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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 李大妮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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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妮晕过去了,再醒来的时候,躺在床上,头上抹了一把草木灰。

    李根生和王春花惜命,十天半个月就跑一趟医院。

    而女儿流了一地的血,医院都懒得送她去。

    甚至都没把跑到外面去玩的李元祖叫回来。

    李大妮也不是完全没脾气的泥菩萨,经此一事,她就再也不管李元祖的学习了。

    好在那个时候已经是高三,她兢兢业业管了两年,再加上中专考大专不算太难,李元祖继续去读大专了。

    李元祖也离开家里后,王春花却突然得了胃癌。

    胃癌多折磨人啊,吃不下东西加之剧烈的胃痛。

    王春花被病痛折磨的怨气都发泄在伺候她的李大妮身上。

    李大妮忍着,忍着,直到送走她。

    李根生又过了几年,也走了。

    李大妮一个人住在乡下的房子里。

    乡下的房子修过一次,但也很破烂了。

    李大妮又独自生活了七八年。

    七八年后的一个中秋节,李大妮突发心梗。

    死在了家里。

    尸体飘出臭味,才被同村的人发现。

    村里的人给李元耀递信。

    但李元耀工作忙,没空回来。

    就给村里人转了钱,让他们帮忙操办一下葬礼。

    却偏偏不巧,这人是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

    买棺材的钱被他昧了,李大妮最终裹了张草席,成了一捧黄土。

    ——

    李大妮死后,老二回过村一次。

    带着记者,到父母和长姐的坟前哭了一通。

    回去就上了报纸报道,这篇报道,让他顺利地打败了另一个候选人,获得了厅长的位置。

    三妮上的中专,学的护理,如今也做到了护士长的位置。

    老四则出国移民了。

    老五也有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

    十几年后,四人难得聚在一起,

    尽管是自家兄弟姐妹,可话里话外间,三妮和老五隐隐还是奉承着李元耀,

    老四则是淡淡地吃着饭。

    李元耀笑得不露声色,面对三妮拉自家侄儿一把的请求也欣然应允。

    几人聊着聊着,李元耀忽然目露伤感,道:

    “若是大姐还在就好了。”

    三妮一直就看不起大姐,哪怕当年让她来县里带孩子,也一边嫌弃着她是个乡下人,她下意识道:

    “大姐向来没福气。”

    老五眼底有些心虚,他对大姐是有些愧疚的,现在他也长大了,知道自己以前是有多皮,

    如果不是高中那两年大姐一刻不错地盯着他的学习,他一定会在连高中都读不完就被学校劝退的。

    他道:

    “大姐这一生也知足了,有二哥这样的一个弟弟。”

    “噗。”四妮没忍住嗤笑出声,老五立刻对她瞪眼,但看着她波澜不惊的模样和通身洋气的派头,气势又立即萎靡了下去。

    李元祖小时候经常欺负她,但今时不同往日,老四已经是华侨了。

    论出息,比他强。

    老四这一声嗤笑,不单单是冲着她,而是冲着所有人的。

    她淡淡地道:

    “大姐这一生给你们当牛做马,该知足的,是你们吧?”

    三妮来了脾气,怒道:

    “说什么呢?”

    老四冷笑一声,拿起包就要走,走之前还对着老二扔下一句:

    “如果不是看到你们要卖了大姐,供你去读大学,我也不会在毕业之后就跑得远远的。”

    “多少人考上了大学,却因为没有学费而不去读的?而你,多亏了有个好大姐啊。”

    “你出息了,大姐伺候爸妈老死后,一个人孤零零待在乡下,也没见你把她接到城里去伺候她养老啊?”

    “不愧是当官的,嘴上说的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了。”

    李元耀的脸青了。

    ——

    “姐,姐。”

    一连串低声把无忧从睡梦中叫醒,她一睁眼,就看到了李元耀,只是比梦中要稚嫩许多。

    也没了那种油腻而虚伪的官场做派。

    “吃鸡蛋。”他小声说,眼睛亮亮的。

    她还在睡眼朦胧的时候,手上就被塞了一个温热的鸡蛋。

    她能感受到手中那个被剥了壳的、白嫩嫩的鸡蛋,就像小孩子的肌肤一样嫩滑,

    抬眼又对上那张容貌跟自己有三分相似,脸上还带着小心翼翼讨好的年轻男孩。

    李大妮被家人吸干了血,还感恩戴德。

    难道就因为她傻吗?

    愿主残留的情绪,让她的胸口弥漫开酸涩。

    李家的蛋是要留着卖钱的,只有老二和老五两个男娃能每天早上吃一个香喷喷的水煮蛋。

    偶尔,李元耀会把他的蛋分给李大妮一半,

    这一次,倒是一整个都给了她。

    她垂了眼睫,却没有如往常一样把鸡蛋又塞回去。

    而是直接把鸡蛋几口吃了个干干净净。

    不吃白不吃。

    李元耀都吃这么多年了,她吃一个又怎么了?

    随即她就撇开他,去洗漱了。

    李元耀心中有些失落,头也垂了下去。

    平常都是她做饭,但今天她是不会做了,以后更不会做了。

    左右肚子里垫了个鸡蛋,还不算饿。

    李家太吵,如今是暑假,地里还有活要干。

    李根生和王春花舍不得让老二帮忙,夫妻俩一整天都扎在地里头,

    而李大妮就负责老二、老三、老四和老五的饭菜,以及家里的一些杂活。

    老二……负责温习学业。

    后面的小娃们就没人管了。

    按理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三妮十四,在农村都算得上是个大姑娘了。

    捡柴火、做饭、扫地、喂鸡……有什么不能干的?

    但偏偏,她有个好姐姐,

    李大妮一天到晚忙得跟陀螺似的,一刻也停不下来,换来的就是他们到处去疯玩的自由和快乐。

    “姐,我饿了!”

    李三妮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

    这倒是提醒她了。

    无忧闻言也没说别的,直接进了厨房。

    李三妮看着她的背影,脸上布满了畅快。

    哼,她就说大姐怎么可能突然硬气起来了?

    就那么昙花一现。

    今天还不是跟往日一样,该做饭做饭,该干活干活。

    要她说何必呢?自讨没脸。

    她搬了个矮凳坐在了厨房门口,就等着吃。

    而无忧在厨房里翻找了一通,遗憾地收回目光。

    家里没什么存粮,就一点儿少得可怜的白米白面。

    她揣了点东西,就出来了。

    李三妮眉毛一竖,刚想质问她饭呢?

    就又立马瞅见了她手上的……菜刀。

    无忧淡淡地瞥了她一眼:

    “有事?”

    李三妮结巴了:

    “没、没事。”

    无忧收回目光,拿着菜刀出了门。

    李三妮呆愣愣地目送她,随即就跟一阵风一样冲到了李元耀的屋子里。

    “哥,姐拿着刀跑出去了!”

    “啥?!”

    李元耀惊得站了起来,顿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姐不会想不开了吧!”

    三妮一愣:

    “不会吧……”

    “你怎么不拦着点?”

    李元耀眼睛一瞪。

    李三妮缩了缩脖子:“那她手里还拿着刀呢……我才不敢……”

    “快出去找!我去找爸妈!”

    无忧出了家门直奔后山。

    她要去找吃的。

    再有天大的心愿,前提是人得能吃饱吧。

    十七岁的姑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平常极少见油水,脸色黢黑,头发都有些发黄。

    村子依山而建,分前山和后山。

    村民们活动范围都在前山,春天的时候,常常去山上采野菜,下雨之后采蘑菇木耳。

    后山则有猛兽出没、老虎、熊……都是发生过伤人事件的。

    所以,人迹罕至的后山,就成了无忧的猎场。

    没费什么功夫,就仗着眼疾手快,她抓了一只野鸡和野兔。

    又拿着厨房摸出来的打火石,生了堆火。

    用菜刀处理了一下,再撒上盐,用树枝穿着烤了一会,就弥漫出一股原始霸道的肉香。

    野生的动物油水不多,但肉精瘦,也十分好吃。

    两只下肚,无忧才感觉自己的肚子里有了点东西。

    吃饱了,她也没着急回去。

    林子里凉快,哪怕此刻接近中午,太阳也穿不透树叶,只能洒下斑驳的光影,

    偶然还有几缕微风。

    她掩盖了吃的东西,又灭了火,爬上一个树杈,脑袋枕着双手,开始考虑正事。

    书是肯定要继续读的,没别的原因。

    李大妮想读书。

    在她三十多岁的时候,偶然在网络上看见了提升学历的种种办法,比如说成人本科之类的。

    当时她正在李元耀家里照顾孩子,她期期艾艾地找了个时间,跟李元耀说了这事,却被他不耐地敷衍过去。

    “大姐,你都这把年纪了,还折腾个什么劲儿?”

    三十多岁,算老了?

    李元耀比她小两岁,这个时候正积极地钻营,要往上爬。

    “把莹莹照顾好,等你老了,我就让她孝顺您!”

    结果不止是莹莹,她从小带大的三妮家的柱子,没来乡下看望过她一次。

    在李大妮的心中,读书是一件极其神圣、美好的事情。

    不然,她也不会那么盯着老五的学习了。

    可没钱,也是个问题。

    家里的存款能供得起一个人读书,那无忧只要把自己的学费挣出来就行。

    可又只是没钱而已,

    对剑修无忧来说,她有一万种方法破局。

    边想着,一个姿势保持久了身体麻了,她在仅有小臂粗的树枝上翻了个身,轻盈地简直像那武侠小说中的世外高人。

    可她现在不能是剑修无忧,而是要真正地成为她,这个穷困贫苦山里的村子里,李家的长女。

    活出自我,指的不是无忧的自我。

    所以,她不能随心所欲。

    她想,或许李大妮想要看到的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之中。

    如果重新来过,

    要怎样才能算得上活得好,为自己而活呢?

    她想要看到的是,一个希望,一束光。

    而不是无敌的她大杀四方……

    无忧轻轻吐出一口气,

    既然想通了这点,面对此次的任务,如今终于也算是有了些眉目。

    其他的后续再考虑,但无忧想,她一定不会愿意就这样离开李家。

    因为……对曾经的她来说,一切的付出,她都是心甘情愿的。

    可她却没有得到该有的家人之间的尊重与回报,

    而是被当成了一个血包,一块砖,哪儿需要她往哪儿搬,不需要的时候就又被远远地丢开,嫌她占地方,嫌她没文化上不得台面。

    虽然她没说要报复家人,但顺手帮她讨回个公道。

    无忧也乐意之至。

    她跳下树杈,一边往村里走,一边在路上顺手割了些野菜。

    还没出山,就遇见了一个皮肤同样黝黑,身材高挑苗条的姑娘。

    她看到无忧,脸上绽放出花儿一样的笑意。

    “大妮,你在这儿啊!”

    她叫余雨,是李大妮的好朋友。

    余雨跟李大妮不同,她家里承包了村里几个鱼塘,比起村里的其他人,家境很不错。

    余雨有三个哥哥,她是最小的妹妹,从小就受尽哥哥们宠爱长大。

    像是李大妮的对照组。

    但她也没被宠坏,性格开朗活泼大方,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

    可……无忧却想起来了。

    就算是有着如同小说锦鲤团宠女主一样的起点,余雨的结局却不算太好。

    “你在找我啊?”

    无忧问。

    余雨娇俏地瞪她一眼,大热天的她也不嫌热,凑过来挽她的手臂。

    “你那个好弟弟,到处说你要拿着刀要寻死了。”

    “我才不信呢,但我还是有点担心你呀,就出来找你了。”

    “还是我了解你,一下子就找到了。”

    “走,咱们一块回村子。”

    到了山下,余雨也要回家了,两人就此分别。

    无忧往家的方向走,没走多远,就撞上了满头大汗的李元耀。

    “姐……姐!”

    无忧奇怪地看着他跑过来,弯着腰,双手支撑在膝盖上,气喘吁吁地,像是有什么急事。

    “怎么了?”

    他目光落到她手上的菜刀和野菜上,脸上一怔,旋即又肉眼可见地松了一口气。

    “你拿刀……去后山割野菜?”

    “怎么不拿镰刀?”

    无忧随口道:

    “家里的镰刀不是爸拿走了吗?”

    李元耀抿了抿唇:

    “啊……那我们回去吧。”

    两人一块回了家,迎接无忧的却是一阵狂风暴雨。

    李根生和王春花脸色阴沉地坐在堂屋,见无忧回来,直接脱了鞋,朝她扔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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