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小赚一笔
有了矿石探测仪的帮助,陆签只用了一个小时,就获得了足够多的火晶石。
由于提升武器品质也需要金币,陆签并没有使用回城符,而是传送到了魔龙窟。
在魔龙窟刷了三个小时的魔龙后,陆签的金币余额来到了惊人的四万多。
看着那么多的金币,陆签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哪怕接下来的任务需要花费金币,他也能靠这笔钱站起来。
回到千绝城,陆签所有的符箓都用完了,在铁匠铺花费了一万金币提升了武器的品质后,系统发布了第三个任务,购买一套二级服饰。
看到任务的时候,陆签有种想杀人的冲动,一套二级服饰,至少需要六万金币,看来系统是不想给他活路!
陆签并没有抱怨,再次购买了一张魔龙窟的传送符和回城符,前往魔龙窟刷了几个小时的怪。
终于赚够了六万多的金币,完成系统的第三个任务,陆签的金币余额只剩五千了。
“恭喜宿主完成服饰任务,接下来发布今天最后一个任务,前往元气森林,修炼两小时。”
“靠!你有完没完?元气森林的传送符就需要两万金币,在里面修炼一个小时就需要五千金币,这样一来,我就要花费三万金币,你是嫌我不够忙吗?”
“请宿主立刻前往,离防沉迷机制启动还有四个小时。”
陆签恶狠狠的点了点头:“行,算你狠,我要开启交易,老子另一个账号有元气森林的传送符。”
拿到元气森林的传送符,陆签又在魔龙窟刷了一个多小时的怪,只赚了一万多金币,不过也够他完成任务了。
元气森林,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元气充足的森林,在里面修炼,可以快速的提升等级,不过随着等级的提升,需要的金币也会成倍增长。
那些花钱的大佬,大部分的钱,都是用在元气森林。
一级到二十级的玩家在元气森林修炼,都是固定的金额,一旦超过二十级,金币的价格就会变得十分的恐怖,每升一级,金币翻倍,简直是金币黑洞。
所以许多人都不愿意在元气森林修炼,因为一级到二十级,十分容易,每天保证四个小时的刷怪,五天就能到达二十级。
二十级后,由于新技能开启,每天的任务也会越发的困难,需要更多的金币,来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装备。
如此一来,普通玩家根本没有多余的金币花费在元气森林。
随着传送符的开启,陆签来到了一片绿意盎然的竹林,里面空气清新,还有鸟鸣的声音。
就是站在那里,陆签都能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元气正在疯狂的躁动。
他盘膝而坐,紧闭双眼,呼吸着周围的空气,体内的元气不停的洗练着他的筋脉,如此反复,陆签只用了十几分钟,便突破到十七级。
两个小时飞快过去,当陆签再次睁开眼睛时,他已经提升到了二十级。
一道光芒闪现,陆签的第二个技能正式开启,名曰‘赤焰!’。
这个技能可比魔刃斩厉害多了,具备群伤效果,乃是魔族战士最核心的技能。
离开元气森林,陆签一口气把这几天累计的声望值,全部加在了赤焰上,赤焰的威力也提升了许多。
“恭喜宿主完成今日全部任务,离防沉迷系统开启还有一个小时,宿主可以自行利用剩下的时间。”
陆签嘿嘿一笑:“幸好可以交易,不然今天恐怕会累死,既然还有一个小时,那就去魔龙窟刷一波金币吧!看看我能提现多少。”
当陆签从游戏中醒来后,外面还是白天,他看着手机里一万两千块的收入,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看来,只要任务完成的够快,外面的时间就会变的更慢,我就有足够的时间花钱了。”
陆签还在洋洋得意时,周宇拿着快餐来到了他的身边。
“签哥,你看新闻了没有,攻城出了一位绝世强者,我今天看完他的视频后,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周宇说完,掏出手机,把陆签对战要你命三千的视频放了出来。
陆签内心嘿嘿一笑,对着周宇说道:“早就看过了。”
“你就说牛不牛逼,无论是操作还是走位,都是大神级别的存在,以我目前的认知,只有李长歌才有他这样的操作,你说,他会不会是李长歌的小号?”
陆签伸了一个懒腰:“管他是谁的小号,玩好自己的游戏就行了,对了,我今天要交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
“什么任务?”
“从今天起,你每天都要上我的号,不停的给我赚金币。”
周宇有些迟疑的问道:“你不玩了吗?”
“肯定要玩,就是想让你帮忙上号赚金币而已,反正我不会亏待你的。”
周宇嘿嘿一笑:“有什么亏不亏待的,举手之劳而已,签哥,能不能请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
“借我五百块,胡兰兰要生日了,我想给她买个礼物。”
陆签看着周宇卑微的神情,有些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没有就算了,我自己再想想办法,这是我给你买的番茄炒蛋,趁热吃吧!”
陆签站起身来:“五百块太少了,我借你两千,趁机拿下胡兰兰,免得到时候什么也没捞到。”
“签哥,你没骗我吧!”
“我像是会骗人的样子吗?”
周宇一把抱住陆签的大腿,激动的说道:“义父,以后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了!”
“瞧你那点出息,我先回去睡觉了,记得帮我上号。”
“义父请放心,孩儿一定不负所托。”
走出网吧,陆签看着自己的微信余额,感觉心情倍好。
“时间还早,要不去买点东西,犒劳一下我的另外两个好大儿。”
虽然从大一下学期开始,陆签就很少回宿舍,不过他们三人对陆签是相当的敬重,给他洗衣服床被,清理卫生,可谓是无微不至。
如今陆签有了钱,自然不能忘了当初的好兄弟。
“老王是个书呆子,也没啥兴趣爱好,不过,一件外套可以穿一个冬天,实在是有些寒酸,要不给他买件羽绒服吧!张平死肥仔一个,买零食大礼包就行了。”
陆签一边想着买东西,一边来到了学校附近最大的商场。
“麻烦把这件羽绒衣给我包起来。”
陆签选了一件黑色的羽绒衣,价格在800元左右。
售卖员看着他一副屌丝模样,穿着一件军大衣,用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