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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九、系马高楼垂柳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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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或者有些耆宿硕儒著述暂时不为学界所认可呢?像潜丘先生的《尚书古文疏证》,便被以博学著称的西河先生(毛奇龄)讥为‘旁搜曲引,吹毛索瘢,锻炼成狱’,并针对该书撰写出《古文尚书冤词》;此后还有望溪先生(方苞)的《读古文尚书》、瓯北先生(赵翼)的《陔余丛考》加以驳斥。若是按照今日的法令,他岂不是终生无望学会?”

    “同样道理,《中央学会法》及《互选细则》等都是通过临时参议院审议、内阁颁布的法令,明确规定入学前必须是学生,入学前是学生和入学后是学生便完全截然不同,中央学会自然要强分彼此。你怎么能说本无‘官吏’‘学生’之别呢?再者说,入学之后谁不是学生?”

    孙元起道:“那些述而不作的学者,对于著述留世都不萦于心,想来对于中央学会会员的名头更是弃如敝屣了,所以我们都不必太介怀。对于真正有学问而暂时无法获得公众认可,我们还可以中央学会会长、副会长直接提名当选荣誉会员,以免有遗珠之憾。当然,无论学会如何努力,总会有些杰出的学者无法入选,这是无论哪个朝代、无论哪个国家都无法避免的。我们会尽量以公平公正的态度,采取多种评选渠道、多种评价方法挑选优秀的学者,避免遗憾。”

    ——原来京师法律学堂的学生都是挑选中央各部委的在职公务员,故而普遍年龄偏大。据统计,该校第一届225名毕业生中,最年长者53岁,最年轻者18岁,以30岁年龄段为最多。王锡銮还算是那一届中比较年轻的。

    京师法政学堂创办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是学部以“造就完全法政通才”为宗旨而设立的专门学校,不久法部的京师法律学堂、度支部的京师财政学堂同时并入,使它迅速成为全国法政专门学堂中的巨擘。但它也没有存在太长时间,在民国元年的孙元起手中,更名为现在的北京法政专门学校。

    王锡銮答道:“后学姓王名锡銮,字韧盦,广西临桂人。光绪丙午(1906年)蒙抚宪会考,录送京师法律学堂学习,毕业后以主事分部学习,现在京师高等检查厅任书记长之职,闲暇时间在北京法政专门学校兼课。王某凡夫俗子,自然难入先生法眼。今日冒昧求见是后学愚钝,对中央学会有关会员互选的规定有暗昧不解之处,想求教于先生。”

    “请注意‘各部属员’‘已仕人员’这八个字!这充分说明贵校的学生都是选取当时各部在职的官吏,而不是学生,显然不符合《互选细则》中‘中学毕业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的学生’这一条,故而京师法律学堂不应在具备互选资格的院校名单之内。不知韧盦兄有何异议?”

    随着法律改革的全面深入,法学人才短缺的矛盾日益显露,因此培养大批汇通中西的法律人才,就成为保证全面修订旧法、推行新法的重中之重。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三月,清末著名法学家、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向朝廷上奏,请求拨款设立法律学堂,开辟了清末法政学堂创制之先声。

    根据《修律大臣订立法律学堂章程》的规定,学堂设专修科、速成科两种,考取朝廷各部属员入校学习,毕业后派往各省佐理新政。其中专修科学制三年,课程与当今法学院的课程极为相似;速成科学制一年半,只学习大清律例及唐明律、现行法制及历代法制沿革、法学通论、宪法大意、刑法等14门主干课程,目的是使学员在短期内成为政府所急需的法律人才。

    孙元起心中了然:“学会会员互选涉及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演变,本来就错综复杂,孙某对此也是闭门造车,相关规定难免有错误遗漏之处。还请韧盦兄不吝赐教!”

    孙元起连忙还礼道:“王兄太过客气了!恕孙某眼拙,不知王兄在何处高就?今日到访有何贵干?”

    京师法律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官办法律学堂。当时清政府鉴于庚子国变、帝后西狩的屈辱,开始励志变革推行新政,其中包括法律革新。光绪三十年(1904),朝廷批准成立修订法律馆,对旧有的帝国法律进行删削,并参酌外国法律,起草适合新形势下的民刑法典。

    王锡銮气呼呼地说道:“照孙先生这么说,那些著述等身的耆宿硕儒只因没上过高等院校,没学过物理化学,便终生与中央学会无缘了?”

    可以这么说,京师法律学堂早已成为明日黄花,为什么王锡銮此时还要特意在姓名前冠上这个学校呢?孙元起稍稍思忖便明白了意中所指:他是代表京师法律学堂前来请愿的。该来的总会来的!孙元起深吸一口气,对门人说道:“有请!”

    王锡銮道:“在下觉得先生你解释的内容中有两点值得商榷。第一,京师法律学堂学生身份问题。尽管我等在入学之前是已仕人员,但考取之时即脱离官场,入学之后便身为学生,本无‘官吏’‘学生’之别。中央学会又何必强分彼此?

    沈家本的奏本最终获得了朝廷的批准。经过一年多的紧张筹备,法律学堂终于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月正式开学,为此清廷特地赏赐《古今图书集成》一部,作为法律学堂开办的贺礼。第二年,法律学堂由修订法律馆所属改为法部直属,并正式改称“京师法律学堂”。

    “韧盦兄请稍等片刻。”说罢孙元起起身在书架上翻找起来,然后拿出几页纸递给王锡銮:“这些分别是沈寄簃老先生(沈家本)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向朝廷上奏的《删除律例内重法折》、家叔祖父文正公(孙家鼐)光绪三十二年(1906)《筹设法律学堂折》以及贵校建校之初的《章程》,从这三份文件中可以看出,京师法律学堂是‘考取各部属员,入堂肄习’、‘以造就已仕人员研精中法律,各具政治智识,足资应用为宗旨’。

    王锡銮放低姿态问道:“后学疑问之一,便是为何北京法政专门学校在具备互选资格的院校名单之内,其前身之一的京师法律学堂却不在其中?虽然现在京师法律学堂已不复存在,但据王某亲身经历而言,京师法律学堂应当具备《中央学会法》及《互选细则》的条件才是。”

    孙元起手指摩挲了下巴上的胡茬,一字一顿地说道:“韧盦兄,你是京师法律学堂的毕业生,又是京师高等检查厅的书记长,还是北京法政专门学校的兼职教师。作为一名法政人员,你应该比任何人更能理解‘一字千钧’的道理,因为法律条文是最严谨的,钉是钉铆是铆,容不得半点马虎。比如《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者不适用死刑,尽管都是十八周岁,但犯罪前满十八周岁和犯罪后满十八周岁能一样吗?

    京师法律学堂?孙元起有些疑惑:这所学校不是已经不存在了么?

    孙元起笑道:“韧盦兄,要想当选中央学会会员,可不是只有高等院校毕业生一条路!在《中央学会法》以及《互选细则》中都明文规定,除了高等院校毕业生之外,有专门著述经中央学会评定者也具有互选资格。那些著述等身的耆宿硕儒可没有被排斥在中央学会之外。”

    王锡銮脸色顿时一阵青一阵白。

    据说在孙元起抵达北京之前,原京师法律学堂的毕业生便率先在京城召开了中央学会会员预选,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王锡銮,并且倡言:“将来中央学会正式选举,凡我校同学当全体投王君票,以翊助王君顺利当选,为我法律学堂增光。”当时在场众人皆欢呼鼓掌赞成。谁知没过多久,孙元起便颁布了具有互选资格的高等院校名单,京师法律学堂根本没有上榜。之前那场预选会便好比一群太监上青楼,成为全国的笑谈。

    王锡銮道:“如果有些耆宿硕儒是述而不作或不轻易下笔,致使没有著述问世呢?像清初大儒亭林先生(顾炎武),积三十余年乃成一编《日知录》;潜丘先生(阎若璩)作《尚书古文疏证》八卷,也是沉潜三十余年,乃尽得其症结所在。若是按照今日的法令,他们岂不是名闻天下,身却不得入学会?

    孙元起又道:“当然,你说之前并无物理、化学、中学堂,以中学毕业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相局限未免太过苛刻,这一点确实很有道理。不过自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推广新学以来,私塾、书院已经日渐式微,取而代之的是各类大中小学,现在国家立法将中央学会会员资格定义如此,也是从长远角度考虑,所以无可厚非。”

    京师法律学堂的创办,为当时中国培养了大批的法律人才,为中国法制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所培养的人才在以后的政治及法律运动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法律学堂只开了甲、乙两班,毕业生大概500人左右,还未来得及开办丙班便被停办,学生并入了京师法政学堂。

    京师法律学堂成立不过六年,王锡銮作为该校的毕业生,孙元起最初还以为他是个风华正茂的热血青年。谁知片刻之后却进来一位三四十岁的中年人,看上去比孙元起还老态些,恭恭敬敬地鞠躬行礼道:“后学王锡銮拜见孙先生!”

    王锡銮?会员互选?孙元起忽然想起前几日《申报》上的一则新闻。

    “第二,中学毕业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问题。我等虽然不才,但既能入仕,绝大多数都有贡生、监生、秀才功名。只恨我等生不逢时,求学之时唯有私塾、书院,并无中学堂之说;所读之书唯有四书、五经,亦无化学物理。现在先生以中学相规矩,未免失之太苛。”

    王锡銮微微点头,然后又问道:“在下还有个问题,现在中央学会只有先生一人,有专门著述者如何通过中央学会评定?难道先生打算一人包揽对全国所有学者著述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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