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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最难琢磨美人心,人意可能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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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房间中一下子变得极其安静,但下一刻,小丫头便第一个夸张地大笑了起来,甚至还不管不顾地把桌子拍得砰砰响。倒是哈蜜儿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赶紧上去捡起金冠和金簪,看了看李贤和屈突申若,竟是鬼使神差地把东西递到了前者手上。

    如果他没记错,这金冠和金簪,似乎就是他某次礼物中的两件。

    尽管心中有这样的目标,此时此刻,她却觉得自己与这个环境格格不入。李贤和屈突申若的打情骂俏,贺兰烟微妙的态度,还有那个一心记挂着李贤的哈蜜儿……她几乎感觉到自己是和对方两个世界的人。脑海中尽是乱七八糟的思绪,她忽然一下子站了起来,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

    人定胜天,诚然不假!

    女人不嫉妒那是笑话,这小门小户的妻妾还知道争风吃醋,何况大户人家?吃点小飞醋无所谓,反而平添几分可爱,否则心机城府太重就没意思了。

    李贤被小丫头最后一句将了一军,想起自己每次去哈蜜儿的住处时,她面上那种惊喜中带着黯然的神色,心更是又软了三分,便举重若轻地点了点头。眼见着那张丽颜瞬间露出想欢喜又不敢的表情,他看向小丫头的眼神中又平添了几分柔情。

    对于这样的警告,李贤自是无话可说,只得亲自为小丫头打了帘子送她离开。这边人一走,那边屈突申若便冲他眨了眨眼睛:“能够娶得贺兰为妻,六郎你真是莫大的福气!人漂亮多情固然不用说,如此通情达理的女子,别说洛阳,就是天下亦是少见!”

    果然是有志者事竟成,看看眼下他这一手行书,不是很不错么?

    金明嘉今天找上李贤,原本是为了高句丽使节的事。新罗能够从海东三国中最弱小的一个逐渐强大起来,靠的就是审时度势,向大唐称臣的缘故。百济的土地虽说如今还在大唐军队管辖之下,但是,府兵不可能一直驻扎在那里,到头来,新罗一定能够占领那块飞地。

    春风东来忽相过,金樽渌酒生微波。落花纷纷稍觉多,美人欲醉朱颜酡。青轩桃李能几何,流光欺人忽蹉跎。君起舞,日西夕。当年意气不肯平,白发如丝叹何益。

    不用转头去看,李贤就知道这说话的是屈突申若。斜睨了一眼那边正在又惊又喜地端详手中扇子的哈蜜儿,再瞧瞧正在她耳边低声嘀咕着什么的小丫头,他只觉得这小小的包厢中似乎荡漾着一股温情,原本只有三分的醉意顿时变成了七分。

    “你问我,我去问谁?”虽说知道人家的目的多半不单纯,但李贤还是装出了一幅十万分无辜的模样,免得到时候再招来小丫头胡思乱想。“我都说要到安康楼,谁知道她这么一个新罗公主,居然真的会跟进这种地方!”

    小丫头这石破天惊一句话,其他人顿时愣得不轻——李贤心中琢磨这是正话还是反话;屈突申若讶异于小丫头的大度;至于作为当事人的哈蜜儿,则是完全懵了——天底下居然有这样的好事,会不会是在做梦?

    酒不醉人人自醉,果真一点不假。

    “出家人怎么了,你上次不是还对烟儿说过,酒肉穿肠过,三清在心头么?这酒肉和声色没什么区别,我这个女人难道就不能来胡姬酒肆看舞喝酒逍遥?”

    “对了,家里的房子大没人住,就连我和申若姐姐那个太真观,也是常常冷冷清清的。哈蜜儿反正如今也不住在安康楼,干脆搬进来如何?”

    “看什么看,赶紧给我,否则这披头散发像什么样子!”

    “六公子……”

    终于,一向大胆主动的哈蜜儿怯生生地问了一句:“殿下是朝廷亲王,会不会……”

    他才在心底自吹自擂了一句,旁边便响起了一个声音:“六郎你的字果然大有长进,不愧和曹王厮混了那么久。我虽然喜好飞白,却是难能胜得过他。你这番耳濡目染下来,这字也可以拿出去当匾额了!这样一幅字在安康楼墙上这么一挂,明儿个只怕满城都要传遍!”

    “抱歉,我刚刚想到有急事要办,先告辞了!”

    微微屈膝致礼后,她便匆匆掀帘出门。不一会儿,外头就传来了蹬蹬蹬的下楼声。这时,贺兰烟才气鼓鼓地走到李贤跟前,很是不满地问道:“这个金明嘉是怎么回事?”

    “反正我胡闹的名声在外,多那么一桩有什么打紧?说起来,申若姐你可是出家人,不求清静无为,反倒上这种声色犬马的地方,似乎是更大的新闻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屈突申若很是理直气壮,面上带着狡黠的笑意,见李贤一时间哭笑不得,她顿时笑得更欢了,浑然没注意头顶的金冠已经歪斜了大半。又斗了一会嘴,她终于被李贤层出不穷的歪理逗得花枝乱颤,到了最后,只听叮当一声,那金冠连同束发的簪子,一同掉在了地上。就只见她丰盈的秀发都披散了下来,一直垂到了股间。

    通情达理……简简单单四个字却让李贤浮想联翩。那位在历史上赫赫有名艳冠群芳的魏国夫人居然是他将来的妻子,当初他年少勾搭贺兰烟的时候,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吧?什么天理定数,他不是把能改的都改过来了吗?

    飞醋两个字说得贺兰烟脸上一红,但那红潮来得快去得快——大唐的女人彪悍得多,而且大多不知道害羞为何物,她自然是其中一个。既然人都走了,没来由为了一个外人吵吵闹闹,她很快便兴致勃勃地对李贤的字品头论足,顺便又死活磨得李贤再为她多写两幅。

    李贤看了看那顶小巧玲珑的金冠,还有那支造型奇特的金簪,面上的表情渐渐微妙了起来。他的见识比这年头的人多,虽说这手不怎么巧,但胜在手底下能人多,这几年来,贺兰周又涉足了好些产业,其中金银铺一开出来,五花八门的首饰就立刻让一大群高官夫人趋之若鹜,而近水楼台先得月,小丫头大姊头李焱娘等女人,他送出的首饰不知有多少。

    早就调整好心情的屈突申若顺势上前当起了和事老:“好了好了,贺兰你又不是没看见,你的心上人可是一直没怎么搭理她,你喝的哪门子飞醋?”

    见李贤只顾着端详那金冠金簪,一双贼眼还往她脸上瞅,屈突申的面上登时浮现出一丝红晕。没好气地白了李贤一眼,她劈手夺过李贤手上的两样东西。

    “会什么,谁都知道贤儿胡闹,再说,你在外头,人家就不说闲话了么?”贺兰烟很是大气地挥了挥手,眼睛却在悄悄瞥看李贤的表情,愈发感到外婆教的招数很是管用。再说了,哈蜜儿既聪明又善于做人,总比那些一心想着爬上高枝的宫女强!当然,她还是笑眯眯地加了一句,“贤儿,你不会说不行吧?”

    琴奏龙门之绿桐,玉壶美酒清若空。催弦拂柱与君饮,看朱成碧颜始红。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笑春风,舞罗衣,君今不醉将安归。

    一边喝酒一边题字,李贤对于面前这张墨迹淋漓的长卷非常满意。他老爹老妈都是一手好字,李弘这个太子就不用提了,就连李显平日顽皮,字却写得还算不错。因此,这三年除了读书练武玩乐之外,他愣是给自己布置了一个死任务——练字。结果,擅长飞白的曹王明被他骚扰得不胜其烦,但他这手字也大有进步。

    可拿着金冠就没法束发,想要先搁在桌子上,她却又瞧见了小丫头促狭的目光,干脆便把金冠重新塞回了李贤手中,旋即自顾自地用一只手挽起长长的秀发,一面拧一面用五指梳拢,最后才用金簪再次固定好了,这才取过金冠戴在头上。

    可是,高句丽一日存在,新罗便一日不得安宁,所以,目前她最大的任务就是探知大唐在高句丽一事上的态度!

    “刚刚是秀发半掩面,丽质犹可窥;现在则是巾帼爱飒爽,佩剑挽长弓;人道是美人百变,果然名不虚传。”

    脸红对于屈突申若来说很是罕见,即使李贤也只是瞧见过数次,因此这一次竟是乍着胆子调笑了一句。见小丫头面色微微一变,哈蜜儿目放异彩,旁边的金明嘉则好似根本没听见,他顿时有些后悔——这又不是单独相处的场合,他说这些干吗?

    大约是刚刚一曲胡旋舞跳得过于投入,兴奋过后,哈蜜儿便露出了疲态。见此情景,贺兰烟便言道是自己有事,要哈蜜儿陪着先回去,临走前却在李贤耳边悄悄说道:“我带她去见外婆,你和申若姐姐慢慢聊。只有一点,要是你敢背后吃了申若姐,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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