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登门
终于到了第十二章 《玄奘秉诚建大会,观音显象化金蝉》,《西游记》一书写到此处,才算是将故事的缘起交待得清楚。读者只有看到这里,才“哦”一声:“原来猴子将来是要辅佐唐三藏去西天求取真经,修成正果啊!”
这一来还真来对了,原来写《西游记》的高文正是前阵子闹得满城风雨的民壮高文。
既然儿子都这么说了,高母谢了一声,这才将东西收下。
俞兴言俞老板见屋中走出一老妇女,忙堆起笑容:“敢问,高文高小相公可在家?”
他咬牙落笔:“太宗笑道:‘御弟呵,這一去,到西天,几时可回?’三蔵道:‘只在三年,径回上国。’太宗道:‘日久年深,山遙路远,御弟可进此酒:宁恋本乡一捻土,莫愛他乡万两金。’三蔵方悟捻土之意,复谢恩饮尽,辞謝出关而去。唐王驾回。毕竟不知此去何如,且听下回分解。”
可说来也怪,同高文说上半天话,他心中却莫名其妙地感觉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高文哈哈大笑:“老先生,请进屋说话。”这个时候,他已经笃定俞兴言是为自己的稿子而来,接下来大家就该进入正题谈条件了。
管他呢,反正去看看也好,自己也不损失什么。
不但要忍,还得说些什么将我于高文之间的僵硬关系缓和了。
这一句话让俞兴言老脸一红,尴尬得恨不得地上有条缝隙好钻进去。
高文一想母亲情绪不稳,哪里还敢在说下去,忙住了口,只说后面的故事还没想好呢,就到这里吧。
他心中也是明白,这老头今日登门,定然是为《西游记》一事。一个书坊老板,可没有闲心和我这个民壮差役谈诗论道,交流感情,更何况那日自己把他骂得几乎要背过气去。
高文道:“娘,好叫你知道,这位老先生乃是我县琳琅书坊的老板,和儿子也是老相识。既然是他的一片心意,你且收下,所谓却之不恭。”
古人业余生活简单,这种八卦一出,更是如插了翅膀一般,只几天就传得人尽皆知。
见换了主角,高母明显地有些失望。但很快就被唐僧父母的悲欢离合故事吸引住了,一会儿两眼含泪,一会儿长吁短叹,一会儿又恨得牙关痒痒……
如果那样,自己就麻烦了。
听到高母说什么陈光蕊、江流儿,俞兴言一惊,立即知道高文将《西游记》第一章 后面的故事也写出来了。这么多天过去,也不知道他已经写到什么的地方,是否给了别家书坊。
今日之所以找到高文,他也是颇费了一番工夫的。原本以为他是个读书人,就从读书人的圈子里去查,结果没有一个人知道。
“如此就叨扰了。”
高文母亲耳朵非常厉害,已听到俞兴言的声音,织机的声音停了下来,然后摸索着走了出去,问:“外间是谁在那里?”
辛苦了这几日,这第一册总算要写完了,还剩最后一行。
如今,自己算是做专业写手了,可这日子却是如此枯燥。偏偏为了活下去,不能不坚持。
这人不是前进日那琳琅书坊的老板俞兴言又是谁,这老家伙跑我这里来做什么?
心蓬蓬地乱跳,大冷天里,身上的汗水一阵接一阵出。手腕子也软得跟棉花一样,抖得厉害,怎么也捏不紧笔。
高文知道母亲是急欲知道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后怎么了,问题是,《西游记》一书写到这里突然开了个支线剧情……不,也不算是支线。说的是唐僧是如何被西方佛家看上,成为取经人的。只有唐僧出场之后,孙悟空才会被他从山下救出,成为玄奘法师的徒弟。
这个时候,高文的右手中指第一个关节处,食指的指尖,拇指的指肚已经被笔杆子磨得可以看见里面的毛细血管。一提起笔,就好象被烙铁烙了一记,疼得一个哆嗦,背心的冷汗都出来了。
兴趣不是最好的老师,生存才是。
后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人说有个叫高文的民壮将他的伍长一个叫韩隗的人打了。本来,此二人都是小人物,打架斗殴也不算是个事儿。问题是,韩隗背后站着黄威黄主薄,这可是个不好惹的鬼见愁。打韩隗就驳了黄威的面,以黄主薄的性子,将来也不知道要如何收拾高文。
说着话,就将一个竹篓递给高母:“一点心意,还请老夫人收下。”
就在此时,突然间,他看到自家院门外有人影一闪,一个老头在外面探头探脑。将脚跨进院门,又犹豫片刻,停了下来。
难不成是那日被我一通痛骂,心中不服气,找上门来寻我的晦气?
前三天还好,到第四天,别说写书,就连握笔也是一件痛苦万状之事。
可是,低头看去,稿子上的字仿佛活过来,辗转纠结,凝成一陀,却什么也看不清楚。
“算了,以后还是别跟她老人家说故事了。就算要说,也得飞快将这些叫人不痛快的情节讲过去。老人家的心理承受力不成,见不得作者虐主。”
但这老头这一生的命运相当坎坷,从当年的少年得意到后来的屡试不中,最后为稻粮谋做了士农工商人四民之末的商贾,不知道被多少名教中人讥笑过,内心早已经练得极其强大,脸皮比城墙倒拐还厚实。
毛笔写字本就慢,古人进考场写一篇八股文也就几百字,却需要一天。可自己一天就要写一万多字,是他们的五倍。
高文说罢,就拉开门:“俞老先生今日是哪阵风将你吹过来的,想起来看我这个扑街货?怎么,过得几日,你总算是识得我那稿子的好处,品出其中滋味了?”
写完之后,母亲又装出一副随口一问的模样,问高文的故事写到哪里了。
所有人都说高文惨了,会有大麻烦。
坑娘的事情还在后面,这一天,虽然手疼得厉害,高文还是咬牙坚持写了两个章节。再前世,他也算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也写过一些随笔和豆腐块文章。
接过竹篓子,高母用手一摸,里面却是一份点心和两把挂面,还有十几个橘子。尤其是橘子,只生长在南方,在陕西可是价值不菲的稀罕物,急忙将竹篓子退了回去。
听到高文的名字,俞兴言一呆:难道此高文就是彼高文,不能啊,能够写得这么好故事,又有如此好笔墨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身份卑微的民壮?
高母:“我儿确实叫高文,不过,却不是什么高小相公。咱们家两代在衙门里做事,当不起相公二字。”
不但如此,脑子里还一刻不停地回忆《西游记》原文的文字,如此下来,整个人都变得恍惚,连口中的涎水都拖出来也没察觉到。
所谓和气发财,为了发财,老夫忍了。
听到外人夸奖自己儿子,高母面上露出笑容:“我儿的故事自然是非常好听的,就是陈光蕊夫妻实在太惨,他被歹人杀害不说,妻子也被人夺了去。至于江流儿,更是差一点……哎,若不是有僧人收留……哎……来就来,带什么东西,不好要的不好要的。”
俞老板笑眯眯地说:“原来是老夫人,怎么当不起。高小相公写得一手好字,作的词话当真是精彩绝伦,依老朽看来,就算是那些读书举子,也未必能够写出这般好看的故事。”
到最后,他只是机械地重复着一笔一画这个动作。
俞兴言一把年纪,生活阅历丰富,看高家的情形,自然知道高文生活窘迫。其实,对付这种人也不需要那么多废话,直接扔银子砸就是了。
他强笑一声,说道:“能是什么风,老夫是驾着猴行者的跟斗云过来的。”
于是,他就打听了民壮高文的住址,找上门来。
他甚至想过,如果以后不做编辑,有时间了,或许可以做个专业作者。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不用朝九晚五,不用看老板的脸色,那样的日子简直就是天堂。
进得屋中,两人都没有主动提起《西游记》稿子的事情。只一边说话,一边剥着橘子,屋中的气氛倒是热烈,二人就好象是多年未见的老友,有说不完的话,其实心中都各自打着算盘。
“糟糕,出状况了!”高文忙深吸了一口气,又用左手使劲地拍打着右手,直到发红发烫发疼,才有了知觉。
急道:“老夫人,一点心意,你若不收,那就是瞧不起老朽。”
当夜,他听到另外一个房间里的母亲辗转反侧,一夜也睡不安稳。
虽然在笑,可眉宇之间却带着一丝讽刺。
写毕,一册书成。高文呼一声将窗户推开,将已经磨得没几根毛的秃笔扔了出去。突然间,他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直娘贼,这谁发明的毛笔啊,太折腾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