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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招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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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里装着事,就容易醒得早。秦风是清晨4点半才睡下,但早上10点就起来了,比王艳梅还早了半个钟头。刚起来的时候,秦风脑子晕乎乎的,有点摸不着自己到底是起来干嘛,脑子里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个点应该先去菜市场把食材运回家,以免去晚了,又让痴心不改的猪肉大叔久等。

    前世上大学那会儿,秦风本想着毕业后去当中学老师,所以大学期间,他花了三年时间苦练三笔字(毛笔、钢笔、粉笔)。在书法这块上,秦风属于相当有悟性的类型,那三年里,他的书法水平几乎每年都能上一个台阶,虽然还达不到可以拿出去卖钱的地步,但至少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用来糊弄外行,已经相当够用。

    “你们昨天生意又做到很晚吧?”猪肉刘问道。

    秦风自己也挺得意,笑着说:“还能更好一些。”

    秦风这时又在废报纸上写了写自己的名字,依然不怎么满意,他对秦建国和王艳梅道:“等下施克朗就来拿字了,我要先练练,把状态找回来。”

    秦风笑道:“跟你说这个有什么用啊?我又不拿去比赛。”

    趁着爸妈还没起床,先和苏糖来个甜蜜的早安吻,亲过之后,秦风就让她赶紧好好学习去。

    “是啊。”秦风点了点头,“差不多4点才收摊,我出来的时候我爸妈都还没醒。”

    王艳梅这次没再催苏糖回去复习,想让她好好接受一下熏陶。

    王艳梅戳了戳他的胳膊,责怪似的道:“你到底怎么当爸爸的,这也能不知道?”

    王艳梅都和老秦同志结婚了,猪肉刘再怎么望穿秋水,那也是无济于事。

    对恋爱中的女孩子来说,男朋友的话比老妈可管用多了。

    “妈,这事我爸确实不知道,这是我以前私底下随便练的,没跟我爸说。”秦风解释道。

    写完之后,秦风又在边上添了三个小字:秦风书。

    正在厨房里做早午饭的王艳梅听到爷俩的对话,这时也好奇地走了出来,想看看秦风的毛笔字能写到什么程度。王艳梅和秦建国不一样,她一直就觉得秦风的字写得很漂亮,所以还颇有些期待。

    秦风推着车来到猪肉刘的摊子前,里头摆了一大堆的食材。

    站在一旁的秦建国,目瞪口呆了好几秒,才总算回过神来,一脸惊奇地问秦风道:“小风,你这毛笔字……什么时候学的啊?”

    “真讨厌啊……”苏糖嘴上虽然这么说着,可还是乖乖听话,关掉了电视机。

    “可以了,正式写一遍。”午饭之前,秦风就找到了九成状态。

    秦风对自己的调|教有方感到十分自豪,和苏糖腻歪了2分钟,就先出了门。

    秦风淡淡一笑,没多说什么。

    秦建国忙问:“干嘛不跟我说啊?”

    “今天是星期六啊!”苏糖把引人犯罪的腿放下来,笑嘻嘻道。

    先把新买回来的毛笔笔头用热水洗得松散开来,然后找出家中不多的几张废报纸,往桌上一摊,也不用什么砚台,秦风直接就提笔放进小墨水瓶里蘸墨,前戏完毕,秦风很随意地在废报纸上,写下了“后巷油炸烤串”6个字,不过落笔之后,秦风自己却先微微摇了摇头。

    两个人一起,把将近250斤重的货物搬上三轮车,秦风和猪肉刘对了一下账,直接把钱结清后,便马上离开。回家的路上,秦风顺带买了毛笔和墨水,还有两刀质量一般的宣纸。等回到小区,秦风一个电话上去,先把秦建国叫下来,父子俩一起,把堆成小山的食材,分几次搬回了楼上。

    骑上王艳梅的电动小三轮从停车场出来,秦风一路慢行,等来到菜市场,时间已经过了10点半。菜市场这会儿正是最清闲的时候,早上的高峰期已经过去,中午之前的最后一拨人又还没来,所以往常摩肩接踵的菜市场过道,这会儿可以直接骑着小三轮进去。

    “这字不错了啊。”王艳梅盯着废报纸上的字,真心觉得满意。

    在这个练字的过程中,苏糖一直在边上看着,眼里满满都是崇拜。

    摊开宣纸,稍微凝神思考几秒,秦风一口气写下了最开始写的那6个大字。

    迷迷瞪瞪走到客厅,苏糖正横卧在沙发上看电视,一双白白的发长腿微微曲着,可依然仿佛占了身体长度的一半以上,秦风瞅了一眼,整个人顿时多清醒了三分。

    秦风气虚不振地轻轻点头,动作跟飘似的,移步卫生间。

    对于有基础的人来说,长久不写字想找回原来的状态,并不算什么难事。无非就是花点时间,让肌肉重新熟悉运笔的动作。秦风找了一堆废纸,小楷、行书练了40来分钟,功力节节攀升。

    秦建国摇了摇头,心里不禁有点自责,儿子每天在眼皮子底下,他居然连秦风到底会什么都不知道,这个爸当的,确实太失职了。

    “你今天没上课?”秦风问道。

    秦风回答:“写招牌。”

    秦风微笑着,很平静道:“试试看嘛。”

    “唉,太久不写,只剩七成功力了……”秦风叹了口气。

    猪肉刘神情微微一黯,轻声嘀咕:“你妈这日子过的,白天和晚上都颠倒了。依我看还不如在这里开店好,赚得也不比跟你们一起摆摊少。”

    发挥还算不错,一手行楷很潇洒,而且每个字的大小、间隔都把握得很有分寸。

    七八分钟后,解决完所有卫生问题出来,秦风终于恢复了神清气爽。

    苏糖见状忍不住一笑,接着动作很自然地挽住秦风的胳膊,神情亲昵道:“你怎么这么臭美啊!”正笑得灿烂,忽然抬头遇上王艳梅惊愕的眼神,苏糖吓得赶紧松开秦风,心虚胆寒地跑进了自己房间,只留下秦风和王艳梅互相凝望,气氛相当不对。

    在家人面前,秦风并不需要刻意地表现什么。

    秦建国闻言,反正和昨天的施克朗如出一辙,甚至脸上那种“我不相信”的成色,还要更明显几分。秦风毕竟是他亲自养大的,秦风会不会写毛笔字,秦建国觉得自己最有发言权。在秦建国的印象中,他只给秦风买过一次毛笔,那还是秦风上小学时的事情,所以在愣神了片刻后,秦建国不由呵呵一笑,说道:“招牌字哪有这么容易写?”

    待到重体力活干完,秦风把文房四宝往桌上一搁,秦建国见了,不解地问道:“买毛笔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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