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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照旧是嘻嘻笑,耍赖地说:“我承认不就得了,我一个女孩子都不在乎,你就不要那么小气啦。既然你回来了我就先撤了,明天酒吧见。”

    从十八岁加入帮会,我所做的在世人眼中被称为恶的事情积累起来足够冠上一个“十恶不赦”的罪名,尽管一开始这并不是我本人的意愿。

    在监狱漫长的岁月里,我梦到过无数人,裴叔叔裴阿姨,顾锌白夏珞岚以及其他被我伤害过的人,甚至还有那个凶神恶煞的房东,唯独没有梦见过琳琳。

    离开学校后我在一家餐馆打工,那家餐馆的老板有一个烂赌鬼儿子,每天的生活就是喝到酩酊大醉然后去地下赌场输个一塌糊涂,老板开餐馆的那些微薄收入还不够还他的赌债,终于有一天那不孝子把餐馆抵押了出去,莳萝找上门的那天我正要和老板告别,如果早走一会儿就不会有那次宿命般的相见,不会有此后多年的误入歧途,如果……但是如果只是个假设。

    她是本城黑社会老大的女儿,真是俗气啊,俗气的没有一点惊喜——不,应该说有惊无喜,她笑嘻嘻地伸手拦住了要走出去的我:“你是谁?”

    我并不后悔,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事让我觉得悔恨,那就是我没有及时补上一枪,把顾锌白送进地狱。

    我不知道她是否是在怪我伤害了她的心上人,所以固执地不肯入我梦中来,有一个狱友进来之前是语文老师,他告诉我一句诗:唯梦闲人不梦君。是啊,和琳琳相比,所有的人都只是闲人,都是同我不相干的,我就是那么一个自私的人,在我心中全世界的喜乐不及她的一滴眼泪沉重,所以当狱友问我是否后悔的时候,我只是轻轻地摇了一下头。

    我在酒吧找了个侍者的活儿,她每天去光顾,抽着呛人的烟毫不顾忌地打量着我,一个月来天天如此,风雨无阻,酒吧里人人都知道她的身份,他们不敢招惹她,只能背地里问我怎么得罪了这个女煞星,我不胜其烦,终于爆发,一杯酒拍到桌子上:“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把烟蒂扔到地上,从高脚凳上跳下来捻灭:“为什么?”

    桌子上放着一只保温桶,还在散发着热气和肉香,我冲着琳琳勉强一笑,攥着莳萝的手腕走出去,黑着脸压低声音质问她:“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我气结:“我什么时候同意你当我女朋友了?”

    她倒是磊落:“我想做你女朋友。”

    就这样被她缠上了。

    那年的莳萝二十岁,比我还要大两岁,应该是在学校读书的年纪,但她却俨然一个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多年的流氓熟|女形象,穿黑色皮夹克蹬高帮靴,头发很俗气地从头顶卷到发梢,看得我直皱眉头——直到我们在一起后我才知道她原来是自来卷。

    她嘻嘻一笑,满脸的无所谓:“我不怕,我就是那颗天煞孤星。”

    我带着满肚子火气回到病房,琳琳看我一眼:“哥,她挺不错的。”

    我想到了因为高烧转肺炎而躺在医院里的琳琳,这一场病花掉了我们几乎所有的积蓄,但琳琳的病还没好起来,心底里生出无限悲凉:“因为我命犯天煞孤星,跟我在一起的人都会倒大霉。”

    我一愣,继而很干脆地拒绝:“没可能,恕不奉陪。”

    第二天她没有再来酒吧,我觉得奇怪,却在去了医院后才知道原来天煞孤星最大的特点就是执著,她坐在琳琳的病房里笑嘻嘻地和她聊着天,她换了身衣服,褐色运动装和板鞋代替了皮衣高靴,乱糟糟的卷毛头发也用皮筋扎了起来,卸掉了浓妆艳抹的莳萝看上去和一个普通的学生无异。我愣了愣,对她突然出现在这里的事实表示不能接受,琳琳看上去气色好了很多,笑着冲我招手:“哥,嫂子的厨艺真不错。”

    我和莳萝的开始就源于这一笔钱,我清楚地知道我心里所怀有的只是感激而并非爱,但我需要靠莳萝给予的这份感激去供养我心中的爱,我知道自己是在利用莳萝,和莳萝在一起的那些时间里,这种负疚感一直折磨着我,所以我总是尽力满足莳萝提出的要求,哪怕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只要不伤害琳琳。

    她眨眨眼,满脸的无辜:“身为你的女朋友来关心一下你的家属啊。”

    我黑着脸没有回答她,把保温桶里的汤倒进碗里,拎着保温桶去洗,捎带去查一下在医院还有多少钱,然而那个数字是真的惊到我了,很明显有人新打了一笔钱进去,肯定是莳萝,除了她不会有别人。

    莳萝是否真的爱我?一个女人真的爱着一个男人的话,会怂恿指使他做这些风口浪尖上的事吗?有无数人这样劝告过我,他们大约以为我是真的喜欢莳萝,是被爱情迷昏了头,但我知道,那个人是真的喜欢我,她所做的一切并非要拉我进到深渊里去,她不过是从小在黑暗里成长打拼,忘了什么是白,她世界里的正确和谬误完全没有区分,就这样懵懂混沌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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