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有古怪!
贾为私久违的站在阳光底下,只因为他没有披着那身皮。
换句话说,贾为私已经死了,至少在生物圈已经死了。
所以他就又活了,可以不用背负着贾为私的名头,贾家的少爷。
也不用去管那背后的利益,以及背后所牵扯到的一切,只要想着把贾家连根拔起就好了。
这种事情做到比较难,但对贾为私来说更难,好在他还有摄魂。
“摄魂,你说我来这外面淘金和杀异兽,能不能从你这换到好东西?”
“你透个底,你是喜欢人的灵魂还是喜欢兽的灵魂,还是说你喜欢人兽的?”
【卑微的魂者啊,只要是灵魂我都喜欢,不管是人的,还是兽的,还是所谓人兽。】
【当然如果有大量的能量,我也是很喜欢的,据说异兽的体内就有雷晶。】
贾为私咋舌,这些知识在机械届应该不怎么难搞,只是摄魂怎么知道的?
【小子我知道你可能有很多疑惑,但是你摄魂大爷是谁?你这凡夫俗子还是抱好本大爷的大腿吧。】
【哈哈哈哈!】
。。。。
贾为私怀疑摄魂可以窥探他的内心,但是他没有证据,可他很快就想到一个好主意。
‘傻摄魂,摄魂我x你x,,,,’(此处省略一百万字)
也不知道摄魂是真的装傻,还是真的听不到,贾为私已经把所有优美的词汇都用来赞美摄魂,但它居然无动于衷。
不愧是摄魂,就是不一般,抗叼能力这么强。
摄魂淡定,它并不能窥探魂者的心思,同时它也不屑于窥探它人的内心
每个人都有隐私,如果一一去掀开,那么这同样不是件好事。
尽管魂者不知道,但它知道。
它是一个有原则的摄魂,而非一团数据。
但是这些贾为私自然不懂,对他来说摄魂就是一个混蛋,不用理由,看一眼就能确认,有些事情就是如此。
一个面善之人可能是坏人,一个面恶之人多半是坏人,并非贾为私是颜狗,也不是他以貌取人。
单纯是他见的多了,哪一个刀口舔血之人是面善的?
他们大多眼中凹陷,凶神恶煞,少部分就是笑面虎,更为可怕。
在末世,以貌取人才是最好的侦察技!
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正想着前方就涌来一群人,贾为私立刻在心中把末世生存守则加上一条新戒律。
成群结队的人多半是强盗!
“啪嗒啪嗒”
这些冲过来的人居然像是成群结队的千军万马,不说气势磅礴,光是阵阵脚步声就令人吃惊。
这放古代起码是王者之师,可在这里他们掀不起什么巨浪。
除非他们的手中有武器,可有炮弹的歹徒,会傻乎乎的跑过来冲杀吗?
贾为私并没有坐以待毙,他找到一处地势比较高的土丘。
都说站的高望的远,贾为私也是这么想的,就是那些土匪强盗跑的太慢了。
没有长春功的加成,贾为私的目力并不能望的那么远。
但他并不后悔,因为这是必要的牺牲,什么都抠抠搜搜,什么都得不到。
虽然看不到,但是贾为私又不是只有一把爱生离,他还有一把沙鹰火麒麟。
正好试试火麒麟的威力,当他从摄魂中拿出火麒麟就发现了眼角有个绿色数字。
12/∞
这是沙鹰的弹夹数,比打几发换一次电池的炮要好用。
贾为私之前在练兵营里也学过如何射击,成绩并不好,一是不想引起注意,还有一方面是确实不咋地。
后来教官直接不让他练了,毕竟他这样的去黑色长城一定是一个炮灰。
“嘭!嘭!嘭!”
贾为私连射三发,一团火舌从枪口喷出,火麒麟的兽头上金光一同闪起。
同一时刻12变成了9,不出意外的是,贾为私一枪都没有打中。
但子弹多的是,贾为私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加上从御青龙那得来的纳米机械手,打枪更是没有多少副作用。
只是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些人还傻傻的冲来。
这里虽然离城市比较远,属于是城市的边缘,甚至漏网的异兽都可能出现。
但这些人悍不畏死是什么鬼?
贾为私并没有多想,只管打手枪。
一枪比一枪快,一枪比一枪准。
渐渐的贾为私找到感觉了,“嘭!”
这一枪火舌似乎尤为猖獗,一发子弹打在了五十米外的敌人。
“艾可晒(爆头)!”
脑中突然响起情绪激昂的声音,别说挺带感,他也望见一人倒下。
但他的同伴居然跟没看到一样,直往贾为私冲来。
一时间贾为私也不知道是吐槽他们的无情还是对自己的执着。
可吐槽归吐槽,贾为私的枪可不会停下,他又连连射出。
敌人也越来越近,导致贾为私基本上枪枪爆头。
他在一声声爆头中逐渐迷失自我,有那么一瞬间他居然觉得这些人还不错,要是再多点就好了。
他还挺喜欢这种感觉,但马上他就警惕起来,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思想?
只是他不知道,一点点紫色的梦之力从牙神经流入大脑。
摄魂只是删除了贾为私的记忆,顶多算违约。
他可没有过多的干扰,至于梦魇之牙的梦之力会进入大脑这件事他也只是有些猜测。
说不定,贾为私会被夺舍呢?
但想到是那个孩子,它还真不好说。
贾为私忽然从嗜血状态中退出,短时间有些不适应。
在以前这种事情只能算是鸡毛蒜皮了,不就是死了几个人吗。
现在怎么还不如从前了?
但贾为私并没有那么多脑力去思考这些,他“敏锐”的发现了这伙人的不寻常。
枪子打在身上还能动,贾为私一开始以为是装备了机械义体,可后来他才反应过来。
如果这些劫匪真有这能力,还劫个毛线,干什么不比苦逼的流浪汉强。
说难听点,这就是一群流浪汉抢夺着另一群流浪汉。
所以,流浪汉有钱了,为什么还要当流浪汉?
单纯喜欢这个事业吗?
还是说喜欢拾荒者这个称号?
没人会缺心眼到这个地步吧,这其中艰辛他们自己应该最为明白。
因此贾为私才觉得古怪,还有人扛枪子不死?
还是说他们嗑嗨了,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真有市场吗?
谁会来这卖药?
于是贾为私带着好奇往那坚挺到最后的两人走去,如果他们还有智慧的话,一定会说。
你不要过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