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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林北城重生,不再当舔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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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北城,你真以为我会那么好心给你熬鸡汤,做梦去吧。”

    女人的脸上满是笑意和得意。

    “就是,真把自己当人了?你只是我和梦雪赚钱的工具而已,放心吧,你死后,你的财产我会好好给你继承的。”

    “对了,忘记告诉你一件事。”

    男人说着,弯下腰,在林北城耳边细声道:“你的一儿一女可都是姓姜哦!感谢你替我养了这么多年的孩子。”

    林北城迷离的双目望着眼前的狗男女,眼神里满是恨意,鲜血顺着嘴角缓缓溢出。

    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林北城已经将这两人千刀万剐了。

    李梦雪,林北城的妻子,华夏顶流女星。

    两人是高中同学,林北城见到李梦雪的第一眼,便深深喜欢上她。

    用了七年时间,林北城得偿所愿,让李梦雪为自己穿上了洁白的婚纱。

    毕业之后,林北城靠自身强大的能力,在商界站稳脚跟,成了百亿富豪,他花巨资将李梦雪捧成了顶流。

    前些日子,李梦雪身体不适,检查出肾衰竭,林北城毫不犹豫去医院做了匹配,成功之后,又毫不犹豫将自己的一颗肾给了她。

    没曾想换来的是一顶绿油油的绿帽子。

    原来李梦雪早就跟她的经纪人姜瑜苟合在一起。

    而且就连林北城视为珍宝的一儿一女都不是亲生的。

    李梦雪甚至在得知林北城会将大部分家产捐出的时候,买通了医院的医生护士,给还在医院做康复的林北城送来了一碗毒鸡汤。

    也罢!

    古有老潘给大郎送毒药,今有你李梦雪给我送毒汤!

    如果有下辈子,我定让你们付出代价!

    死亡原来是这种感觉。

    此时的林北城已经彻底没了意识,心电图拉扯成了一条直线。

    ……

    阳光,刺眼。

    林北城抬手,遮挡。

    一抹暖阳洒在他棱角分明的脸庞上。

    身高一米八,坐在最后排的他,转头便看到了身后黑板上明晃晃的几个大字。

    高考倒计时100天!

    熟悉的教室,陌生的感觉。

    这是哪里?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又迅速退去。

    “都给我听好了,这一题,划重点,高考必考题,要是不想丢掉这十分,都给我认真点。”

    高中时代?我曾经的教室?

    怎么可能?

    我不是已经……

    白色的衬衫,被水洗的有些泛白的牛仔裤。

    林北城看了看自己,然后又环视四周。

    一张张熟悉的面孔,熟悉的位置,熟悉的班主任

    林北城居然坐在了高三时期的班级里。

    就在这时,他的脑海里一个声音乍现。

    “叮!恭喜宿主重生,觉醒读心术技能!”

    “叮!恭喜宿主重生,觉醒好感度返现系统!”

    林北城脑海里一个声音乍现,让他蹭一下坐起身来。

    系统?重生?

    他木讷地转过头,看着一旁的同桌兼死党李健,眼神里满是难以置信,他不由得伸过手,在李健的大腿上狠掐了一把。

    李健疼得龇牙咧嘴,差点叫出声来,不停地揉搓着被林北城掐的地方。

    “卧槽!林北城,你掐我干嘛?咋跟一个娘儿们似的,疼死老子了。”

    林北城内心则震撼到了极点,这肉感,好真实。

    怎么不掐自己?

    废话,那得多疼。

    难不成自己真的重生了?

    重生到了高三时期?

    林北城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接受这个事实。

    他抬眼,往前排望去,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身影。

    正是这个女人,前世不仅仅给自己戴了绿帽子,还将自己害死。

    林北城双目快要喷出火来。

    就在这时,脑海中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

    “读心术说明:宿主能够听到所有人的心声。”

    “好感度返现系统说明:女生对宿主的好感度达到百分之百后,系统将会返现,攻略的女生初始好感度越低,返现倍数将会越高。”

    我滴个乖乖!

    自己重生之后,居然同时觉醒读心术技能和超级返现系统,怕是小说都不敢这样写吧!

    当林北城再次睁眼,却看见全班所有女生的头顶都挂着一个数字。

    孟佳12,苏皖雨7,李梦雪0,班主任邓婕居然是85

    林北城若有所悟,这些数字代表的竟是女生对自己的好感度。

    只是班主任邓婕这85的好感度是怎么个事?

    难不成班主任对自己有想法?

    林北城简单扫视了一圈后,突然间,一个醒目的数字让他当场愣住。

    好感度99?!

    这人谁啊?

    前世,林北城一门心思扑在李梦雪身上,班里很多女生的名字他压根叫不上来。

    想了半天,他都没有想起来这个长相清秀的女生叫什么名字。

    就在这时,同桌李健突然凑上前来。

    “兄弟,今天还表白吗?花我都替你准备好了。”

    李健说完,立刻从课桌里拿出一束美丽的玫瑰花,递了上来。

    林北城看着眼前的玫瑰花,潮水般的记忆顿时向他涌来。

    上一世,在他追求李梦雪的时候,李梦雪给他设置了表白任务。

    只要林北城以不重样的方式给她表白九十九次便同意跟他在一起。

    作为究极舔狗,林北城自然照做。

    高中时候的他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便是想着如何向李梦雪表白。

    摆心形蜡烛,送十一朵玫瑰花,在宿舍楼下高声表白

    甚至为了一次表白,林北城还特地自创一首藏头诗,到今天都依然风靡整个校园。

    回想起高中的一幕幕,林北城苦笑。

    自己的真心换来的却是这样一种结果。

    现在既然已经重生,他自然不会再做这种傻事。

    他看着李健手里的几束玫瑰花,说道:“表什么白?表你姑妈的腿,滚蛋。”

    李健顿住,随即收起玫瑰花,自言道:“也对,你的女神可是要你不带重样的表白方式,送花应该送了好几次了吧。”

    林北城嘴角抽搐。

    不过他立马想起一件事,一下子凑到李健身边低声道:“兄弟,既然这花已经买了,也别浪费,咱们班苏妍好像对你有点意思,要不你送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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