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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消失的他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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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唰的一声。

    科克感觉自己此刻是如此的轻盈自在,仿佛一阵风飘渺在封闭的房间内。

    科克双手肆意挥舞,瞄准几人腰腹,每一阵呼啸都带走几缕生命。

    空间本就逼仄狭小,几人挤在一起尚且勉强,再遭遇这样的境况更是乱作一团,几个喽啰吓破了胆,凭本能扣动扳机,反而误伤了友军,一时间场面混乱不堪,血液四溅。

    停电帮老大面露苦色,强自镇定,看着一群不争气的手下一个又一个死去,早已萌生退意,正准备趁着混乱悄悄溜出去,忽然一抹灰色的身影映入他的眼帘,越来越大,显然是对着自己来的。

    那老大眼看那利爪越来越近,自知躲不过,赶忙扔下武器跪下,面露哀求之色:

    “求求你”

    然而话还没来得及出口便被一爪劈下头颅,在地上滚了几圈,顿时满头血污,无头的肢体晃了几下倒在地上,血如喷泉般从脖颈处的大动脉哗啦啦喷涌而出,好不壮观。

    待那血柱越喷越小,直至呛出几道血花再也喷不动了,这地下实验室终于再次回归寂静。

    地上一片残肢断臂,血甚至喷洒到了天花板上的灯管,灯光受到血污的渲染,整个房间变得昏暗而猩红,在这宛如地狱的场景中,只有科克一个“人”气喘吁吁的走着。

    看着地上的“杰作”,科克满意的呼了一口气,虽然脸上大汗淋漓,但是却神清气爽,就像是大热天一口气喝了两瓶冰镇可乐般痛快。

    “爽啊,实在是太爽了!”

    科克张开双臂,舒畅的笑了出来,似乎是在宣泄这些年受到的所有委屈与不公,笑得那么的恣意,那么的癫狂。

    他没有注意到的是,被打破的玻璃碎片上,随着昏暗灯光的忽闪忽灭,镜片里倒映出来的影像愈发清晰,那是一只巨大的人形蝙蝠。

    他,或者说“它”,更没有注意到的是,在距离自然博物馆不远处的一幢高楼上,一个身穿蝙蝠紧身衣的壮汉,正盯着显示屏上消失的几个信号点,陷入沉思

    “啧啧啧,这不是我们的菲什老大吗,怎么让我在这里遇上你了呀,呵呵呵。”

    东城,某个不知名巷道内,一伙“五颜六色”的混混奸笑着包围了正准备去面试的菲什与布奇。

    由于禁酒令的实行,大量底层混混都无法进入酒吧,他们或是因为受到警卫的驱逐,或是因为无钱购买价格翻了几倍的酒水,只能伙同些狐朋狗友在街上闲逛,导致现在哥谭的街上游荡着许多的“无业游民”。

    加上哥谭地下世界的争霸已经快要落下帷幕,只剩下企鹅人与黑面具两个大帮互相角逐,而近期企鹅人得势,黑面具节节败退,不仅损失了大量的人力与财产,还在这紧要关头搞什么内部肃清,搞得整个帮派上下人心惶惶,自顾不暇,对东城地下世界的控制力更是降到了最低点。

    所以,在正常去面试的路上,正巧遇到一群混蛋,这是非常合理的。

    布奇小小的脑容量可不会想到这么多,他只记得谢昊大哥先前的提醒,似乎是叫他勇敢一点,不要畏惧,可是,要怎么才能算勇敢呢?

    “布奇,你快走,这伙人是黑面具的手下。”

    菲什面色冷峻,恶狠狠的盯着眼前的一伙人,她当然认识他们,一群可恶的墙头草,从法尔科内时期就加入帮派,见风使舵,反复横跳,马罗尼势大就跟着马罗尼,后面企鹅人得势又跟着企鹅人,自己在企鹅人推翻企鹅人后,这伙人又找上了自己,后面自己遭遇不幸,这伙人竟直接去了黑面具的手下。

    活得倒是比大部分帮派分子都长,可正是由于这伙人反复横跳的抽象操作,导致他们成为了哥谭帮派分子之间口口相传的笑话,名气不小的同时大部分帮派也不太待见他们,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明明资历比自己还老,现在却还是个最底层的混混,甚至卑微到酒水都买不起,需要靠劫道打劫来维持生计了。

    “呵呵,要是最后企鹅人赢了,估计又要屁颠屁颠跑去给企鹅人当狗了!”

    看着这伙人,菲什心中一阵反胃,她只恨今天出门面试忘了带枪,否则也不会陷入如此境地,更是连累了布奇。

    看着护在自己身前的布奇,菲什心头一阵感动,每次遇到危险的时候,他总是这样义无反顾的挡在自己前面,可现在不行,好不容易失而复得的汉子,可不能再让他倒在自己面前,于是直接将布奇往后一拉,自己站在了前面。

    “他们是来找我的,我拖住他们,你走!”

    为首那人见状面色一喜,原本他们几人要拿下那壮汉估计得费些功夫,贸然开枪可能会引来警察,现在目标自己站了出来,倒是简单多了。

    “呵呵,算你识相,兄弟们,将她拿下,黑面具重重有——”

    话还没说完,一只高跟鞋狠狠的扔在了他的脸上,那人惨叫一声,捂着嘴倒下了,见老大受辱,其余人见状也不再犹豫,扬起手中的刀具冲了出去。

    菲什将费事的高跟鞋踢开,从脑后拿出一根细长的簪子——这是布奇在唐人街给她买的玩意儿,据说东方的贵族都这么戴,原本是为了增加面试成功率的,没想到在这里用上了。

    虽然身居高位,腿脚早已退化,可菲什好歹也是从哥谭的底层一步一步混上去的,能在人才辈出的哥谭出人头地,没点本事可不行,手脚功夫再退步也不至于连些小混混都打不过吧。

    菲什这么想着,正准备出手,可有一个人却比她更快,只见一道壮硕的身影如同一只猛兽般冲了出来,一拳一个,竟一下子放倒了四五个喽啰,赫然是布奇。

    “是了,这样应该算勇敢吧,我可不能躲在女人背后!”

    “哈哈哈,一群小瘪三,我要打十个!”

    布奇恶狠狠的说道,毕竟眼前这些花花绿绿的混混实在是太不经打了,虽然身上中了几刀,但是并不碍事,他自从苏醒后就感觉不到疼痛了,想来自己受的只是小伤,一会包扎下就好了!

    没有技巧,全靠含不畏死的蛮力!

    三下五除二,一群混混竟被他一个人打倒了,主要是这含不畏死的打法实在是太过惊艳,他们从来没见过一个人中了这么多刀还能毫无反应的继续战斗,这,这,这简直是太内个啥了。

    正常来说,人体在受到无法处理的情况时,便会启动自我保护机制,犹如一个自动的开关一般。

    往小了说,比如打喷嚏,呕吐这些,都有可能是身体为了排除体内无法解决的异物而做出的自我保护,往大了说,则有过度疼痛而造成的暂时痛觉屏蔽,童年阴影造成的选择性失忆,防止运动过度导致的乳酸堆积,过度受伤导致的昏迷,肝脏负荷过大导致的醉酒

    硬要说的话,“贤者时刻”其实也是机体为了防止宿主过度挥霍而做出的反应

    跑题了,总之,布奇在复活后,丧失了痛觉,导致他现在像个狂战士一样能无视伤害英勇战斗。

    当然,无视伤害并不代表伤害不存在了。

    主观意识上的忽略并不能让它客观意义上的消失。

    布奇回头冲菲什露出一个“我没逝”的笑容,然后一下子倒了下去。

    显然,他有事,而且是大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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