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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0章 欢乐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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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那么伟大的人物,岂会迂回婉转来做这么无聊又复杂的事情?

    他似有点明白了。

    敢于这么黑女神的,那一定得是明清时代的男人。

    玉女庙里,有一个很美艳的女神。

    吴所谓先是死死瞪着他,继而,哈哈哈大笑。这一笑,简直不可收拾,他重重拍了拍自己的头,爆笑出声:“哈哈哈,我明白了,我全都明白了……哈哈哈……”

    他写了一首艳诗,但是,是写给掌管男欢女爱的女神玉女的。

    吴所谓忽然很好奇,他很想见一见这个女子。

    可是,吴所谓想了想,不对啊,如果说鬼魂,那该是晚上出来活动,太阳出来就消失吧?怎么反了?

    试想想,一个民族,大规模地把女人的脚缠起来,让她们不能自由行走,更失去了自我谋生自立的能力。如此大规模地残害女性,不啻自断双手双足,生产力怎么可能发展?

    按理说,姜子牙都还没成名,她不应该还活在朝歌吗?

    娲皇,惩罚的哪里是商纣王啊。

    吴所谓一想通了这一点,立即就明白了:绝对要明清时代的那些巅峰直男癌患者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侮辱娲皇。

    吴所谓狐疑地盯着他,他却看着外面的天空,还是一言不发。

    也难怪,从那以后,终明清两代,华夏再也得不到正神的庇佑,无数次战乱,无数次屠杀,无数次惨败,直到被西方打得满地找牙,直到差点亡国灭种……这惩罚才结束。

    可是,受德一言不发。

    哪个登徒子这样干过?你告诉我?

    哪有敢于侮辱始祖神的?

    玉女有没有惩罚商纣王的本领,吴所谓并不清楚,但是,他确信:帝辛既不可能也不敢得罪娲皇。

    玉女,其实只是一个小神。

    商纣王的确写过艳诗,但不是在女娲庙,是在玉女庙。

    娲皇分明惩罚的就是明清两代对神灵已经完全失去了敬畏之心的直男癌们,以及病入膏肓依附于直男癌的愚昧的女人们。

    一个只善长音乐的小神。

    也许那一次商纣王正好喝醉了,也可能是打了胜仗得意忘形,也可能是一时冲动,也可能是欢乐谷的狂欢感染了他,也可能是他忽然就来了灵感……反正理由很多,结局却只有一个。

    那可是创造了人类的始祖神。

    这玉女,或者说,现实的朝歌,一定有一个长得像这个玉女的女子,这个女子,才是商纣王的宠妃——也就是传说中的苏妲己。

    封神演义的作者说,商纣王之所以被娲皇惩罚,是因为商纣王在女娲庙写了一首艳诗从而得罪了女神,然后,女神为了惩罚他,就弄了几个狐狸精琵琶精之类的坏他江山。

    适逢一年一度欢乐谷开放的日子,看着全国人民都在这里狂欢,那是什么场景?在那样的场景下,喝醉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既不是秦汉两宋,也不是盛唐时代。

    受德淡淡地:“谁规定鬼魂只能晚上出来的?”

    如果那时代有别的女人居然是大脚,那是要受到万般嗤笑的。

    而且,一个正神,怎么可能去使唤狐狸精?

    这简直是太小看娲皇了。

    就像一个登徒子,好色鬼,他喝醉酒之后,难道不是去外面晃荡,反而去自己老祖母的祭祀场所捣乱?

    狐狸精,就算做她老人家的仆役也不够资格啊。

    街道上,有一丛一丛的野花,野草更是一人多深,偶尔还有野兔或者野鸡窜过。

    再说,娲皇的本领大家都清楚,那是补天之能。当年共工和颛顼把天都打烂了,全亏她老人家出马才补好了破烂的地球。这样的一个超级正神,要处罚区区一个人间男子,还需要出动狐狸精吗?

    无他,明清时代的直男癌患者已经达到了历史的巅峰——终明清两个时代,男人对女人的压迫简直骇人听闻:提倡贞洁烈女达到了巅峰时代,不仅如此,为了不让女人们出门,还开始大规模让女人裹小脚,三寸金莲成了文人们歌功颂德的对象,老太婆的裹脚布又长又臭,也能让他们兴奋起来。

    一个君王,凯旋归来。

    吴所谓死死瞪着他:“你居然会写诗?”

    难道大商的鬼魂和别的时代也不同?都是白天出来,晚上归隐?

    可是,吴所谓惊奇的也不是直男癌们如何黑大神,而是那个玉女——

    如果真的这样,只怕就不是乱他江山,而是直接死罪了。

    白天的熙熙攘攘全部消失了,空荡荡的店铺爬满了蜘蛛网,全城巡逻的皇家侍卫队更是踪影不见,就连古老的城门也满是绿漆尘埃。

    他们觉得女人们垫着三寸金莲走路,实则残疾一般,这样子很美。

    而男人这么做,理由也非常简单,非常可笑——那就是为了欣赏这样一种残缺而变态的美感。

    帝辛题诗是在玉女庙,而不是女娲庙。

    吴所谓想起老祖母以前讲的一个故事,在老祖母的时代,已经是解放脚了,可老祖母天天告诉他们,说那会儿,有一对兄弟,大哥娶了一个大脚的女人,弟弟娶了一个三寸金莲。大脚的女人很漂亮也很能干,可因为是大脚,就被全家人嘲笑欺侮,觉得她丢脸,所以,什么粗活重活都大脚女人干,而好处都是小脚弟媳妇的。饶是如此,大家还是看不上大脚女人,直到她因为犯下了一点点小小的错误,就被夫家活活给打死了。

    就是这个眉梢眼角间满是忧郁的女神。

    相比起现代人人鄙视的非洲女性的割礼,简直不遑多让。

    白天所见的活人仿佛都是一群鬼魂,天一黑,就自动消失了。

    可是,这个女子到底在哪里?

    她到底如何倾城倾国?

    大脚和小脚,在那个年代,成了身份和审美的天然区别。

    想想,娲皇乃何许人也?

    彼时的他们,已经不值得任何的同情和拯救,所以,才在长达几百年的极度贫穷,极度愚昧,极度被欺压奴役以及绵延的战火中苟延残喘。

    娲皇乃人类始祖,商纣王再昏庸,再糊涂,再大胆,又怎么敢去女娲庙写艳诗?

    入夜的朝歌,就是一座空城。

    他们已经自大得连始祖神都不放在眼里了,居然编造出商纣王侮辱娲皇的谣言,说穿了,这是他们自己在侮辱娲皇。

    他淡淡地:“我小说都能写,为何不能写诗?”

    而且,要什么人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黑娲皇?

    他的一只手拉着城门上满是绿漆的古老铜环,叹道:“怎么这朝歌就像是一座鬼城?可真要是鬼城,为何鬼魂们都白天出来?难道不该是晚上出来吗?”

    “醉后,我在这里题诗一首……”

    这简直是娲皇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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