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姐姐回来了
大联考以后调休式放假。
工作日的时候张姐那边忙得过来,不需要林耀过去帮忙。
林耀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其他合适的兼职,就打算留在家里刷题玩游戏。
这天上午林耀拿作业纸当草稿本,正在上面算一道比较复杂的题的时候,他家的大门那边有了动静。
他家的大门就是城中村老式胡同那种通用门,外面是没有可以上锁的锁栓的。
光看锁住的大门是没法判断家里还有没有人的。
因为无论在家反锁还是要出门而锁住的,锁都在门内。
只见一只做着银闪闪美甲的手从门上的小小门洞探进来,拿着一把钥匙要往锁眼儿里怼。
也不知道是没开过这种门还是美甲不方便,那只手费了好大,框楞框楞了好一会儿才把钥匙插进那把大铁锁里。
随着钥匙的转动,铁锁上的u型钩弹了起来,紧接着那只手把挂在门内的锁拿掉了。
林耀此时已经走到了堂屋的门口,隔着玻璃,他被那银色美甲上的璀璨钻石闪了下眼睛。
林耀放在堂屋门把手上的手顿住了,对那只手的主人已经有了猜测。
随着大铁门的门轴发出“吱呀”一声,一个提着大包东西的女人走进了院内。
林耀再也忍不住了,他急切的拧了一下门把手,推开堂屋的门。
他才刚迈出去一只脚就迫不及待的喊了一声:“姐!”
林耀姐姐像是没想到家里会有人一样,被吓了一跳。
她看清从屋内窜出的人是林耀以后,面色难看的问了一句:“你今天怎么没去上学?”
林耀怕姐姐误会自己是逃课了,急忙解释道:“上周联考没放假,这两天是补放的。”
听林耀这么说他姐姐的面色才缓和了一些,但也就是一些。
她没再往里走,林耀也顿住了脚步,踌躇着要不要上前。
林耀姐姐把那一大包东西放在了院子里的水泥地上。
对于林耀的解释,她就是“嗯”了一声,然后说道:“东西你拿进去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林耀已经有大半年没见到姐姐了,他真的很想念现在这个唯一还称得上他亲人的人。
可最近这几年,姐姐每次回来,要么话都没说几句放下东西就走。
要么就趁他不在家才回来,把东西往桌子上一放,连个纸条都少有留下。
林耀眼看姐姐转身就要走,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慌乱之下,他跑上前拉住了姐姐的手:“姐,留下……”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姐姐用力地甩开了刚刚触碰在一起的手。
林耀姐姐像是被什么刺激到一样,条件反射的大吼道:“别叫我姐!”
这一句话伴随着甩开的动作,在林耀脸上留下一道血痕。
是被美甲上的装饰物刮伤的。
林耀姐姐看着弟弟脸上涌出的血珠,当即就露出了慌张的神色。
她应该也后悔了刚才的动作和言语。
可她还是压低声音警告道:“以后别管叫我姐,我真的很讨厌这个称呼!”
她之所以刻意压低声音是怕刚才的动静引起左邻右舍的注意。
这儿的人,有本事的都搬进楼房里了,只剩下家里老人还住在这儿。
还有少部分中年人,没有正经工作,一天天的闲的只能当长舌妇、长舌夫。
被他们知道点什么,能倒腾来倒腾去,翻半年的舌。
甚至几十、十几年前的陈年老瓜都能被他们想起来,然后大肆宣扬。
不过也得益于这些“八哥儿精”,林耀姐姐从这些人嘴里知道了不少自己父母以前的事。
林耀被姐姐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得立在原地,不敢轻易动作。
他那满是茫然和无措的动作、表情,在他姐姐眼里格外的刺眼,也格外的熟悉。
他姐姐强压下心中的无名怒火与烦躁,呼出一口气。
看都不敢看他脸上已经连成一条血线,顺着脸庞蜿蜒向下的那鲜红血液。
他姐姐目光偏向地面,尽量放缓了语气说:“先用碘伏擦擦,待会儿你自己去医院。”
说完,林耀姐姐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耀自己在院子里站了很久,很久。
等到他回过神来,提着那一大袋东西进屋。
从装药物的鞋盒翻出棉签碘伏,对着镜子擦拭伤口时才发现,脸上的血迹早已干涸,伤口也结了一层薄痂。
林耀拿棉签沾了碘伏把脸上的血迹擦了个干净,脸上被涂得灰灰黄黄的。
那伤口不深也不长,就是刚刚血流流到的位置比较广,让人在视觉上误以有血的地方都受伤了。
而林耀的姐姐这边,她刚从巷子口出来,迎面碰见个老大妈。
那老大妈才注意到她,先是一惊,然后紧接着就是上下左右、全身无死角的打量。
“诶,你是不是那个……那个……哎呀,谁来着。”
老大妈脑子里闪过好几个人,发现都对不太上。
林耀姐姐翻了个白眼儿,取下别在领口上的墨镜戴在脸上,扬了扬那头张扬的卷发。酷炫狂霸拽地说了句:“让开,你挡我车了。”
说着把手伸进口袋,往出拿钥匙的同时,在上面按了一下。
车灯伴随“biubiu”声闪了起来。
那老大妈听见动静,赶忙往胡同内靠了靠。
林耀姐姐拉开车门坐在了驾驶位,随后启动了车子却没着急走。
那老大妈还是没想起她是谁,变化确实太大了。
那老大妈看着眼前的靓女和豪车,简直要两眼放光了。她朝车内询问道:“姑娘你多大了,还没结婚呢吧,我儿子……”
“老不死的,你那贱货儿子可配不上我。”话音刚落,林耀姐姐就一脚油门飞驰而去。
呛了那老货一嘴汽车尾气。
老东西自然认不出她是谁,估计以前怎么欺负她们的也忘得七七八八了。
但她可都还记着呢,尤其她那被娇惯坏的贱儿子。
今天她只是骂这几句都算是她大人不记小人过了。
想当初,她还在这胡同里住着的时候,可是时不时就会幻想自己是地狱里的勾魂使者。
去勾了那老犊子一家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