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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像一只蛆,过着寄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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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东起草贪黑上班,很敬业。

    不过,看得出,那个贵州小子是真开心,就连走路时嘴上都哼着欢快歌儿。

    小学同学崔锋偶尔来趟出租屋,每次总是带着一两样凉拌菜,还有夜店客人没喝完的高档啤酒。

    相当于有了两个人养着,我像一只蛆,过着寄生生活。

    每天,无所事事的我,泡在书店里,风雨无阻。

    当看完书架上摞摞营销书籍时,蓉城已然正式入冬,我和负责这个区域的书店工作人员也极为熟识了。

    她叫王嫣,与血战江湖网吧女老板长得颇有几分相似。

    说几分相似,不外乎就是同样的胸大腰细,皆为少妇罢了。

    这女子待人和蔼可亲,每次见到我,总会递来一杯白开水,并唠嗑几句。

    不曾想,她竟然是洛阳人,和我是河南老乡。

    从那以后,王嫣总是有意无意地前来与我坐坐。

    我们从最初聊起家乡事,逐渐转移到蓉漂话题,最后落脚到彼此生活状况。

    我倒没啥值得保留,几乎全盘托出。

    王嫣则较为隐晦,每次闲聊,总爱点到为止。

    即便如此,时间久了,我也能从碎片式言语中勾勒出她生活的大致轨迹。

    王嫣在蓉城某专科学校毕业后,在亲戚帮助下,入职萌芽书店,如今已有五年,现已结婚生子,老公是蓉城本地人,在一家建筑公司干砖工活儿,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还算舒坦。

    我笑了笑,说你总算尘埃落地,不像我,还是一棵浮萍。

    王嫣反复咀嚼“浮萍”二字,神色有些落寞。

    今天突然降温,有些冷。

    书店开足热空调,室内温暖如春。

    王嫣外穿一件单薄的春秋工作制服,里面搭配低领毛衣,将凹凸有致的身材暴露无遗,让我想起大学寝室流传的一句话,“年少不知少妇好,错把少女当作宝”。

    见对面落座的少年眼神略显迷离,少妇粉嫩脸蛋逐渐泛起红晕。

    我们俩谁也没说话。

    身为异乡为异客,难得相遇老乡,我对王嫣很亲近。

    至于她对我如何,我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

    从那以后,王嫣待我越来越好,以至于每天早上多带一份早餐,陪着我吃完,收拾了残渣碎屑方才离去。

    直到有一天,血战江湖老板娘丁笑带着一个羊角辫丫头来到书店,两位老乡慢慢建立的那份亲近关系就此打破。

    当时,我正站在书架前挑选书籍,突然被人重重撞了一下大腿,原来是一个七八岁的丫头嬉戏所致。

    小孩坐在地上,反倒嚎啕大哭。

    我赶紧扶她起来。

    这时候,丁笑出现了。

    与我熟识了四年多的网吧老板娘未语先笑,蹲下身子,柔声安慰孩子。

    我取下一本书,满怀歉意地回到座位上。

    片刻后,丁笑走来,在卡座对面落座,一脸疑惑,问我最近没去网吧,是不是一直在这里看书?

    我说是的,在参加工作之前,抓紧时间恶补知识空白,我想以后去干销售,到时不能像个瞎子乱扑腾。

    丁笑捂嘴猛笑,花枝乱颤。

    我以为,她在笑话我想法幼稚,然而并不是。

    “你河南腔调好鲜明!”女人眨着眼睛,感慨道。

    我有些哭笑不得,没法反驳。

    因为事实如此,不管我说普通话还是四川话,都带着浓浓的河南腔调。

    于是,我想转移话题,却压根没动脑子,刚说完,自己马上后悔了。

    “你知道河南人的长处是啥?不知道吧?‘川四两,陕半斤,河南斤把斤’,晓得啥意思不?”

    面对我的问话,丁笑两眼茫然,轻轻摇头。

    恰好这时,王嫣路过卡座,应该是听见了我们的对话。

    书店服务员扭过身来,看向我的目光很凶,像一把锋利的剑,刷刷猛刺。

    丁笑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不仅没有羞赧收住话题就此作罢,反而野性十足地豁然起身,过来与我相挨而坐,笑意玩味,连声追问答案,并拿挑衅目光瞟向王嫣。

    书店服务员哼一声,昂头挺胸,快步离去。

    我有些懵,既为王嫣,也为丁笑,更为丁笑的连声催问。

    正如胡东所说,我还是个雏儿,哪里受得住少妇作妖?

    我讪讪作笑,答非所问。

    丁笑起身,朝我竖起中指,藐视味十足,随即离开了。

    独自坐在卡座的我,长舒一口气,若释重负。

    当天傍晚,离开书店时,王嫣冷若冰霜,似乎从不认识我。

    在无爱无依的成都,任何人都可以凭着自己心情,对一个外来者忽冷忽热。

    我并无半点忧伤,也不觉得有啥意外。

    只是,我知道,自己无心之过,刺伤了颇为亲近的老乡。

    后来,我仍然坚守书店,如饥似渴看了半个月的书。

    意外的是,这期间我再也没见着王嫣了。

    听书店员工说,她请假一个月,回了河南老家。

    这天傍晚,一直联系不上儿子的老妈,只能拨通胡东的手机,先是一阵暴风骤雨般的诘问,然后嘤嘤哭出声来,说给我卡上转了五千块钱,叮嘱我马上去买个手机,可别再丢了。

    我笑逐颜开,和胡东出门,在桐子街买了一个八百元的二手智能手机,余下的四千块,让胡东寄回老家。

    胡东没客气,只是走向自动取款机时,一步三回头看我。

    随后,我花去四十元买了一捆“把把烧”,分了一半给胡东。

    我俩手拿烧烤,边吃边走,吃得满嘴油污。

    若是有钱买得起啤酒,哪怕只买一罐,两人轮流喝,我们当时也会觉得自己是富豪。

    夜深时,我睡在床上,忽然想家了。

    想老爸吹胡子瞪眼的样子,想老妈煮的面疙瘩味道,想襄城宁静舒服的时光……

    那晚,我做了个梦,梦见些啥早已记不清了,只是次日凌晨醒来时,枕头湿润了一大团。

    上午,我再次去了书店,没看书,坐在卡座发呆。

    离开时,我瞅了瞅吧台,依然没见着女老乡。

    或许,我再也不会来书店了。

    无论因为什么,我都不能毫无节制地浪费时光。

    胡东领取第四个月薪水那晚,我俩去了血战江湖网吧。

    丁笑趴在我椅子后背上观看,问是不是还去书店看书。

    我说好几天没去了,一直待在寝室看招聘信息,若继续成天看书,真就成了靠男人养活的懒婆娘。

    丁笑闻言,哈哈大笑。

    我当时被游戏里突然冒出的怪物吓了一跳,脑袋猛然后仰,身子立马僵住了。

    可怜又幸福的后脑勺,此时陷入了从未体会过的温柔乡。

    我即便是个雏儿,也知道那是啥,一激灵之后,赶紧坐正身子。

    不料,我没能得逞,额头被一只玉手按住,后脑勺陷得更深了。

    我顿觉脑中轰然炸开,嗡嗡作响。

    其实,那只是电火一瞬间之事。

    丁笑不做声,转身离去,留下我独自愕然。

    头戴耳机的胡东毫不知情,嘴上骂骂咧咧,我的一动不动导致他给怪兽狠狠砍上几刀,几乎命悬一线。

    我将功补过,赶紧给他转了十块钱的再生血。

    随后,我像做贼一样,瞄了几眼吧台方向,心脏砰砰作跳,与此同时,身体有了本能反应。

    我压了压蠢蠢欲动的家伙,骂了句,“该死!”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骂谁,是兄弟还是丁笑。

    晚上十二点,离开网吧时,丁笑还坐在吧台里,单手托腮,嘴角微微上翘,看我的目光,几分迷离。

    我拉了一把胡东,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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