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中州王城
孟虎建国前,中州,只是一片荒原。
中州城所在的位置,三面环海,周围遍布沼泽、丘陵,穷山恶水,魔物猖獗,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适合作为一国都城。
但当年的孟虎却依然选择了这里,灭世之战时,这里曾驻扎魔族大本营,无数魔族大军在这里整顿、备战,孟虎亲率三千武士,在平原与魔族大军展开决战,以肉身对抗以防御力超强的魔族,一举将魔族歼灭魔军主力,荡平魔军主力基地,并将魔族三大统领,打退至禁地和沼泽之中,与阿修罗神彻底孤立无援,但三千武士也只剩7名勇士,史称平原决战,堪称灭世之战中的重要转折点。
后来的史书中,对于孟虎当年的决择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孟虎以人之短攻敌之长,这是以卵击石,虽然最后得了惨胜,但是人类中最顶尖的三千武士全军覆灭,让人类元气大伤,而后百余年,人才凋敝,不得不说损失极大。
但也有人说,平原一战打出了人类的威风和士气,也让魔族自以为傲的武勇化为乌有,从此一蹶不振,节节败退,这才让后续的人类军队扭转不利局势,势如破竹般地收复山河。
所以孟虎选择在这里建都,更偏向于后者言论,虽强敌环伺,仍从容不迫,孟虎登基当日,令中州城东西南北四门大开,军威齐整,号角连天,远处,山野、荒漠、沼泽之中一片嘤嘤戚戚,更彰显武者迎难而上的气魄,更有天子守城门的气节。中州,也因此成为万国之首,在历代帝王的经营下中州城也成为当世最繁华的城市。
这座千年古城形制四四方方,中规中矩,两条王城大街十字交错,将这座王城分割成四个区域,如果从天空俯瞰,更像是一个田字。城内按区域划分为皇宫、祭坛、武场等,城内商铺林立,热闹非凡,作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州王城汇聚了普天下的学者、商人、医师、匠人,而天下的奇珍异宝,在这里随处可见。
这里的铁匠可以打造绝世神兵,这里的珠宝店展陈当世之珍,随便一件,都是众人纷争的宝物;这里的书店藏着绝世秘籍,这里药铺可以调制救命神丹,能让人起死回生,这座中州城如一颗幻彩珍珠,在这天下独放异彩。
而作为王宫所在地,中州城的防守如铁桶般严密,门外四条护城河外,城外三千近卫军日夜巡逻,城内成队的大刀侍卫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高耸的箭楼上,弓箭手目光灼灼,而西北角的皇宫,更是高墙禁院,里面戒备森严,是中州城中之城。
村长没想到,村里古井下的传送阵,竟然直接连接着中州王城。
村民们一辈子没出过村,可村长好歹曾当过兵,在当年入伍时,也曾在这中州城受训,因此,虽过了数十年,但村长还是一眼认出了,这就是中州城。
从传送阵上走出,众人站在这大街上,眼睛都不够用了。
小刀听说这是中州,心中隐隐兴奋,当年天清子不是说要来中州报仇?那没准会听到天清子的消息。
他又看向小好脖子上的项链,和手上的戒指,也知道树大招风,这中州城人才济济,羽裳霞留给他们的东西难保不会被人惦记,他从树上摘下枝条,包裹在项链外面,虽然粗糙,却也有古朴之风。他自己又用布条将手缠了起来,从外面看,谁也看不出他戴了戒指。
“哪里来的乡野村夫,竟在王道上流窜,毁我市容。”村民们游走在大街上,更看得起劲,突然一队军兵赶了过来,各执刀枪,将他们团团围住,目光不善,小刀把小好拉到身后,袖子里的手,暗自火焱流动。
“长官,我们是海角村的村民,我们村子受到了魔族的袭击,村子里死了很多人,就剩下我们跑了出来。”村长长长一揖,刚说了几句,却被一个领头的不耐烦的打断。
“少废话,什么魔族,你再胡说八道,先把你们抓起来,你看你们这个样子,衣衫不整,蓬头垢面,今天是王城万寿节,你们这是成心给皇上添堵吗?”领头的军官脸色一板,吩咐手下,将他们押回军营,不管是真是假,不能让他们在这街上流窜。
万寿节?村长一听,心道坏了。
万寿节乃是中州国以为孟虎庆祝生辰的节日,过节日,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普天同庆,万邦来朝,只是海角村地处偏远,并未过过此节,但村长从军时,在军中却是感受过节日的隆重与繁琐。
万寿节作为皇帝的生日,这象征着一个王朝和国家的荣誉,邻邦使臣来贺,普下之下同庆,所以这一天在街上的人无不精心打扮,衣着不整则会拘押杖刑,以示不敬天子之惩戒。
而现在他们这身打扮,怕是要把牢底坐穿了。
“你们凭什么抓我?”几个军士掏出绳索,七手八脚将几个村民绑缚住了,一个军士伸手来抓小好,被小好狠狠地一口咬在了手上,留下了一排参差不齐的牙印。
“嘿,你个野小子,敢咬人!”那军士被咬了一下,很是气恼,挥起手中绳索向着小好就抽了下去,小刀抱过小好,将后背迎了上去,这一鞭子狠狠地抽在小刀的背上,褴褛的衣衫一抽即碎,裸露的背上留下一行鲜红的血痕。
“哥!”小好眼睛红了,看到哥哥被打,小小年纪竟然跳了出去,抱着那军士的腿又咬了下去,可是那军士腿上有腿甲,坚硬的甲片咯得小好唉哟一声,众军士见了都哈哈大 笑。
“你笑个屁。”小刀转过身冷冷地盯着面前的军士。
“你说啥?”那军士好像听错了,他没想到一个乡下小子竟然敢说这种话,让这个平时趾高气扬惯了的兵老爷有些错愕。
“我说,你笑个屁!”小刀冷冷 地看着他,语气加重。
街边围观的人听后无不掩嘴惊呼,倒吸一口冷气。
“你找死吗?”那军士终于意识到这个野小子是在骂他,脸也挂不住了,这人群中有几个漂亮小姐,他怎么能在这些姑娘面前丢了面子?眼睛似乎喷着火,猛地抡起了鞭子,手上使了五分劲力,作为皇城卫队,他们每个人都拥有着高阶战士的实力,这五分气力下去,这小子必死无疑,不过对于他们来说,打死这个野小子,和碾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
“哥。”小好猛扑过去,抱住小刀,想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这致命一鞭。远处被绑成粽子的村民们嘴里塞上了布,急得在地上打转,活像一只只蚕蛹。
一只铁钳一般的手抓住了鞭子,军士连用了几次劲,都没拽动。
是军官。
“小子,我很讨厌你的眼神,你让我想起了北漠的土狼。”军官松开鞭子,走到近前。
他的脸上有一条自额头延伸到下巴的伤疤,显得很是狰狞,想来应该是与敌人正面交锋,被一刀砍下,这道丑陋的伤疤,却是他彰显自己武勇的荣誉。
“你们也配叫军人,竟以欺辱自己国家的百姓为乐,算什么军人?”小刀冷冷地说。他隐忍到现在,就是怕多生事端,而此时,他的忍耐也到了极限。
“军人?我们在战场杀敌时,你又在哪个小妞的被窝里使劲?”刚才那个军士肆虐地笑起来,又不怀好意地看了一眼地上的阿珠,眼里透着贪婪。作为村里唯一跑出来的女人,阿珠还是很重视自己的外表,念雨节那天她特意打扮了一番,她那件时兴的抹胸衣服,在逃命中已中门大开,一对酥胸若隐若现,果然让这军士看直了眼。
“不要只看表面,军人护卫国家,而你们只是蝼蚁,当然,不只是你们。”他伸手在小刀的脸上轻蔑的拍了拍,眼光又扫向了围观的众人。
“你们是流氓。”小刀眼神一凛,浑身气息涌动,一道若隐若现的火光从周身荡开,那军官明显感觉到小刀的异状,眼中闪过一丝惊诧,手不由自主地摸向了腰间长刀。
“避。”远处一阵威严的官号传来,接着只听王道边上一队整齐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快,大元帅军来了,快让道。”
看热闹的人群四散,街边的商贩也收起了侵到路边的杂物,动作整齐划一。就连刚才还气焰嚣张的几个军士也整理军容,伫立在街道两侧。
马队近了,小刀抬头看去,一匹浑身炭黑的乌骓马上,端坐着一员威风凛凛的大将军,金盔金甲,披风猎猎,这将军四十岁左右年纪,面色黝黑,面沉如水,眼睛如鹰隼般锐利,身后是两名将军,一人怀中抱一柄宝塔似的棱角铁棒,正是天下三大神器之的裁决棒,而另一人则抱着一面金牌,竟是皇帝御赐金牌,赋予皇城内骑马仪仗,百官相见,主动避让的特权。
朝光的仪仗行来,刚才那几个军士都乖巧地站成一排,目光虔诚,小刀正在这些军士的身后,见没人关注自己,悄悄地拉着小好,向边上移动,这是逃跑的好机会,他可不想错过。
“咦?”仪仗队中,走在侧面的白袍将军感到了一丝波动,见是两个野小子,便甩出一条绳索,那绳索像是长了眼睛一般,精准的套在小刀的脖子上,一拽之下,小刀还没来得及使出指焰,就觉得一阵窒息,不得不跟着绳索,拉到了队伍前面。
“你是什么人,敢在元帅仪仗前犯乱?”那白袍将军年纪不大,一身银盔银甲,手中执一柄方天画戟,也是威风凛凛,正是朝光的儿子,朝凤仪。
小刀脸憋得通红,舌头也勒出老长,不停用手指着脖子上的绳子。那白袍将军手上一松,“说吧。”
“海角村,有魔族,杀了我们村里好多人,妈妈,大刀刘,都死了。”小刀咳了半天,说话也断断续续。
“那这几个人也是海角村的人?”白袍将军指了地上捆成粽子的村民。
“将军,这些都是乱民,在城里有碍观瞻,我们本想带回军营处置,还没来得及动手。”那疤脸军官讨好似地向将军回复,刚才的狂妄立马消失不见,卑微地介绍起前因后果。
“把他带走,也许这件事和楼兰有关。”朝光耳力极好,虽在远处,但他们的对话仍是一字不漏地听得分明,听到小刀说起海角村的猛魔后,朝光直接下了命令。
“要变天了。”朝光抬头望天,中州城的天空上,乌云密布,云层中,似有千道闪电如蛇般涌动,好像随时要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