩作战,除匪患,战魔族,雁门关为国捐躯。你们这些被脂粉气泡透了的家伙,敢不敢写一写?”

    此言一出,在场众人逐渐安静了下来。毕竟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谁闲着没事儿上战场啊?军旅题材,不说是他们最不擅长的也差不多了。

    “我来试试!”在众人不敢上前之际,那个杀猪的老张又出来了。

    虽然没念多久的书,但高低也是念过几天,老张自然不能被人这么瞧不起。脂粉气?你哪儿看出来的?

    “我前几日去雁门关,看到那雁门关城楼,有感而发,做了这么一首,诸位听了!”

    “城头上面齿齿锯,

    城头下面锯齿齿。

    若把城头倒过来,

    下面齿齿锯,

    上面锯齿齿。”

    很罕见的,除了刚才那个挑事儿的青年,没有人发出笑声。

    毕竟,即便这老张作的再差,他好歹是敢站出来与那个挑事的青年对线,而别人根本就不敢。

    听了老张的诗,人们逐渐有了一些信心。就在这时,刚才那位写“胸怀家国志”的刘公子也站了出来:

    “听了张兄的诗,不禁让刘某也有了一些灵感。既然有人非要听一听文人写军旅,那刘某今天就写一写这军旅!”

    “雁门壮士七尺身,

    捐躯赴国谨记心。

    铁马飞越雁门外,

    至今犹记楚将军。”

    “好诗!”那个青年听完此诗,并没有故意找茬。他听得出来,这位刘公子确实是高才,而且当真是胸怀家国,自己根本没理由去针对他。

    那青年转而又看了看不远处的楚歌:“不知这位楚公子,可作得什么佳作?”

    楚歌表情悲愤,但心里却乐开了花,心想总算是等到这个时机了。

    楚歌满脸愤怒地看着那青年,从旁边一桌拿起了一壶酒,猛灌了一口:

    “你当我是泥捏的?小爷还真有呢!我叔父白马金盔杀魔族的时候,你还在你娘怀里吃奶呢!”

    “这首《白马篇》,写给我在雁门关为国捐躯的叔父!”说着,又灌了一大口。

    此言一出,全场震惊。没想到,如此有文采的少年,竟然也是一位英雄侄子。

    而在二雅间的那个小男孩——也就是楚风,他一听也是一愣,不禁想起了张叔从小一直给自己讲的那些故事,故事里的雁门军,清一色的黑马,只有自己的父亲是骑白马。

    只因父亲少年离家之时,白马金盔,快意江湖,他不想忘记家的感觉,但身在军旅,怕是此生都回不去了,只能用这身下白马,来回忆自己的少年时光。

    “师父,白马金盔,他说的是我父亲……”

    楚风旁边女子,显然就是那位中州大能了。她看着旁边失魂落魄的楚风,心里也是一酸。想着楚歌刚才说的“叔父”,这小子原来是楚风的堂哥?

    那样的话,楚风就有亲人了。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