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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0章 草菅人命的凶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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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燕西脱下满是鲜血的白色风衣,用餐巾纸擦了擦脸上的血,这才跟着高飞走出了包厢。

    外面餐厅内来来往往的人们,没有谁注意到他们两个,更不会有人会没事干去包厢内看看。

    ”请上车。“

    高飞来到车前,打开车门很有礼貌的请郑燕西上车。

    “谢谢。”

    可能是知道自己无论耍什么花样,都无法摆脱高飞,或许刚才高先生干脆利索杀人的样子,彻底吓坏了郑燕西,所以她现在的样子很乖巧,只是眼珠总是叽里咕噜的转。

    “我最烦的呢,就是那种在等死的处境中,还企图找机会逃跑的人。最后一次警告,我杀你,最多会心疼车子会脏了,除此之外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你要是够聪明的话,就该明白当前除了我大哥高云华之外,没有谁能救得了你。”

    高飞启动了车子,缓缓驶上了公路,唠唠叨叨的就像个老太婆。

    郑燕西没说话。

    她是无话可说,因为她能看出,高飞不是在吓唬她,尤其是事关他最尊敬的大哥高云华。

    “去哪儿?”

    高飞问道。

    “南城区华龙路156号别墅。”

    郑燕西沉默了片刻,低声说道:“那个地方是我自己买的,没有让你大哥花钱。”

    “嗯,我很欣赏自力更生的女性。”

    高飞赞许的点了点头。

    别看高飞一脸轻松淡定的样子,不过他心里却像怒海那样翻腾不已,甚至还有了恐惧。

    是的,高飞当前有些怕,倒不是怕被1973的人截住,更不是怕被他杀死在服务区包厢内的那三个人会被发现,而是怕高云华会出事。

    高云华,是高家的最出色的第三代(这儿所指的高家第三代,可不仅仅是高家,而是整个高系),他身上寄托了太多人的希望。

    同样,高云华也用他沉稳、干练,极其正派的形象,被很多长者教育后辈的楷模(这儿的长者,单指那些大人物),他就是高家在华夏的一面旗帜,无论高飞、高雅兄弟俩有多么的不成器,只要高云华能安安稳稳的在仕途上走下去,那么高家就会无忧了。

    人才不用太多,只需有一个高云华这样的就足够了。

    有儿当如高云华--这句话,是京华某位很有份量的老人,在他过寿时对家人说过的一句话,由此可以看出,高云华在这个阶层的地位。

    高云华,已经是高系的骄傲,作用是无可替代,据说高老头准备让他在来年,让他脱离军队系统,开始正式踏进政府部门,这也代表着高家的第三代,将要正式向高处攀登(军队的最高职位,也仅仅局限于第一副,那可不是高系所追求的最高目标)。

    这就证明了最近两年,是高云华最重要的两年,关系到他未来的成功与否,此时绝不能出现半点差池。

    为此,高老头不惜在高飞最困难时,狠心把高云华调到了遥远的南海,就是担心他会卷进当前的争斗,影响他以后的前程。

    高飞在决定对抗1973时,也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

    只是让他感到恐惧的是,高云华--在他心目中,那个接近于完美的大哥,竟然会有郑燕西这样一个致命的隐患!

    如果郑燕西是华夏人,那么她跟高云华的关系曝光后,就算正派的形象受到干扰,可也不是致命的,正所谓窈窕熟女,君子好逑,各方面都异常优秀的高云华,在外面有一两个红颜知己,也是很正常的。

    毕竟乡野村夫这一辈子,哪怕是最卑微的小人物--只要手里有个几百块,就能拥有某个女人的某个晚上:男人需要一个之上的女人,这本来就是动物的天性罢了。

    可偏偏郑燕西是南韩人。

    从阴骘男等人的谈话中,高飞更能确定,郑燕西接近高云华,最终目的就是盗取一些关于华夏的绝密文件。

    说的直白一点就是:郑燕西是南韩的间谍,不管她是不是为了家族企业,假如她所盗取的绝密文件流传到南韩,那么她就是个间谍。

    高云华与一个来自南韩的女间谍,保持了足足两年的青人关系,事情一旦曝光,高云华这个最耀眼的高家第三代,就算彻底的完了。

    那样,高家就会蒙受无法估量的损失,或许等高老头与世长辞后,高家就会立即没落。

    绝不能让这件事曝光。

    或者说,绝不能让郑燕西活下去!

    高飞在获悉郑燕西是个间谍后,心中就做出了这个决断,哪怕高云华舍不得她,她也必须得死,等拿到那份绝密文件后。

    同时,高飞也有些奇怪:郑燕西,是如何成功接近高云华的?

    依着高云华的精明,沉稳,他又怎么可能招惹一个来历非凡的南韩女人?

    难道说,高云华与他妻子晚晴的感情,出现了某些裂缝?

    太多的问题,高飞需要郑燕西来解释,不过他却没有问,因为他很清楚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能解决掉郑燕西这个隐患,拿回那些绝密文件,一切针对高云华的隐患,就会随着她的死,而消失了。

    对于杀人,那是高飞的强项。

    “杀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算不算是焚琴煮鹤?”

    高飞想到这儿时,眼角扫了眼坐在副驾驶上的郑燕西。

    郑燕西正呆愣愣的盯着前方,脸上还带有心有余悸的样子,看来她还没有从阴骘男三人被干掉的惊恐中醒过神来。

    不过当高飞用眼角扫了她一眼时,她却察觉到了,身子轻轻打了个激灵,低声说:“你是不是已经打定了主意,等拿到那些东西后,就会杀掉我?”

    “我可不是那种草菅人命的凶徒。”

    高飞很认真的说出这句话时,他身上还散发着浓郁的血腥气息--黑色衬衣、藏蓝色裤子溅上鲜血后,并不是太明显,不过却无法遮掩血腥气。÷

    说完这句话后,高先生竟然感觉脸庞一热,这可是很久都没有的感觉了。

    郑燕西笑了笑,扭过头看了他一眼,却没有说什么。

    高飞想了想,才说:“如果说这辈子还有一个人能让我完全佩服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我大哥,高云华。我倒不是佩服他的办事能力有多高,而是因为他特别看重感情。所以呢,你是幸运的。”

    顿了顿,高飞继续说:“既然他接受了你,那么就证明你的确有让他欣赏的地方。对此,我非常的感兴趣,为什么我没有看出来,要不然的话,我会提前让你成为我的女人,把这段阴谋,扼杀在摇篮中。”

    “你不就是想知道,我是怎么认识他的,他是怎么结纳我的吗?”

    郑燕西轻轻叹了口气,身子向下缩了缩,喃喃的说:“我记得你以前做事都是直来直去的,现在也学会拐弯抹角的套别人话了,看来时间是最能改变一个人的了。”

    “我们好像仅仅见过两次面,你在我心中,就是一个路人甲的角色,应该谈不上你对我有多了解吧?”

    高飞稍稍放缓了车速,说道:“有兴趣聊聊吗?”

    “肯定得说说。”

    郑燕西沉默了片刻,才低声说:“如果不说出这段隐藏地下两年的感情,让第三个人知道,我死都不会心安的。”

    “我保证我是最后一个听到你们故事的那个人。”

    高飞马上做出了保证。

    “这一点我倒是相信,因为你是最不想别人知道高云华会爱上一个外国女间谍的的人。”

    郑燕西伸出手:“有烟吗?”

    高飞拿出烟盒,一下子点燃了两颗烟,递给了郑燕西一根。

    郑燕西狠狠吸了一口,随即就剧烈咳嗽了起来。

    高飞看着她,眼神怜悯:女人在遭遇无法应付的困难时,为什么总会去学男人吸烟呢,难道被呛的死去活来,心里才会好受些?

    “你或许已经忘记了,两年前高云华曾经去冀南,专程看望过你。但他很快就走了,因为他要去青岛那边调查一桩案件。”

    郑燕西慢慢停止了咳嗽后,边回忆边说:“什么事呢?好像是沈银冰在冀南南部山区的跑马场,被人一把大火烧了个精光后,华夏方面怀疑那些能把铁架都能燃烧殆尽的特殊燃料,是传说中的天堂火。在青岛那边有了消息,你还能记得吗?”

    过去那么久了,高飞这两年中遭遇了那么多事儿,早就忘记在沈银冰的跑马场被人一把大火烧干净后,高云华曾经去冀南看望过他的事了。

    不过为了配合郑燕西,他还是点头说:“嗯,隐隐还记得,你继续说。”

    高云华离开冀南后赶到了青岛,经过两天的秘密调查后,在青岛近海一个风景小岛上,发现了天堂火的蛛丝马迹。

    很快,高云华就制定了详细的作战计划,联系了当地的武警部队,准备在那个凌晨,偷偷潜伏上那个近海小岛,把那些嫌疑人一网打尽。

    只是高云华那次行动的运气不佳,就在他准备行动的当晚深夜,那些人却因为某些原因,提前离开了小岛,来到了青岛市区内,准备连夜离开。

    计划出现人为无法控制的变化后,高云华只能被迫改变计划,提前行动。

    那些人,就是安归王陈果果派去冀南搞破坏的手下,得到他们行踪被发现的消息后,立即选择了从内地逃窜,与高云华所带领的小组,在青岛市区某个星级酒店内,展开了火拼。

    经过一番激战后,安归教内的那七个人,有六个人被当场就地格杀,最后一个却闯进了酒店最高层的一个房间内,挟持了一个来青岛游玩的南韩女大学生。

    当时那个房间内总共有三个人,都是女孩子,她们结伴来青岛游玩的。

    那个被歹徒挟持的女孩子,就是郑燕西。

    双方开始对峙--结果,自然是成功击毙歹徒,救出了人质。

    但郑燕西却在被解救中,被歹徒所伤。

    高云华亲自送她去了医院后,才知道她竟然是南韩辉煌电子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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