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章 猪蹄
因此将孟氏和贺娟拜托给了村里要回去的那些女人,看着她们出了镇,贺岩只去粮仓那边给那些小吏们打了个招呼,约好了下次给他们送点野味什么的,事情就办妥了。
他带去的粮食自然是优先了,定得级别高,也没怎么扣他的秤,最后结账也爽快,算好了银钱,签字画押领钱就完事了。
剩下的就不用他操心了,有里正看着,出不了岔子。
他背着特意留下的一袋谷子,到镇上的米店里兑了二十来斤的新米,又赶着去相熟的屠夫那里,硬是抢下了人家自留的一只猪蹄和一副猪肝回来。
顺路又去认识的人家地里,现摘了新鲜的茄子豆角和辣椒,给了钱,一股脑的都给搬了过来。
张春桃看着贺岩忙忙碌碌的将东西搬出来,收拾归位的模样,不知道怎么的,心一下子就软了。
都说看一个男人是不是真的喜欢你,不要看他说了什么,而是要看他做了什么。
贺岩虽然话不多,可他说到的都做到了,更不用说,这种程度的细心体贴,如果不是真的时刻关心着注意着,又怎么会发现她的米缸里米面不够了,菜也没剩下多少了?
虽然一来是因为张春桃不喜欢买一堆菜囤在家里,都不新鲜了,所以她一般是早上买最新鲜的回家。
加上她一个人住,真打算这几日把面吃完了,去买些新米来吃,谁知道今天贺岩就突然带着亲娘和妹子上门来了,她一点准备没有,自然做出来的饭菜看起来有些寒酸了。
可实际上,自己的身体,她自己还能不注意?
但是自己关心自己,是因为没人会关心自己。
可被人关心,时刻放在心里惦记着,那感觉自然就不一样了。
看着贺岩整理完食材站起来,还满头大汗的样子,却顾不得擦,就起身要往外走。
张春桃忍不住开口“你去哪里?”
贺岩脚步一顿“我,我去粮仓那边看看——”然后略微等了一下,没听到张春桃说话,那心就往下沉了沉。
可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继续往外走,都到了大门口了,才听到张春桃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记得一会子回来吃晚饭。”
“哎,我知道了,我一会就回来!”贺岩的声音中气十足,整个人肉眼可见的雀跃起来。
本来还打算晚上随便对付一下的张春桃,只得认命的又回灶屋里,将猪蹄和猪肝拿出来,打算晚上做来吃,给自己和贺岩都补一补。
秋收最是累人,贺岩眼见的都瘦了一圈,他一心念着自己,自己也就顺带的,稍微对他好一点吧。
这么想着,张春桃一边将猪蹄剁成合适的小块,然后下锅焯水去掉腥味的时候,顺便丢了两个洗干净的鸡蛋进去煮。
再捞出来冲洗干净后,又重新刷锅放水烧开,将猪蹄放进去。还好为了做酱,她昨儿个特意去买了一小坛酒,此刻倒了两勺在锅里,然后加少许的盐。
几块生姜拍碎丢到里面,再倒入酱油,放入一小撮花椒,一两个干辣椒,还有大料香叶什么的。
本来还应该放一点白糖提鲜的,可这小镇上哪里有白糖?最后放了点红糖也算是凑合了。
再将那两个煮熟的鸡蛋剥掉外壳,一并丢入锅里,然后盖上锅盖,灶里只留下一个细柴火,小火慢慢的炖着就行了。
猪肝切成薄薄的片,然后放水清洗到没有血水了,再放淀粉,盐、酱油抓匀腌制着。
辣椒切成块,放在一旁备用。
空心菜,本地又叫蓊菜,也摘洗干净,掐成段,这个时候唯有这个菜最泼辣,掐了尖尖后,没多久又会发出新的嫩嫩的尖来,是农家菜园子必不可少的青菜。
有的那家境富裕的,为了哄家里的孩子,还会掐这个菜的菜叶子,裹上面糊糊炸来吃,酥酥脆脆的也极好吃。
看看时候差不多了,淘米下锅,这灶有两个灶眼,前头炖着猪蹄,后头这个自然用来煮饭。
张春桃也好久没有吃过纯正的农村的捞米饭了,此刻正好尝试一把。
新米淘洗干净,然后锅里放水,下米,煮到米断生五六成熟的时候,将米捞出来盛在筲箕里备用。
至于这米汤是好东西,张春桃留出了一小盆,一会子吃完饭,喝这个最舒服不过。
然后再将这已经断生的米倒入锅里,盖上锅盖小火慢慢焖着,就能焖出一锅米饭来。这种米饭最好是,尤其是锅底那一层锅巴,焦香酥脆,越嚼越香,就是牙口不好的人,不能吃这个,不然腮帮子都要疼上半天。
忙活完这一切,看看天色也差不多了。
别的不说,张春桃如今已经锻炼出来,没有手表时钟,看天色就能估算大致时间的本事了。
更何况,附近的邻居家已经隐隐传来几声,喊自家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
打开炖猪蹄的锅盖,顿时卤猪蹄的肉香扑鼻而来,这种霸道的香味,让人忍不住的就吞口水。
拿筷子戳了一下猪蹄,已经软烂了,汤汁也收干得差不多了,将猪蹄盛出来放到一旁。
洗刷干净锅后,又快速炒了一个蒜泥空心菜,然后炒了一道酸辣青椒猪肝,顿时灶屋里就充满了酸辣的味道。
贺岩老远就闻到了一股奇特的香味,忍不住加快了脚步,到了门口,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一进院子,那卤猪蹄的香味就被一股酸辣之气给压住了,贺岩忍不住连打了个好几个喷嚏。
听到动静,张春桃探头出来一看,就让贺岩去洗手,准备吃饭。
贺岩将院子门关好,这个时候庄户人家大多数晚饭都摆在院子里吃,一来亮堂,二来小风吹着也凉快。
他进堂屋里,将饭桌搬了出来,帮着张春桃将饭菜都端到了桌上,这才去洗了手,等张春桃过来。
虽然只有两个人,可一个卤猪蹄,一个酸辣青椒炒猪肝,还有一个蒜泥空心菜,分量都十足。
尤其是那猪蹄卤得绛红透亮,热气腾腾的,上面撒着一层切得细碎的葱花,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筷子挑上一块,那蹄筋炖得软烂,在筷子头上颤巍巍的,裹着酱汁,一入口,软糯q弹,带着酱香,最后涌上舌尖的是丝丝的辣,汗一下子就出来了,再配上两口新米做的米饭,实在是痛快。
两人都不是那种假客气的人,一人夹了一块猪蹄就埋头苦吃起来。
尤其是贺岩,这秋收几日,心里有事压着,加上孟氏的手艺一般,着实没吃好。
中午那一顿算是开胃,这一顿才是大餐,真是恨不得连舌头都吞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