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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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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被知青抛弃的不止沈芳菲一人,在这种大环境下,很多知青为了过的轻松点都已经在农村成家生子,但当有回城的机会时,更是毫不犹豫的抛妻弃子、抛夫弃子,这时候也没有结婚证,全凭个人良心,这是时代的悲剧。

    江芸笙用手摸摸孩子毛茸茸的短发,她从嘴里拿出自己的小手向她嘴边伸来,江芸笙扑哧一笑,把她的手推了回去,孩子仿佛觉得有趣,也跟着笑。

    江芸笙陪着孩子玩了一会,就起床准备熟悉一下环境,然后找出书本,为今年的高考做准备,没记错的话今年的高考在7月,距现在不足四个月了。

    虽然沈芳菲学习不错,自己当年也考上了大学,但沈芳菲这几年为了谈恋爱除了情书什么书都没读,而江芸笙……还是好好看书吧。

    从此,江芸笙开始了带娃读书的生活,而沈父沈母看她开始振作,也不闹着要去找那个陆思齐了,都觉得很是欣慰,他们主动接过照顾孩子的事情,让她安心复习。

    但四个月还是太短了,江芸笙有把握考上大学,却没把握考上最好的大学,她要的是一鸣惊人,所以,她放弃了当年的高考,备战下一年高考。

    这一年的时间,她除了陪孩子,就是埋头苦读,还好几乎所有内容她都有印象,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刷题。

    1979年6月,她正式踏入了考场。

    8月,她终于等来了清大的录取通知书,她报的是法学系。这是个百废待兴的年代,这是个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代,她希望自己能在法律之内给妇女撑起一片天地,给孩子建立一个天堂。

    江芸笙不想让孩子当留守儿童,就在开学之后拼命的当了一个学期的家教,拿到了第一桶金,然后在学校周边租了一个房子,请了个阿姨来照顾孩子。

    学校里有很多人都知道她有个可爱的女儿,但仍然有很多男同学对她趋之若鹜。

    同学们都说她拥有天使的脸庞、铁石的心肠,美丽、高贵、独立,像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却有着锋利的尖刺,她的追求者众多,但她拒绝一切男人。

    大三那年,她带孩子去公园玩,竟然碰见了陆思齐的老婆和儿子,她看见江芸笙竟然主动走了过来。

    她拉着小男孩踌躇的站在江芸笙面前,犹豫的开口道:“我跟陆思齐分了了,对不起,当年我是真的不知道他在农村跟你结婚了,我跟他在他下乡前就在一起了,孩子是他回来探亲的时候怀的,现在,他有了更好的选择。”说着她嘲讽一笑,“报应吧”说着她给江芸笙鞠了个躬转身走了。

    江芸笙看着她的背影,心想这个陆思齐还真是让人恶心至极。本来都不想搭理他的,但看他过的这么爽她突然就不爽了。

    于是她抱起孩子追了上去,“等一下。”对方闻声回头,疑惑的看向她。

    江芸笙整理了一下跑乱的碎发,伸出手:“我叫沈芳菲,这是我女儿沈如月。”

    对方伸出手跟她握了握,“我叫齐朝云,这是我儿子陆知秋,我正打算给他改姓。”

    “我有事情想跟你谈谈,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我们找个地方坐会。”

    对方犹豫了下,不知道她想谈什么,但还是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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