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激情还是目的
我说,大刚,你在第几考场。
大胖子站在原地纹丝未动,挺了挺肚子,又往前走了两步,说到,我知道你是谁,你他妈不就是大刀的小弟么,草,打完你我就他妈找大刀去。
大刚骂道,快板个蛋,我他妈快板了,快他妈饿成板儿了。
我说,我草,在这个学校里,还有你大刚揍不过的人么?
吉光说,大刚,你他妈饿的还挺押韵,跟说快板似的。
大刚说,这他妈就是关键,都他妈是十七考场的,竟然还他妈不让我抄。于是我告老师了。
小胖子毕竟是小胖子,身体还够轻盈,顿时闪到一边,我在后面爆了一下格,加足马力冲了过去,直接用自己的身体撞了上去,大胖子倒地,我被反弹了回来,这种感觉很柔软,席梦思的感觉,让人有睡觉的欲望。
129所的事之后,很多年期间,跟着吉光,或者金良,或者大刀,出去办事的时候,我都没有过多的问过原因,或者为什么。
大刚说,我把我的书扔到了他的桌子底下,然后站起来告诉老师说他抄书了。
有人抢了兄弟的女朋友,那么兄弟就得去把抢兄弟女朋友的这个人打的再也没有办法交到女朋友,动机单纯,行为简单,属于激|情和感性的混合体激发出的暴力因素,包括第二天在129所的谈判,有人抢了兄弟的女朋友,那么抢兄弟女朋友的这个人就活该被打的再也没有办法交到女朋友,打服了就坐下来谈谈,倘若不服,那么就在已经把他打的没有办法交到女朋友的时候,再把他抢到的兄弟的前女朋友也打的再也没有办法交到男朋友,动机单纯,行为简单,完全是本着雷锋的精神,出于做好事不留名的目的去做这件事情,做完之后也没有什么好处,无非是喝一顿酒,吹嘘一下我草刚才我是多么多么牛逼而已。相比这两件事情,那么第二天晚上在129门口蹲守太子的行为就越发显得复杂起来,而越复杂的事情,就越显得专业,似乎在这时大家骨子里已经没有了太多激|情的东西,尤其是吉光和金良,完全是按照之前临时制定的计划稳步实施,并且血液里充满了克制和理性,所考虑的只是,打掉太子时候,我们能得到什么?
我说,你想抄人家的结果人家不给你抄,你还他妈告老师了?你怎么告的。
大刚瞪了我一眼,推了一下大胖子,骂道,我还真没想到学校里还有你这种不怕死的。
金良笑,说到,别着急,等这件事办完了,好好给你们安排顿好的。
然后空气中响起,ko文那一丝——大刚……敖杰……
大刚顿时被问懵了,往后看了看,后面是我,于是又把头扭回来,但还是不能确定是在喊他,因为自从他跟大刀一战之后,学校里已经没有人敢用小胖子这三个字来称呼大刚。
结果现实是如此的残酷,我和大刚吉光金良四个人站立在寒风中,连饭都没得吃,这到不是关键,关键是还得再黑暗中看着垃圾的小饭店里开始营业,开始做饭,开始做饭给自己吃。
大刚反问我到,你的书上写着你的名字呢?
我点点头,说,这招使得好,正好废物利用了。
大胖子话刚一说完,大刚已经一个直拳打进了大胖子的肚子里,然后一跃而起来了一个howyougen,紧着又连了两个下摆腿,直接四连击,我在后面喊道,小胖子,躲闪。
在这个蹲守的夜里我还想起我退学半年前的一件事情,那时和原明最后的决战还没有爆发,我记得那是一次期中考试,考试结束的时候大刚找到我,说,妈的,敖杰,刚才考试的时候班里有个畜生竟然不让我抄。
后来听人说,其实那个大胖子那天对大刚的行为是故意的,就是想让大刚先挑衅,结果大刚果断上钩,而大胖子这样做的目的我一直都无法相信,他竟然是想通过大刚挑衅这件事一举灭掉大刀等人然后称霸学校。结果第一步都没迈出来,就被我和大刚制止在萌芽里。其余人一看,人家的小弟这么猛,自己的大哥这么瓤,那还称霸个蛋。
大胖低下头,看着大刚,问道,小胖子,你刚才挺牛逼啊。
金良说完我反而挺灰心的,因为我不知道金良口中所谓的事办完了是怎样的办完,倘若做一件事是有目的的,那么这件事将永远办不完。这是一件与热情有关的事情,比如我兄弟挨打了,我为了我兄弟去打你,这是一种热情,但是倘若我兄弟挨打了,我借我兄弟挨打的这件事有目的性的去打你,那么就全然没有了口味。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这种不够合群的思想,才导致后来金良和吉光大刀等人都已经成为大混混的时候我还在做一个小混混。
我在后面哈哈大笑,对着大刚喊道,小胖子,你刚才是怎么牛比了。
大刚说,第十七考场,怎么了。
我说,我草,大刚,你怎么这么笨,你的书上没写你的名字么?
这种得与失的观念,当时的我是极其不能理解的,对于一个刚从部队退伍并且刚刚步入成年其实心智也就是少年的青年来说,那时我对于生活的希望还是有所期待的,比如那时我一直想着可以开一个书店,虽然我从小不喜欢读书,但我只是不喜欢读教科书。那时我非常钟爱中外文学,甚至还包括古文,比如村上春树的小说,比如王小波的小说,并且我在读这些文学作品的有着超强的阅读能力,左手持着书,右手在被窝里,一目十行,频频翻页,碰到经典的段落就认真阅读,仔细理解,最后一声长叹,关灯睡觉。以至于后来现代文学已经不能再满足我越发膨胀的知识量,于是纵深古文研究,对于那时我的文学积累来说,《金瓶梅》这类简单三俗的读本已经远不能满足我的索求,于是我开始致力于《肉蒲团》《痴婆子》这类带有美好情节读本的研究,每日只穿着内裤稳坐在书桌前,翻着字典奋笔疾书。我一直在畅想,有一天,我可以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午后,端坐在一个僻静小街的角落,身后是我的书店,书店里图文并茂,书店旁边有一个洗头房一个十元店还有一个女子按摩室,对面是一排保健品专卖店,这种感觉,是多么的充实而美好。
之后晚上在工厂开会的时候我和大刚自豪的把这段以少战多的胜利告诉大刀的时候,大刀还死活不信,觉得篮球队那帮人是非常牛逼的一帮人,没事还是少去招惹。我和大刚很不以为然,觉得我们俩这个小组合是非常成功并且完美的。当然之后的几天过的还是很谨慎,生怕被人偷袭,结果,自此之后,再没有见过篮球队的那个大胖子。
我刚说完,看到一个身高将近一米九体重接近二百斤的少年带着身后四五个和他不分上下的少年正冲我和大刚走来。
那个成长茁壮的少年走到大刚面前,大刚当时只有十几岁,虽然很胖,只是十几岁的胖,比起这个篮球生已经达到成年人的胖来说,真是小胖见大胖。
我说,大刚,其实你也不用费这个脑子,按照你的实力,你揍他一顿不就完了,何必如此。
在退伍回来第二天的这个夜晚,我的思维方式瞬间被颠覆,后来我总是能想起这个夜晚,我不知是因为金良,还是因为吉光,但那一夜带给我的深刻不仅仅是满面的寒风和潮湿冰凉的身体。总之从那一天开始,我才明白,原来暴力也可以成为一种谋生的手段,也可以当做一门生意来经营。而在这第二天之前,也就是我回来的第一天,我和吉光大刀等人在老驴学校门口打架的时候,也只是因为有人抢了虎蛋的女朋友。
其实这就是激|情和理智,感性和理性的区别,我和大刚当时只是把到大胖子当做一个找着挨揍的傻瓜,而大胖子却心怀平负大刀的壮志,本来就胖,心里又有事,于是身体负担加大,更胖,还怎么赢。倘若当时我和大刚知道大胖子的目的是来打掉大刀的,而大胖子当时只是把我大刚当做两个打架的选手,那么那一天,胜负必定另有分晓。
大刚说,我来找你就是想对你说,我估计揍不过他。叫你跟我一起去揍他。
那个少年叫什么我已经忘了,他是我所在的初中里短暂出现的一个人物,初中篮球队的,常年在外训练,很少回学校参加学习。
我说,大刚,既然你已经在第十七考场了那么你还有什么抄的?
大刚咽了口唾沫,说到,别看饭店小,做法真不少,有炒饼,有面条,还有一盘大红枣。
两分钟解决了一个带头的大胖子,后面还有四五个身材高大的少年,只是已经没有了大胖子这样的体积。大刚在前面我在后面,愣是追着四五个人追了半个操场,可惜没有追到,我估计这几个人是一个篮球队的,除了大胖子是大中锋没有速度之外,其余几个人都飞一般的逃窜了。
大刚说,是啊,可惜我的书还崭新的,就这么被没收了。