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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亡国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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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马车虽慢,拉车的马匹却是不折不扣的大型动物,它要是受惊乱窜,掀翻马车,危险可大可小。

    一个护卫上前准备敲门。

    大不了一走了之,就不信以道爷的本事,在哪儿混不好。契丹不能去,那地方气候恶劣人也野蛮,可天下这么大,大齐朝又没统一全球,道爷难道不能去大理?

    这就奇了怪了,你怎么就那么敌视道士,你又不是妖怪……即便是妖怪,狐狸精见了自己还眉花眼笑、跃跃欲试,恨不能把自己摆成十八般模样呢。

    秦行之可不是硬充好汉,他是真不在乎。

    变美的不是外貌,而是精气神。

    “闭嘴!”杨采薇怒喝。

    秦行之一缩脖子,心说这位美则美矣,就是脾气大了点。

    在京城,皇帝眼皮子底下,竟敢大叫亡国之君,这胖子是不想活了吧?路人纷纷侧目。

    孙蒙在后面抻着脖子大喊:“你给我说清楚,谁是亡国之君?”

    小道士不喜欢做官,只对赚钱感兴趣,现在当然还要加一个成仙的梦想。他不排斥做官,那是因为可以不干活白拿钱,否则真让他当个有实权的官儿,他还敬谢不敏呢。

    杨采薇就很聪慧。

    杨采薇冷冷道:“崂山道长淡泊名利,除非皇族相邀从不露面,即便入京,也很快就离开了。再者说,结交崂山道长,那是皇族传统,妾身自然不予置评。”

    孙蒙一拍手:“好,我们去杨尚书家。”

    孙蒙一句辩解,简直等于明说是他干的,杨采薇甚至都懒得继续追问,心里乱糟糟的不知该如何形容。古人词汇量毕竟不如后世,再加上杨采薇学问虽好,一些市井俚语却根本不知道。

    还好杨旭似乎把孙女看得比公事重要,听了杨四的禀报,很快便决定让他赶车去送小姐,自己步行去办事。

    礼部尚书安步当车,听起来似乎挺惨,其实是没办法。

    所以,美女是可以后天炼成的。

    内城住的都是高官显贵,家家都有自己的马车,杨旭家只有两辆马车,已经算少的了。这些人家根本不需要雇车,因此尽管朝廷从不禁止普通人进内城,车马行在内城也没生意。

    孙蒙怒道:“这皇后我不要了,我要退婚!”

    整容只能获得一时美丽,还要承受伤痛之苦,也传递不到后代身上。提高修养,才能从骨子里改变一个人的气质,更能影响后代。

    孙蒙嘿嘿笑:“小道士,看来只能委屈你了。”

    “你就是那个蛊惑君王的野道士!”杨采薇霍然转向孙蒙,表情严肃得让人心惊,“妾身恳请陛下,立即下旨诛杀此獠,还我大齐一个朗朗乾坤!”

    杨四一脸内疚:“都是小人的错。”

    再说了,这是人家的财产好不好,你弄坏了至少得赔偿吧,你赔给人家几千两黄金又怎么了?”

    作为胖子的朋友,秦行之决定救火。

    “区别大了,不过这么专业的事你也不懂。我就问你一句,道士在你看来是祸害,那崂山道长又怎么说?”

    秦行之明白了,皇族结交崂山道长,这女人其实也不赞同,否则就不会说“不予置评”了。

    未来皇后不喜欢道士,道爷还不鸟她呢。

    马车出了门,杨旭也注意到了孙蒙一行人。

    孙蒙打个哈哈:“无知是福,这句李道长的忠言,朕送给你了。”

    孙蒙傻眼:“诛杀……此獠?”

    这种气质反映到外部,就是人变美了。

    “你才啐屎呢!”秦行之大怒。

    弄断未婚妻的车轴,这事儿是正常人能做的?

    杨采薇又没法骂皇帝,只能自怨自艾,脸上可就沉得像是要下雨一样了。

    “她说我是亡国之君,这能忍?她瞎啊,有我这么英明神武的亡国之君吗?小道士,你不能拦我,她真成了皇后,朕倒是无所谓,你可就惨了。”

    大齐朝不流行轿子,无论文武官员,都以坐轿为耻。武官习惯骑马,文官毕竟体弱,骑马有些辛苦,于是就坐马车。

    结果就是内城想雇个车很难。

    他走到两人身边,笑呵呵的说道:“胖子,这美女就是你媳妇儿?果然天生丽质!不是道爷说你,对自己媳妇朝思暮想这没错,可你为了见她一面,让人弄断车轴就有点过了。

    杨采薇上下打量秦行之:“你是谁?”

    虽然许多人不愿承认,但越是美女越聪慧,这个道理大多数情况下都行得通。所谓“胸大无脑”,只不过是妒忌者的无奈诽谤而已——当然,秦行之一向认为,胸之大小,和美丑没直接关系,那纯粹是西方审美毒瘤渗透的结果。

    反过来说也成立,聪慧的女人,长相也不会太差。有个词叫做“相由心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行人直奔秦行之的豪宅,就在秦行之以为小皇帝临阵退缩了时,众人脚下没停,来到豪宅隔壁另一家悬挂着“杨府”牌匾的门前。

    杨采薇见两人没大没小的斗嘴,顿时满脸绝望:“陛下如此做事,妾身无话可说。父母之命难违,陛下愿意做亡国之君,妾身也只好认命了。”

    “车轴断裂是意外,你前一天还检查过,因此这并非你的过错。你错在不该把小姐扔在大街上自己回来。”

    听见倒是不要紧,关键是别被人认出皇帝来,丢不起那人。

    孙蒙摊摊手:“杨小姐看到了吧,这家伙根本不怕我这个皇帝。我要是下旨诛杀他,他真敢啐我一脸屎……”

    “你确定?那杨采薇可就成主角了。”

    今天也是巧了,老太爷正好有公事需要出门,家里又只有两辆马车。这让杨四很为难,小姐的吩咐他不敢不听,可老太爷的公事似乎更要紧。

    两人就在大街上,狠狠对杨采薇批判了一番。

    “别闹,正上火呢。”秦行之根本不信孙蒙会听杨采薇的,下旨诛杀自己这个“獠”。

    护卫的手刚抬起来,大门自己开了。

    京城治安一向很好,杨四不认为这么短时间会有什么问题,否则他宁愿挨骂也不敢丢下小姐。他跑回杨府首先就叫人尽快赶去出事地点,不为修车,只为照顾小姐。

    不过呢,道爷还是支持你退婚的,不是怕她,而是替你着想。你想想,娶这种女人回家,动不动让你诛杀这个诛杀那个,否则就咒你亡国,你能有好日子过才怪。”

    “方士之流,但凡进入朝堂必将给国家带来灾害,历朝历代多有此事,您是皇帝,比妾身清楚。陛下,为我大齐朝千秋万代,您也必须诛杀此獠,否则恐怕将大祸临头啊!”

    杨老头摇头:“你不仅是车夫,还要负责保护小姐的安全,怎能把小姐放到隆福寺自己回来?至于老夫,朝廷的事可不敢耽误,反正也不远,老夫自己走着去吧。”

    在秦行之的梦中世界,就有无数这样的例子。当年只知道读书的丑小鸭,考上大学后摇身一变成了女神,你觉得不科学,其实不然,人家只是学识到了一定程度,蜕变了而已。

    “陛下?”

    一辆马车缓缓驶出杨府,后面跟着杨老头和一个老仆人。马车上,车夫杨四边赶车边说:“老太爷,要不您先等等,小的很快就能回来。”

    秦行之火冒三丈,你他么还没成皇后呢,就想杀道爷,道爷哪儿惹你了?

    “你有病吧,什么叫方士之流?我是道士!”

    “并无区别。”

    和孙蒙相交纯属意外,小道士也从来没在乎他的皇帝身份,一直把孙蒙当朋友看。

    孙蒙也就罢了,秦行之话语中也常常冒出问候杨家祖先的词儿,周围的护卫只能苦笑着隔开两人,生怕两人那些污言秽语被百姓听见。

    两人带着一群护卫,风风火火来到内城。

    “行了胖子,非让人家指你鼻子上骂才满意?”秦行之撇撇嘴,阻止孙蒙大呼小叫。

    别反驳,我知道你做好了预防措施,几十个高手在旁边盯着呢,绝不会出现危险,可人家不知道啊。

    孙蒙眨眨眼:“你到现在都不知道?”

    杨四心说小姐比您堂堂礼部尚书还强势,她让我回来叫人,我敢不听吗?

    秦行之整整衣冠,躬身打稽首:“道祖云,上士闻道勤而行之,贫道鸿蒙派掌门秦行之,和胖……陛下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当然,这位皇帝朋友有钱有权,偶尔占他点便宜,小道士还是很乐意的。

    要是让小道士形容,其实很简单:“十万只草泥马飞奔而过”!

    说完招呼一声丫鬟画眉,连马车也不管了,转身就走。

    秦行之大乐:“聪明,珍珠养颜嘛。”

    很难想象,杨贵妃若是张口老娘,闭口王八蛋的,唐明皇会那么痴迷她。(熊六梅:老娘就很美!小道士:你那是特例。熊六梅:其实老娘根本不在乎美不美。)

    秦行之耸耸肩:“胖子你就多余担心。你会下旨诛杀道爷吗?我认为你肯定不会。退一步讲,即使你脑子抽了真那么干,道爷身为鸿蒙派传人,妥妥的道门高人,来无影去无踪,你也杀不了呀。

    “知道什么?”

    秦行之目瞪口呆:“这……这是杨老头儿家。道祖在上,难道他……”

    孙蒙如蒙大赦:“赔,必须赔!黄金太俗了,我那儿还有大理进贡的几斗珍珠,我觉得比较合适。”

    轿子这种充满脂粉气的交通工具,只有女子才会坐,就这还只是少数女子喜欢。

    越走秦行之越迷惑,终于忍不住问:“胖子你这是去退婚吗?这分明是回我家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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