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价值投资还值得坚守吗
转眼过完了春节,假期结束前两天的晚上,尚在沈城的同学组织了一个小型聚会。高进目前的状态,本不情愿参加,但想到已经好久没和大家见面了,并且也想顺便了解外面的情况,最终还是去了。
同学们的热情很快打消了高进的顾虑,大家畅所欲言。其中,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同学讲述的一件小事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并非该同学的亲身经历,而是他在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会上听到的一个段子,事情大致内容如下:
一家业内较为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位于北方某港口城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做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会计师发现了诸多疑点。于是,主审会计师便整理了相关事宜,与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热情接待,但对相关问题避重就轻,既不承认,也没否认,含糊其辞,无法给出明确的答复。
会计师事务所无奈,提出要给上市公司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这里通俗解释一下,如果满分按100分算,“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可以理解为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给出了60分以下的打分,不及格)。
然而,作为被审计单位的上市公司给出的反馈是: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执意不能出具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方面不得不“被迫”考虑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最终结果如何,培训的老师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参加聚会的同学们七嘴八舌地展开了讨论,大家一致观点认为,事情大概率会有两种走向:一是该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妥协,出具了令上市公司满意的审计报告;二是该会计师事务所据理力争,但最终上市公司更换了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来执行审计工作,并授意其出具了令自己满意的审计报告。
讨论结论明确后,同学们有些沉默了。因为,他们这个专业的同学,对资本市场多多少少有所了解。监管机构早就三令五申: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恪尽职守,做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然而,现实果真如此吗?
理论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是建立在上市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基础之上的,即上市公司大股东与管理层处于相对独立的两方。会计师事务所则受大股东(或全体股东)委托,对管理层出具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实际上:a股市场上至少七成以上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就是管理层,管理层也是大股东,傻傻分不清楚!以上事实导致的结果是,大股东等同于管理层,大股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同于管理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推论为——管理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层自己出具的财务报告,用自己的刀,来削自己的刀把!
中国有句俗话:“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
如果按理论上,会计师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代表大股东审计管理层的工作,无可厚非!但现实往往是,会计师事务所实质上受管理层委托(形式上还是受大股东委托),反过来审计管理层的工作,——管理层自己花钱雇人审计自己,会计师事务所收了客户上帝的审计费,会主动向公众披露上帝客户的不足之处吗?会不会受到来自雇主的阻力?还能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吗?
会计师事务所的那位同学又从另外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见解:在公司上市的整个过程中,赚取最大额利润的是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赚取的审计费与之相比,无非是九牛一毛!反倒是上市公司一旦出了问题,资本市场上千夫所指的却是会计师!公平的来讲,得到多大利益,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相比证券公司及整个利益链条的其他节点,本来没有得到多少利益,反过来,凭什么要承担最大的责任!这是责、权、利不匹配的典型代表。
聚会之后,高进的心情更加沉重了。他当年学习这个专业的初衷,是想像巴菲特那样,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来发现被市场低估的公司,作为投资标的,从而让自己成长为受人敬仰的投资大师,但这些年的炒股经历,让他对此越来越怀疑。
这次聚会同学所讲的段子,也许不具有普遍意义,但确是身边真实的人和事,是对曾经理想化的高进的一次深刻“教育”。
财务分析、基本面分析,在这个市场还可靠吗?还行得通吗?高进不知道答案!
如果说在以前,高进对所谓价值投资理论还有所留恋,但经过这次聚会,从这一刻开始,高进更加坚定了自己专注于短线概念题材炒作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