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到平京
平京。
自从华夏民国成立后,允许百姓们自由买卖货物,虽说是自由,但大部分重要物资还是掌握在不同势力的手里,普通的老百姓也只能买卖一些小玩意,或者是摆个摊,挣点温饱钱。
“豆腐花,豆腐花,香香甜甜的豆腐花咧”
“老虎牌香烟,老虎牌香烟,先生来一包撒?”
“小姐,你看我家这玻璃手链,这可是洋货咧,啷个小姐都喜欢在我这买的哈”
城东门的街边很是热闹,各式各样的摊,有卖吃的,有卖小玩意的。
这里是平常百姓居住较多的地方,所以这里买卖什么的,倒是也多。
一辆低调的黑色小轿车从熙熙攘攘地人群缓缓驶过,路上的百姓纷纷避让,都怕与小车有什么接触。
这年头能开上小轿车都是家里有权有势的富道人家。
碰到了小轿车,是善心人家也许还不会计较什么,要是碰到不讲理的代笔,直接就拉去局子里头去了呢,
到时候不止赔钱还得一顿“教育”。
回头再得点病,吃都吃不饱得鬼年头,别说去治病了,早点去了,还能给家里留点口粮。
“小姐,老爷说让你回到家中好好休息,养好状态准备参加后几天刘家的宴会。”陈叔一边开着车,一边跟后座的女孩说着。
陈叔原名陈德,小时候家里过的很艰难,家里能主事的已去了。
只留他体弱多病的母亲,陈德不得已要干许多背地里的勾当。
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一次不小心,陈德被仇家找到了。
那一次陈德以为自己要与母亲长别了,是沈曼卿的父亲沈景初路过,出钱救下了他的命。
沈景初不仅救了他的命,还出钱给他的母亲看病。
自此陈叔发誓要报答沈景初一辈子。
陈叔是沈家的老管家了。
跟着沈父大半辈子,是沈父的左膀右臂,很多重要的事情,沈父都会吩咐陈叔做。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陈叔今天过来接我,不然我还找不到路呢,
话说我才几年没回来,这的变化怎么这么大。”后座的女孩微笑的回答着,她就是-——沈曼卿。
沈曼卿身穿淡蓝色的上衣,衣服上没有绣饰,下身是黑色无褶皱的中裙。
白色纱袜配着圆口布鞋,露出一截细白小腿,因为坐着,很好的把腰线显现出来;
再看女孩的面容,小眉如柳,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
扎着两条麻花辫落于胸前,齐于额头的一字型刘海,
腮边有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因着而灵活转动的眼眸慧黠地转动,几分调皮,几分淘气。
“那不是这几年小姐在淞沪念书,政府在平京定了都,这边也就开始有了变化,
老爷也因此有了官职做,这不是有些事,老爷被派去了别地办事去了。”陈叔继续开着车,眼睛目视前方,回答沈曼卿。
“那我哥哥呢,他不会也不在家吧,父亲也真是,说好要等我回家的,居然去了外地。”沈曼卿气呼呼的说着,手上拿着毛绒绒的小兔子玩偶来出气。
“大少爷他现在在军校里训练,说晚上就回来陪你&34;陈叔话还没说完,前方突然人群涌动。
随后一阵慌乱,陈叔急忙刹住了车。
然后就看到一个男人撞在了车头上,男人还没起来就被身后的警察擒住了,脑袋被死死摁住在了车头。
沈曼卿还没从急刹车中反应过来就被这动静吓了一跳。
没过几秒,一队的警察赶了过来,为首的警察示意其他人将男人押回去,等将男人押走后。
领头警察走到了陈叔的车窗前,伸手轻轻地敲了敲车窗。
陈叔见此把车窗降了一点,并且递了一包烟给领头警察。
领头警察笑眯眯地接过了烟,回答道:“实在抱歉,这男人犯了点事,手底下的人不中用,让他冲撞了小姐,在这里我为此说声抱歉。”
“我替我家小姐说声没关系,只是现在可以让我们过了吗,我家小姐刚从淞沪回来,需要早点回去休息。”陈叔公事回答着。
“那是当然,我们这边已经抓到了犯人,没理由不让沈小姐走。”领头警察听到这里,脸上略带谄媚地笑,然后退到一旁,目送着小轿车走。
“老大老大,这可是有钱人呢,为啥不让他给点辛苦费再走,往常我们都有收钱的呢。”旁边的小弟警察疑惑地看着领头警察,不明白老大为什么不收点辛苦费。
“收收收,收你个代笔的,你是不是个小比豆子,这是我们能收的么,你也不看看那谁,
是沈家的小姐,沈家现在是平京的大人家,沈景初早就打过招呼了,说他女儿要回来了,让局里多看着点。”领头警察一个巴掌‘啪’的一下打在了小弟的脑瓜子上,
疼的小弟呱呱叫。
“老大你咋知道那就一定是沈家的小姐嘛,你又没见过沈家小姐。”小弟一边委屈地摸着自己的脑袋,一边又问道。
“呐,说你蠢,你还真死蠢,能开的起小轿车的,还是刚从淞沪回来的,除了沈家小姐还能有谁。”领头警察抬起手又是一记巴掌盖脑壳。
“哎呦,那不是老大你聪明的嘛,”小弟捂着二次伤害的脑袋讨好般的弯腰说道。
“那是,你要是有我一半聪明,早就在我这个位子上了。”领头警察被夸得骄傲地抬起了头。
伸手拍了拍小弟的肩膀,吓得小弟以为又要挨巴掌了。
转回沈家。
陈叔将沈曼卿送回了沈家,然后就去忙其他事情去了。
沈家房子是一个三层的别墅,别墅前院有一个园林,后院有一个花园。
本来是没有这个花园的,但是沈曼卿想要,于是沈父大手一挥,花了重金建了一个花园。
沈家客厅里,沈曼卿拉着安妈的胳膊,一边摇晃着,一边撒娇地说着:“安妈,我的好妈妈,我现在想吃您做的红烧排骨啦。”
安妈是沈曼卿的奶妈。
沈曼卿的母亲叫许知千,是平京当年有名的才女,她不仅有才华,还是当地公认的美人之首。
许家和沈家不一样,许家是从前朝传下来的贵族,家族底蕴可不是普通家族能比的。
沈家是沈太祖布衣白手起家的,在几代人的不断努力下,才成为了当地大家族。
许知千与沈父是相恋结婚,两家人都很赞成这段婚姻。
婚后第一年,许知千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叫沈君年,再过了几年,怀上了第二个孩子。
在大家都为这个好消息而开心时,
谁知许知千在生沈曼卿的时候突然大出血,人也就这样没了,沈父差点没疯掉。
要不是许知千最后的遗言是照顾好两个孩子,估计沈景初会跟着她一起走了。
沈景初又当爹又当妈的带着两个孩子。
因为小孩子要喝母乳才会健康,于是沈父就找了安妈,来给小曼卿当奶妈。
——
作者有话说:
有时候会借鉴某件事情,希望某些‘历史学者们’不要揪着某件事情时间来讲,看清楚这只是本小说而已,要想看真正的历史学说,请移步到别地,我这里容不下‘大佛们’。
当然,我心里绝对爱dang爱国!绝对不会有什么言论是不利于的,我谨记公民守则。
注:若是哪里不对,可以指教,但是恶语伤人心,我比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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