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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雍正变身娇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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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的目光,终于落在吴所谓脸上,先伸出手,若无其事:“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众人惊叹:“这么巧?”

    “切,莫非你觉得鸦片战争,甲午海战、八国联军侵华,把你们满清的祖宗打得落花流水,中华大地民不聊生,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这也是你们大清的光荣时代?”

    如此,就算雍正在现代有些什么不合时宜的奇怪举止,估计外人也会理解:毕竟是王族中人嘛。

    “受德,小吴……”

    如此挑衅羞辱,周围人色变,金婷婷也色变,金无望正要打圆场,雍正却一挥手,“小吴说得好。正是因为有这些深刻的历史教训,国破家亡,江山沦陷,所以,我更要以史为鉴,以祖宗之名勉励自己……”

    “你们虽然是初次见面,但是以后一定有共同话题。正永是珠宝鉴别方面的专家,而受德在玉石鉴别方面,也有很高的造诣。”

    其他客人更不用说了,没有任何人来跟这两个无名小卒打招呼。

    纵然是金银子,对他的态度也非常客气,甚至是尊重:“正永虽是年轻后辈,但诗书传家,对玉石珠宝方面也很有天分,他曾经自修过珠宝鉴定方面的知识,可以说,金氏家族又多了一个强大的外援……”

    雍正,先看一眼纣王。

    果然,雍正手上真的戴着一枚上等水色的祖母绿扳指。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戏剧性的反转?

    昔日,金银子对纣王和吴所谓的态度都很不错,但是,今天,他只是笑笑,就好像根本就不认识这两个后生小子似的。

    而且,他那热情备至的态度绝不是装的,而是真正与有荣焉。

    雍正这才在众人的赞誉声里,正式粉墨登场:“好汉不提当年勇,今后,还得劳烦各位前辈多多提携。”

    吴所谓如梦初醒,但见金银子和雍正等人已经走到自己面前。

    吴所谓笑起来:“正永,雍正!阁下这个名字真是有趣,不过,古代不是要为君者讳吗?和祖先重名,只怕是不敬之举吧?”

    一个富婆立即说:“果恭郡王?就是甄嬛传里面的那个一往情深的帅哥王爷?不对,那个是果郡王……”

    金银子笑眯眯的:“遗传,都是遗传……正永家族的男子都这么走路……”

    “金氏家族真是人才济济。”

    “就连长相,也是标准的满清贵族……你看他走路那个八字步……马上打天下的人才是这么走路……”

    虽然世易时移,可人们骨子里,还是认为,王族就是王族。

    金银子笑眯眯的:“可不是吗?后来战乱,正永家族早早地出国避难,一百多年后,才无意中遇上,连我这个老不死都只能说,这是天意啊。”

    “缘分,这就是缘分啊。”

    吴所谓,目瞪口呆。

    ……

    这厮,好会做戏。

    金婷婷亲热地挽着雍正的手,鄙夷地瞄一眼纣王,趾高气昂:“正永,别跟他们一般见识。”

    吴所谓暗暗冷笑,尼玛果然是做包衣奴才出身的,骨子里都是奴性。

    换而言之,当年金氏家族起家时,在爱新觉罗面前还是奴才。根据金银子的口吻,可以推测,当时金家一定是极力讨好那个什么果恭郡王的福晋,才慢慢地让金氏家族的翡翠在这些满清贵妇中流传开去,从此,兴旺发达。

    金无望倒是客客气气的,“正永,这是我的朋友受德和吴所谓……二位,这是爱新觉罗家族的嫡系传人……”

    金婷婷立即拍手:“正永,你说得真好。”

    反倒是吴所谓好生无趣,但觉这番口舌之利,完全凸显自己的小人心态。

    看样子,金银子不但对“爱新觉罗正永”的身份毫无疑问,而且,颇以之自豪。

    亦步亦趋的老白,却移开了目光,他似乎一直都不愿意见到纣王。

    “恭喜老爷子。”

    “可不是吗?隆准高耸,印堂发亮,一看就是人中龙凤啊。”

    这一招,真是高明到了极点。

    金银子笑眯眯的:“正永的祖上是雍正大帝最小儿子果恭郡王的嫡系子孙……”。

    估计雍正是明白再也回不去大清了,所以,干脆要在现代杀出一条血路,可是,吴所谓百思不得其解,老白就算再老奸巨猾,他是怎么骗过金银子的?

    金银子笑道:“那都是戏说,小说家之言,不必理会。说来也巧,当年,金氏家族发家的第一套翡翠首饰,便是果恭郡王的福晋买下来的,几经辗转,其中的翡翠手镯到了金氏家族手里,而另一只翡翠戒指,却留在了正永手里……”

    吴所谓分明听得她压低了声音,极其鄙夷:“两个屌丝,不就是妒忌人家是王族之后吗?人家是王爷时,你们不过是贱奴罢了……”

    带着无数的疑惑,吴所谓想问纣王,可是,纣王面无表情,也不知道他内心所想。

    “我就说,这个正永非同凡人,龙行虎步,颇有气场,原来是王孙公子。”

    金家大小姐再是白富美,可是,配一个王爷之后,还是不亏的。

    这不,因为他的精心策划,步步为营,居然把穿越到现代的雍正,顺势包装成了爱新觉罗后代。

    果然,听得介绍之人无不提高声音:“呀,原来是王族后裔,失敬失敬……”

    雍正非常镇定:“世易时移,年代早就不同了。我名正永,便是为了追忆祖先的光荣岁月……”

    而且,雍正手上的祖母绿扳指是哪里来的?

    宾客们也掌声如雷。

    我靠!这女人,一翻脸简直不得了。

    既然是王族之后,自然人人高看一眼,所以,雍正156的身高,就再也不足为奇了——男人嘛,外貌真是不值一提,瞧瞧拿破仑,浓缩的才是精华。

    仅此一句,便表明,他潜意识里,认为雍正比纣王二人高贵多了。

    一看到雍正背后贴身老奴似的老白,他忽然醒悟:一定是这个老鬼为雍正筹划的。老鬼起码活了一百多年了,老奸巨猾又见多识广,按照他对雍正的态度来看,他肯定猜出了雍正的真实身份,所以,全力投靠了雍正。

    彼时,金氏家族在果恭郡王眼里,只是奴仆。

    旁边的金无望也笑眯眯的:“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爱新觉罗正永已经正式加盟金氏集团,相信,我们兄弟携手,一定会让金氏家族更加强大。”

    更奇怪的是金无望,他没认出打群架当晚的鸭舌帽就是这个正永并不稀奇,稀奇的是,他怎么一下就同意让此人入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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