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烟灰缸 > 第3章 王海的过去(二)

第3章 王海的过去(二)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研究生毕业之后,秦嵩回到了a城。他不想找工作,说打工不能致富,要创业。每天在家躺着,一躺就是两年。

    父母拗不过他,后来又觉得可以先成家后立业,紧锣密鼓地给秦嵩介绍相亲。

    秦嵩其实不是不想工作,他是没心思。他心情太差了。

    别看他性格霸道强硬,其实内心是个情种。

    他喜欢一个女孩四年了。虽然一天恋爱都没跟她谈过,但他在心里始终视她为初恋。每次跟胡横提起,也是说“我初恋”如何如何。

    这个女孩长得又白又嫩,双眼细长,笑起来弯弯的。个子不高,特别清瘦。她的头发从来不留长,刚好到肩膀。秦嵩爱惨了她的气质,她好像一朵小小的丁香花,远远看上去那么清纯又脱俗,凑近了也是香香的。她的名字也那么清新脱俗:丁婉。

    这四年,秦嵩总共对丁婉表白了17次,每次被拒绝的理由都不一样。

    一开始是“学长,我刚上大一,想把心思放在适应新环境上。学校里这么多社团活动,我没心思谈恋爱”。

    后来是“快期末考试了,我舍友每天都跟我明里暗里的竞争,我不能输给她,我没时间谈恋爱”。

    再后来,包括但不限于:

    “最近忙着练习街舞呢”。

    “同学喊我一起去东门餐厅兼职当小时工,每天太累了”。

    “我还没想好要不要谈恋爱,谈恋爱对我来说是一件复杂的事”。

    “你人很好,但是我……”

    ……

    甚至有一次,她的借口是“我妈不让我找抽烟的男朋友。”

    秦嵩懵了。抽烟是他刚学会的,他还以为自己这样很帅。

    秦嵩本来不抽烟,但他的舍友王胖子抽。王胖子家里有钱,很大方,抽的都是中华。每次他抽烟都问秦嵩抽不抽,秦嵩每次都摇头,但王胖子每次都无视他的拒绝,坚持往他桌子上放一根。

    秦嵩不会抽,又不想丢掉这么好的烟,就小心翼翼地捏起那根烟放进一个益达木糖醇的罐子里。

    时间久了,秦嵩的烟攒了满满一罐子。

    攒到罐子里塞不下的那一天,秦嵩终于试着点燃了一根。

    在王胖子的专业指导下,秦嵩抽完了人生中第一根烟,晕得在床上躺了半个下午。

    再后来,秦嵩坚持练习,终于能熟练地吞云吐雾了,还在学校东门超市有模有样的买了个烟灰缸。

    王胖子笑得呼哧呼哧的,说这玩意儿,有半瓶子没喝完的水就能行,你还整这么老土一玩意儿。

    秦嵩的最后一次表白,是他拍毕业照的当天。

    丁婉说她有男朋友了,并且在一起有段时间了,准备毕业就订婚。

    秦嵩的心就像一扇木头门,被一脚一脚的踹,终于哐的一声裂成两半。

    这四年,秦嵩为她买奶茶,送饭,送暖水袋,跑腿充水卡,充饭卡,比赛拉票,从她大一到她大四,这种事情不计其数。秦嵩家境普通,一个月生活费就几百,实在是攒不起钱为她买贵的东西,吃大餐,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追求她。

    秦嵩心想,老子太苦了。

    可是每次,她拒绝表白之后,又再给秦嵩一点暖暖的希望。比如主动约他吃饭,看电影,去图书馆学习。

    秦嵩觉得只要坚持做她最好的男性朋友,最好的学长,总会有被她选中做男朋友的一天。

    他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尝试表白,因为苦完了她总会给一点甜。

    现在好了,什么苦甜的,啥都没了。她的人生彻底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了。

    秦嵩觉得,只要不是她,是谁都无所谓。

    可是实际相亲起来,他又挑挑拣拣。

    不喜欢胖的,不喜欢皮肤黑的,不喜欢太强势的,不喜欢太聪明的,不喜欢太虚荣的……

    挑来挑去,最后他认识了一个在医院工作的女孩,长得有点像爱情公寓里的林宛瑜,但远远赶不上林宛瑜漂亮。别的都挺好,就是太瘦了。夏天穿t恤,t恤被她显得宽大到像浴袍。冬天穿紧身毛衣,从侧面看像个纸片人。

    这都无所谓。

    这个女孩叫何倩。她和后来自己的第二任妻子李娟一样,不爱买衣服,不化妆,不戴首饰。普普通通,扎进人堆里要很久才找得到。

    不过,有的女人克夫,有的女人旺夫,何倩是后者。

    秦嵩和何倩结婚之后,一开始做点建材类的小生意,攒了点钱,买了辆别克,父母又掏出积蓄为他们付了一套小房子的首付。

    秦嵩聪明也勤奋,骨子里有种不服输的劲儿,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渐渐地,开起了自己的建筑公司,自己当老板。后来他又把业务拓展到更多领域,渐渐地,别克换成了奔驰,小房子换成了大别墅,他把父母都接过来一起住。

    自从秦嵩开了公司,就让何倩把医院的工作辞了,反正一个月也挣不了几个钱,没必要每天去受累受委屈。

    北方男人特有的大男子主义情节让他恨不得把老婆在家藏的好好的,自己挣钱养家就可以了。老婆就在家做做饭,打扫打扫卫生,陪自己爸妈说说话,嫌累也可以请些保姆保洁,反正自己不差这个钱。

    后来,胡横也回到了a城。胡横的母亲一直身体不好,胡横想多在她身边陪陪她。

    秦嵩一听说胡横回来,立马邀请他来自己的公司,跟自己一起奋斗。胡横也毫不犹豫的来到了兄弟身边。

    父母老婆兄弟都在身边,生意蒸蒸日上,秦嵩感觉生活已经十分圆满,但是好像又缺点什么。

    缺点什么呢,秦嵩把脚搭在办公桌上,点燃一根烟,边抽边想。

    他又想到了自己的“初恋”。

    几年过去了,想到这个女人,心里其实已经没什么波澜。估计她现在娃都生了,或许眼角也开始长细纹,或许身材发福了,或许也未必有当年的魅力。

    不是缺她。

    那是缺什么呢?

    秦嵩想起自己像狗一样追她的那几年,有种虽败犹荣的感觉。

    一想到那几年,秦嵩就忍不住嘴角上扬。那种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哪怕是爱而不得,想起来也是十分刺激。

    对,就是缺这种感觉。

    秦嵩好久没有感受到来自女人的刺激了。

    他从来不喜欢平淡的生活,普通得令人发腻。秦嵩是个体力和精力都很好的人,这样的人永远喜欢新鲜的东西。

    或许那四年自己一直在追逐,不是因为对方有多好,而是自己真实的享受那种刺激感。

    烟抽完了,秦嵩的思绪却越来越兴奋,紧接着又点燃一根。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